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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创新以“检察院+工商联”的案件听证模式成功化解多年诉讼纠纷

发布时间:2023-07-14

  日前,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工商联共同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听证,成功化解了一起多年诉讼纠纷。这是云南省积极探索“检察院+工商联”调处纠纷模式的生动实践,确保了民营企业反映的案件及时、有效得到答复和处理,携手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云南A公司与云南昆明B村于2014年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双方就涉案土地的租期租金等达成协议,涉及金额达2000余万元。至2018年,双方因租金支付时间发生纠纷,B村认为A公司延迟履行合同约定构成违约,向法院请求解除租赁协议,二审法院判决解除租赁协议。A公司申请再审被驳回。2023年6月,A公司认为另案判决中已经认定其不但未拖欠租金,而且在其租用地上增加一些建筑和修葺等费用及多支付的130余万元未进行赔偿明确。A公司以发现新的证据为由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听证人员了解到,案涉租土地在判决生效后即租给了案外第三人,已建盖成海鲜市场正在使用,已无恢复土地租赁合同并继续履行的可能。听证中当事人充分表达诉求,认为从2014年发生纠纷至今,已耗费太多精力,也耽误了自身的发展,双方愿意就补偿问题进行磋商,但就补偿数额发生较大分歧。经检察官和工商联调解员释法明理、综合评判,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均对“检察院+工商联”调处纠纷模式称赞不已,认为两个单位在联合听证中实现了检察院与工商联的优势互补,展现了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服务意识,有效避免了双方可能进一步针锋相对的冲突发生,节约了诉讼成本,减少各方诉讼投入。双方在听证会现场达成了和解协议,由B村对A公司进行补偿,并就补偿数额、支付时间达成一致意见。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双方满意,有效化解纠纷。 

  打好“公开听证+工商联助力+民事检察和解”组合拳,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既是检察机关与工商联共同践行“枫桥经验”,及时化解矛盾的一项重要司法实践,也是运用“法治之力+调解力量”的一次成功实战。本案及关联案件历经多年多次审理,案件的成功和解,让双方真正从诉累中解脱出来,有效提升了监督质效、降低诉累,依法维护人民正当权益,是检察机关、工商联共同聚焦企业诉求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模式创新,实现了办案、普法、暖心的多赢结果。该纠纷案件的积极有效和解,是针对民营企业纠纷多元化解、快速化解和有效化解的实际需求,云南检察机关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中充分发挥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的新实践,为民营企业放下包袱创新创业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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