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联系统“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典型事迹
编者按: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和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周年。1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同日,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在京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商会调解是民营经济领域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是工商联服务促进“两个健康”、推动所属商会改革发展的创新载体,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重要举措。10月8日,在全国调解工作会议上,司法部表彰了一批“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工商联系统共有7家调解组织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9名调解员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这些商会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在推动商会调解工作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工商联系统“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经验做法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典型事迹刊发,供各地学习借鉴。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典型事迹之一
林文爱 株洲市温州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林文爱,男,中共党员,1966年10月出生于温州,现任株洲市温州商会常务副会长、株洲市温州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2012开始从事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从事基层人民调解工作11年来,共调解各类纠纷215起,每年调解协议涉及金额不少于200万元,他所调解的案件无一例反悔,无一例不履行调解协议,无一例投诉,真正做到了以商会调解之器,为商会发展保驾护航。
一、一点一滴,结下调解之缘
2001年7月,林文爱从温州远赴株洲,开始了在株洲的创业之旅。他创办了一家印刷厂,承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等业务。凭借着温州人的唯实务实、真诚靠谱、敢为人先的温商精神,事业干得红红火火。2003年8月,株洲市温州商会正式成立,林文爱也找到了“娘家”,加入了商会,成为了株洲市温州商会的会员之一。
经商的过程中,难免因为意见相左、观念不同产生矛盾。温州人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有矛盾有纠纷如果要通过上法庭来解决,不管谁对谁错,矛盾双方的往后三代人都不会再来往,连带着双方朋友都不会有交集。因此,温州人更习惯找个中间人,打感情牌,化干戈为玉帛,来保持稳定正常的老乡关系。于是,在商会陈学松等人的筹备推动下,2011年7月,株洲市温州商会正式成立了株洲市首家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开始走上规范化、专业化道路。
2012年4月,林文爱刚买的爱车在4s店保养时,发动机舱起火,导致爱车受损。虽然4S店承诺对受损部位和零件免费维修换新,并且赠送3年的免费保养,但出于人之常情,林文爱主张更换新车,协商一时陷入僵局。随即,林文爱找到商会请求帮助。在调解委员会的介入调解下,双方各退一步,以林文爱补交5万元更换新车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得到圆满化解。也正是受此事件的启发,2012年5月,热心善言的林文爱正式成为商会调解员中的一员。
二、不偏不倚,调解公平公正
在老调委会主任陈学松的带领之下,林文爱参与了不少商会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或是会员企业内部员工之间的矛盾纠纷,积累了丰富的调解经验。同时,林文爱还给自己的调解工作立下了一个规矩,就是要公平公正,做到帮理不帮亲。
2022年10月,商会会员邵某企业员工徐某在上班期间因操作失误,造成右手两指受伤,前期自行协商无果。12月份,邵某到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林文爱立马组织双方到商会调解室进行调解协商,通过多次劝解、协商,做了大量细致繁杂的工作,根据事故责任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本着依法合理的原则,达成了邵某承担徐某在医院的全部医疗费用,对其一次性赔偿徐某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伤残医疗补助金等费用16万元整的调解协议书。
三、尽心尽力,优化调解机制
2017年8月,林文爱正式接过接力棒,成为了株洲市温州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株洲市温州商会是一家非营利社会团体组织,商会调解工作复杂繁琐,为了更好地开展调解工作,林文爱采取“条块结合”的方法选配调解员,不断优化调解员队伍。即以分会为条、以市场为块,选配38名为人公正、热心调解、具备协调能力的会员骨干和市场管理员成为调解员,覆盖了5个分会、19个专业市场(楼宇或工业园),调解员从临时派工向对口驻扎、定向服务转变,改善了工作方式、提高了调解效率、增强了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林文爱还组织调解员学习《民法典》、《宪法》和《人民调解法》,让会员养成“有纠纷找调解”的意识。
林文爱还结合商会实际情况,积极推行“四张牌”调解办法。一是商会牌,利用商会的影响力,和其他商会、部门、组织进行协调,妥善处理纠纷。二是乡情牌,以老乡的身份,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用乡情来化解温州人之间或温州人与外界的矛盾。三是行家牌,就是利用行业成功人士介入,或者业内权威或专家,算好明白账,对事件进行专业的处理或解答。四是友情牌,针对不同的当事人,有针对性地选派调解员,以友情为保障,利用和当事人双方的良好关系,让纠纷迎刃而解。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让纠纷不出商会。2021年以来,林文爱带领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各种矛盾纠纷52起,成功调处45起,成功率为86.5%。
四、将心比心,提高法治意识
2021年上半年,跟了林文爱六年多的员工突然工作态度大变,车间玩手机,无故旷工。林文爱先后两次找他谈话都不听,后来主动提出离职。林文爱当时并未多想,待招到人后顶班,就让他走了。谁知一个月后,劳动部门找上门来了。这时林文爱才回过神,原来他是蓄意要走的。该员工每月工资1.3万元,前两年都正常签订了劳动合同,后来员工稳定,林文爱也就忘了这事。这次,该员工提出要赔偿一年的双倍工资。经过多番协商,最后补偿了其6.8万元,即半年的工资。
林文爱企业共有员工40余人,工厂日常管理由弟弟负责,经营由他负责,并没有专门的人事、财务等后勤部门。经历此事后,林文爱为公司聘请了法律顾问,逐一补签了每位员工的劳动合同,企业外购买养老保险的,签订补充协议等,避免了企业类似的法律风险。
林文爱企业的劳动纠纷只是一个开始,2022年起,类似离职劳动纠纷在会员企业中不断上演。逐一调解后,林文爱组织商会调解委员会通过群发通知、走访告知等方式,要求各会员企业清理劳动合同签订情况。2022年下半年起,此类案件在会员企业中消失。为进一步保障会员企业发展,2022年10月,商会聘请法律顾问,全天接受会员企业的电话咨询,并在每周五在商会坐班,为会员企业法制护航。此外,林文爱还认真收集整理调解工作中常见且便于公开的案例,在商会内部开展以案释法,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让会员学习和了解,提高会员的法治意识,减少矛盾纠纷。
正是因为自己在商会调节中受益颇多,林文爱想撑起更大的“商会调节伞”为会员企业“遮风挡雨”。多年来,无论是会员家庭纠纷,还是会员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纠纷,林文爱始终做到公平公正、无私奉献、认真履职,坚持依法调解与灵活处理相结合,努力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力争给每个当事人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和交待。尽管没有高唱的赞歌,没有鲜花和掌声,没有冲锋陷阵的奋勇,也没有感人肺腑的动人事迹,但林文爱在这平凡的岗位上,凭着对商会的感情,对会员的热情,无私奉献于商会人民调解工作。2023年,林文爱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典型事迹之二
