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委员:发挥跨境电商优势 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
高峰委员代表全国工商联在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的发言
跨境电商通过“买全球、卖全球”,直接连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特别是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和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抓手。2023年,我国进出口总值41.76万亿元,其中民营企业创造值占比53.3%,跨境电商实现进出口总额2.38万亿元。世贸组织预测,到2026年全球B2C跨境电商将保持27%的增速,规模将达到5.4万亿美元。我国跨境电商和民营企业都将持续迎来更大更好的发展良机。
但是,我国跨境电商还存在诸多短板,一些方面与国外电商巨头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亟需在协调国际规则、提高通关便利化、优化海外仓布局、提升竞争力和畅通跨境物流上下苦功、谋实策、找良方。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立更加符合民营企业需求的跨境电商规则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工商联和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围绕民营企业在跨境交易中面临的标准统一、数据互联、监管互认、解纷仲裁、审判调解、国际数据外包、全球云服务等方面问题和需求,与国外商会组织联合推动完善已有的双边、多边合作条约、规则、协议,并争取与更多国家和地区建立相关合作机制。
二、创新监管模式,提升货物通关便利化水平。着重优化跨境电商直邮进出口的资格审查、货物核验、出口退税、监管流程等,规范跨境电商进口平台运营,建立完善便捷的清关和支付结算体系。创新“单一窗口”备案申报、出口海外仓退税“白名单”、独立站订单报关等模式,切实打通“9610”、“9710”、“9810”等通关方式存在的堵点。
三、积极引导扶持,统筹优化布局海外仓。加强对话合作、政策引导、电商与物流企业联动,推动海外仓的布局与“一带一路”建设、中老班列、中欧班列、传统航道等结合起来,深耕主要经济体,拓展新兴经济体,逐步形成覆盖全球、结构合理、布局科学、高效运营的海外仓网络体系。
四、加大对跨境电商平台和以电商业务为主的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在金融、财税、数据、人才、信息、降低平台成本等方面给予一定政策倾斜和有效引导,支持跨境电商平台合规发展、创新发展、错位发展,做强做优做大,赋能广大中小企业上平台“走出去”。支持电商、快递企业强强联合、取长补短、整合资源、抱团出海。出台针对跨境电商和快递企业的全国统一的物流费用减免优惠政策,在国内货机运力资源对接、国际货运航权资源分配、双边货运航权谈判等方面予以更多优待和支持。加快光缆等基础设施和大数据建设,方便跨境电商和民营企业依法利用公共数据,加大头程、尾程、支付、营销、海外仓等各环节的知识产权保护。对设备更新和消费品升级换代后不再使用的产品(如二手车等)研究出口配套政策措施。探索跨境电商与“边民互市”融合的政策,挖掘我国140个边境县的贸易潜力空间,助力强边固防、兴边富民、稳边固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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