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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立委员:以刑事保护加持原创科技发展

发布时间:2022-03-08

  高科技行业具有两方面的“切肤之痛”:一方面,原创核心技术是高科技企业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的保护关系到国家间营商环境的竞争,关系到能否实现科技自立自强,能否在核心关键领域解决“卡脖子”问题。另一方面,商业秘密侵权防不胜防,侵权现象非常普遍,很多时候都是投诉无门,企业只能“吃哑巴亏”,严重影响了我国高科技企业发展壮大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造成当前商业秘密保护的困境,主要是立案难、取证难,存在一些地方保护主义,加上商业秘密刑事案件办理难。”全国政协委员、武汉高德红外董事长黄立调研发现,立案上缺乏明晰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对立案要求过于苛刻,要求企业把所有将来定罪量刑的证据全部收集准备齐全,企业往往因此而立案无门。取证上,商业秘密本身就具有极强隐蔽性,企业又没有侦查取证的权力,公安机关立案前又不采取刑事侦查措施。

  “近几年,我们的科技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20%。整个科研的过程是一点一滴的攻克,是一个多年辛勤劳动和努力的过程,失败再去做,再失败再去做,最后整个芯片才能够完成。”黄立呼吁,全社会应该珍惜和尊重这种科技创新的成果,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黄立建议:首先,由公安部联合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选取30个城市、1000家左右高科技企业进行调查,了解商业秘密被侵犯的真实情况。其次,由最高检、公安部牵头制定明晰的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并提出具体措施改善立案难,开展专项行动受理立案。三是,公安机关应按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立案标准,能立则立,该查尽查,建立健全相应的整顿、问责制度。四是,在公安部举报中心企业诉求平台栏目下设立知识产权保护绿色通道或热线,对基层不受理的案件可以直接通过平台反映,进一步督促基层立案查处。五是,按公安机关办案流程采取相应的刑事侦查措施进行取证,不将取证责任转移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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