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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拓宽民企人才职称通道

发布时间:2024-06-25
  做好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工作,有利于引才、留才、用才,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日,黑龙江省为加强和改进民营企业职称工作,从拓宽申报渠道、树立科学评价导向、建立多元化评价方式等6个方面制定出台了20条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长期以来,民营企业人才存在职称评审难问题。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工作,畅通评审“绿色通道”“直通车”,有利于民营企业引才、留才、用才,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从各地实践来看,推动民营企业建立完善的职称评审体系,仍存在不少难题待解。不同于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与岗位、聘用、职务晋升、工资福利密切挂钩,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目前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关注,大多数民营企业并没有类似的制度安排,职工想评职称面临“无处可评”的尴尬境地。不少民营企业人才流动快、高层次人才少、配套制度不健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企业职称评审工作的正常开展。目前,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工作整体上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各地加快探索,推进相关举措落地实施。
  探索职称评审新模式。比如,有些地方推进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对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在专业技术人才密集的创业孵化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等地设立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论文、奖项不再是申报职称的“必填项”,而是业绩成果的“可选项”;等等。可以看出,民营企业职称评审要结合实际情况,不能照搬教条,要符合民营企业选人用人需求,推动职称评审工作在民营企业落地生根、创新发展。
  完善职称评审标准。在民营企业开展职称评审应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突出工作能力和业绩考核,注重市场认可和对企业的实际贡献。为此,应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制定职称评审标准,与企业相关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要吸纳一定比例的民营企业专家。此外,应加快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简化申报评审程序,精简职称申报材料,减少证明事项,推广在线评审,逐步实现网上受理、集中评审。
  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畅通人才向民营企业流动渠道,完善职称评审制度是重要一环。应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将职称评审结果作为确定岗位、考核晋升、薪酬分配等的依据,引导专业技术人员主动参加职称评审、提升专业水平、服务企业发展,真正让人才留得住、用得好,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人才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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