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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沂代表:研究出台民企发展促进法

发布时间:2023-03-09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今年也是浙江省工商联主席、富通集团董事长王建沂将履职重点聚焦“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立法、共同富裕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领域。他建议充分发挥立法引领和保障作用,研究出台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法。

  当前,我国民营企业数量达4700多万家,民营上市公司数量突破3000家。民营企业数量持续增加,产业升级取得进展,结构调整不断优化,展现出强有力的韧性和活力,正稳步迈向高质量发展,为保持我国经济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要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王建沂表示,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总结提炼改革实践中积累的成功经验,围绕“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探索地方性立法工作,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积极回应民营企业诉求和关切。作为民营经济大省的浙江,在2020年1月出台了《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王建沂建议,为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现有民营经济法治建设特别是在地方立法实践的基础上,在国家层面研究制定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上位法”,有利于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权、人格权、财产权”和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王建沂建议,从“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方面,推动破除制约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障碍,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在他看来,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法可重点从“优化政务服务和融资体系建设”“完善保障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平等准入的措施”“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权益”等方面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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