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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民营经济行稳致远 工商联界别委员讨论“两高”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09

  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分别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以下简称“两高”工作报告),引发工商联界别委员热议。

  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高云龙在参加工商联界别“两高”工作报告小组讨论时表示,一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积极推出一系列为民生福祉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司法政策举措,司法服务保障精准有力,各项工作亮点纷呈,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展现了司法机关的担当作为。“两高”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突出加强产权平等保护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德治共彰,“严管”“厚爱”并重,极大提振了民营企业的发展信心。

  全国政协常委,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徐乐江表示,必须认真学习“两高”工作报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到现在,我们选择了走一条适合中国国情、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发展道路,法治建设无疑是其中的关键一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百年党史中汲取经验,抓全面从严治党,强调自我革命,发挥人民监督作用,不断改革创新、实践探索。同样,不管是企业的法治体检,还是纠纷仲裁机制,或者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都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路上的实践探索。而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就要打造形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任重道远。工商联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一茬接着一茬干,从执委、常委企业做起,由点及面,逐步铺开。工商联执委、常委作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要在推动共同富裕、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等方面发挥“一根头发带动一把头发”的作用,踏踏实实把能做的事做好。

  以法治稳企业稳预期

  近年来,“两高”工作报告对民营企业的保护和支持,赢得了委员的阵阵掌声,今年也不例外。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工商联主席燕瑛认为,最高法工作报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司法为民原则,回应时代关切,彰显法治力量,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最新成果。最高法报告中多处体现加大对民营经济平等保护的信号,过去一年,最高法通过依法审理各类商事案件,持续服务“六稳”“六保”,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推动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和有效救治,出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民营企业稳预期、稳信心、促发展提供了强大支持。

  “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高效服务‘六稳’‘六保’,打造公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市场主体以及对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保护方面凸显了司法正义。”全国政协委员、江西省工商联主席雷元江完全赞成“两高”工作报告。他建议,加大对民营企业内部腐败人员打击力度,其涉案人员犯罪应参照公职人员定罪量刑。

  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主席安润生表示,近年来,司法机关积极营造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推进司法领域改革、净化政治生态、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等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

  “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法检‘两院’会同工商联联合开展‘万所联万会’、法治体检、涉案企业合规审查、法律‘三进’等系列活动,深化民营经济领域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在民营企业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增强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能力,促进商会调节规范化、法治化发展,依法保障企业家合法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政协委员、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联主席何晓勇表示。

  民营企业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最大受益者。全国政协委员、武汉高德红外董事长黄立表示,最高法报告中提到创新驱动发展,出台知识产权惩罚性司法解释,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为高科技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坚强的保障,鼓舞人心,激发了民营企业尤其是科技型民营企业的发展信心和发展动力。

  以“严管”体现“厚爱”

  最高检在推动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思路新、举措实、亮点多,成效显著,充分体现了对市场主体的“严管”与“厚爱”。

  最高检工作报告强调着力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法治稳企业稳预期、保就业保民生。去年,最高检进一步抓实在辽宁、江苏、广东等10个省市检察机关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依法可不捕、不诉的,责成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切实整改;与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等8部门共建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司法、执法、行业监管联手,以严管体现厚爱。

  黄立表示,最高检报告中提到的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不仅要求企业在合规的范围下运作,更要保证企业的活力得以释放,真正体现了对企业的严管厚爱。“作为民营企业家,应当用法治思维管理企业,将企业法治建设贯彻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我们要不断强化合规经营,不断增强企业的法治意识、风险意识、诚信意识,建立健康有序的企业法治建设环境。”黄立说。

  “作为一名工商联界别的民营企业家,‘两高’工作报告中关于法治营商环境的表述尤其让我感到振奋和鼓舞。”全国政协委员、月星集团董事局主席丁佐宏表示,“两高”工作报告中,有关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和着力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内容,再一次彰显了司法部门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鲜明姿态,必将激励和鼓舞民企人树立干事创业的信心。

  丁佐宏在两会期间提交了一份《全周期、全过程优化营商环境的提案》。他建议,全过程、全周期优化营商环境,司法部门要注重通过开展相关法律政策宣传教育活动等,聚焦市场主体遇到的法治难题,协助解决市场主体的“后顾之忧”。

  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中,检察机关和法院系统发挥着重要作用。全国政协委员、翔宇集团董事长林凡儒建议,多措并举净化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准确把握涉及民营经济案件的法律和政策界限,对民营企业公平对待、平等保护,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举办开放日活动听取意见建议,通过走访倾听企业呼声和需求,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与帮助。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但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靠各类市场主体共同维护。全国政协常委、北京叶氏企业集团董事长叶青呼吁,广大民营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崇尚法治精神,坚守诚信守法经营之道;要共担法治责任,共建亲清政商关系;要促进公平正义,共同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要自觉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规范自身行为、争当公平竞争榜样,积极建立行业公约、提升自身治理能力,主动担当社会责任,助力经济社会繁荣稳定。

  以合力共建法治化营商环境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各地工商联也将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共同强化对企业的服务保障效能。

  燕瑛表示,北京市工商联将加强对民营经济人士的思想引领,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充分发挥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四驾马车”作用,加强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强化与政府部门协作,畅通企业意见反映渠道,探索更加适应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涉企法律服务新路径,为共建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作出更大贡献。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工商联主席张健介绍,近几年来,湖南省工商联创新开展了司法人员与民营企业家同堂培训班。同时,联合省纪委、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省高院、省司法厅、省优化办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联系机制的文件,尽力做到用“真心、专心、诚心、热心”竭诚为民营经济服务,积极营造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法治环境,打造民营经济营商环境的新高度。去年以来,湖南省通过建设“一榜一奖一中心,一册一办一平台”,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张健认为,我国民营企业不怕竞争,最担忧的是没有公平竞争的舞台。要把政策落实作为打造公平竞争的重中之重。要完善涉企信息发布体系,建立统一、规范、有序的政策发布工作机制,以公开促公平公正。加大审计、专项检查力度,对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政策履行等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和检查,并建立各级纪委监委民营企业诉求“直通车”,畅通意见诉求快速反馈、交办机制。

  “还要树立平等保护、促进发展民营经济的立法理念和司法理念,消除各种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隐形壁垒。”张健说,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既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其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只要持续加强法治建设,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就能打造“最好的营商环境”。

  安润生认为,共建法治化营商环境还要引导民营经济人士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法治观、事业观、财富观,守好合法合规经营底线,完善规章制度、落实自律规范,自觉践行亲清政商关系,洁身自好走正道、聚精会神办企业、遵纪守法经营,在合法合规中提高企业竞争力。同时,民营企业也要客观如实向司法机关反映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困难、法律需求、合法合理建议等,主动参与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法检“两院”、工商联、民营企业三方共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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