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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康:加快建设统一大市场要有四点基本认识

发布时间:2022-09-05

  针对加快建设统一大市场,我认为要有以下四点基本认识:

  第一,实施“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产权保护统一规范。实施产权保护统一规范是构建统一大市场中不可缺少的基石。“统一大市场”所针对的现实性的问题之一是,当企业和社会成员的产权受到侵犯时,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维护社会公平公正方针、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这是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必须面对并着力解决的问题。

  第二,形成要素流动充分市场化、消除条块分割和不当垄断的公平竞争统一规范。在构建高标准法治化营商环境进程中,要实现所有生产要素无壁垒流动或至少是充分的、低标准准入的统一大市场。市场要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就必须有要素的充分流动。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要使供给侧要素的组合能够充分发挥潜力、形成活力,使要素尽可能无壁垒流动。当然在经济运行过程中,因为市场并不是完全竞争,难免有一定的限制条件,某些准入门槛是有必要的,而准入必须依法由公权来实施,要消除存在着明显弊端的行政垄断,消除条块分割。

  第三,在配套改革中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中国在城乡关系上具有特殊性,是世界范围内为数不多的实行城乡分治户口制度的国家。因此,在推进现代化过程中,要按照现代经济体内在的要求进行制度安排方面的改造,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消除中国城乡二元结构。

  第四,“统一大市场”是统一在市场环境的高水平建设上,决不是走“统一指挥”企业的老路。我们需要统一规范地实现有序竞争,要对所有市场成员、社会成员依法一视同仁,而不是简单地把统一市场理解为参照、停留或者局限于质量标准或标准化。要在打造现代国家治理的制度机制方面,有明显的进步。现在中央强调的统一大市场建设,战略意图就是要让企业充分地在高标准法治化营商环境中放开手脚,形成长期行为,让企业在负面清单下“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去试错创新,从而让生产力得到解放。

  (作者系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创始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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