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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董事长俞敏洪:弘扬企业家精神 坚持合规经营

发布时间:2023-08-02

  党中央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肯定民营经济在国家整体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更加明确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的法治地位和法治保障。

  各级公检法司、法学会、工商联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构建法治营商环境、平等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保障企业合法权益、规范涉企法律法规等出台一系列强企政策,法治制度环境、法治市场环境和法治服务环境更加完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再次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切实保障民营企业规则平等、权利平等和机会平等,为民营企业家心无旁骛干事业创造了更多安全感。

  我们这一代的企业家,都有一种精神,就是面对现实不买账,面对未来有希望。在过去几十年,企业家精神是中国奇迹的创造力量之一,中国的经济繁荣与每一个企业的发展和成长是连在一起的。风雨兼程是企业家的使命和宿命,企业家不是生而为困难而来,而是生而要为民族和国家而赢,要为推动社会繁荣与进步而来。

  诚信守法是企业家精神的重要内容。企业作为经营主体,应当理解和服从行业监管。没有监管就会乱象频出,企业要在法治轨道上求生存和大胆创新。现在党中央和各部门对民营企业的法治保障和法治指引越来越明确,作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群体,应与时代同频,共建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自身不断改革创新,争做弘扬企业家精神的表率。

  作为企业家,在享受法治化营商环境红利的同时,必须筑牢守法合规底线。

  新东方30年的发展之路,一直深刻理解并将法治思想渗透在企业的经营理念之中,将合规建设、法治宣传、合规治理和风险防范融入企业日常管理流程,完善全员学法制度,厚植反舞弊廉洁生态,定期完成企业合规报告,建立举报渠道及违规问责机制等。

  正是依法合规经营,让我们从容走过一次次市场的惊涛骇浪。

  30年始终坚持依法治企,为新东方带来了良好正向的企业声誉,树立了诚信经营的品牌形象,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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