汤春霞 合肥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汤春霞,女,1965年3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合肥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2020年9月,汤春霞被合肥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为专职调解员。她发挥自己多年法律工作经验,认真开展调解工作,工作中认真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2022年9月至2023年7月共计办理各类民事案件975件,提供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也获得法院的肯定,2022年度被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特邀调解员。
2022年6月6日,汤春霞收到了安徽挺企定制科技有限公司送来的一面锦旗,锦旗上写着:“服务高效办实事,真诚贴心为企业。”在调解安徽挺企定制科技有限公司与阜阳锦创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中,汤春霞站在双方当事人的立场,了解双方诉求,寻找切入点,降低了原告的损失,还为双方省下了一笔诉讼费用,最终调解结果得到双方认可。环顾合肥市商调委大厅,挂着大大小小的锦旗,一面面锦旗,承载着企业的信赖,一句句感谢,表达出企业对汤春霞工作的认可。
身为合肥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抱着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热爱,汤春霞潜心钻研调解技巧,用心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情感人、以理服人、赢得了当事人的理解和配合。汤春霞工作中主要做法有: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增强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汤春霞一直将理论学习作为自身的重要任务,自觉做到勤学多想,认真学习了《劳动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她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上、政治上、业务上不断完善自己,使自己真正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牢固的群众观。同时,积极参加合肥市商调委及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更新法律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办案水平。二是求真务实,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经过不断学习、积累,汤春霞具备了丰富的调解经验,同时,她也注重提高自身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办事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以便能够从容处理日常工作中的各类问题。三是调查研究,掌握调解纠纷的切入点。近年来,汤春霞参与调研走访了20多家商协会。耐心倾听,用心调解。真心实意地去听,了解案情、听出心声,让当事人感受到汤春霞的理解与重视。深入了解、掌握纠纷的起因、特征、实质,以及纠纷双方当事人的性格特点,以此为依据,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对症下药。及时掌握纠纷的发生全过程,用事实说话,用证据说话,善于思考,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地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把依法调解与社会主义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情、理、法的统一。四是依法调解,找准法律依据。每接收一起案件,汤春霞都会认真分析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并找到解决该纠纷的法律依据。当事人之所以对汤春霞产生信任,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她的专业性,准确的法律依据往往起到定纠止争的作用。在案件调解过程中,汤春霞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调解程序,依法合规办理各类案件,同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答疑解惑。
调解工作在定分止争,化解矛盾,在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合肥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专职调解员,汤春霞深感自豪。同时,汤春霞也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有效化解各类商事领域纠纷矛盾,以“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共同创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基层”为具体目标,把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当做服务社会的窗口,在调解工作中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为化解民营企业矛盾纠纷、优化合肥营商环境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典型事迹之三
曾志芳 萍乡市创新发展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一副敦实的身板、一张带笑的黑脸,透着满满的刚正和自信,这是曾志芳给人的第一印象。曾志芳是萍乡市创新发展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他自2018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先后获安源区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中心特邀调解员”、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2022年度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师”、江西省司法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他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积极主动、尽职尽责,利用从事建筑行业30余年的专业水平,调解家居装饰装修工程类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经济合同类等各类纠纷案件3622起(其中法院委托1326件,佳禾购物公园返租业主2159件,社会慕名而来137件),调解成功率98%。
以情感暖人心,以法理服人心
“我做调解,完全是巧合。”当问起这个在建筑建材行业摸爬滚打多年、有身份有资产的老总为何热衷于做调解工作时,他爽朗一笑回答。“既然做了,就要做好。”有一股认真劲的曾志芳,自加入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后,时刻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积极学习《民法典》《劳动保障法律和法规》等相关业务知识,每月为商会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案例分享,并制定调解流程,研判当事人责任,准确运用法律法规,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2020年,曾志芳所在商会的会员单位有一名员工在安装空调时不慎从高处摔下,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发生了赔偿纠纷案件。死者年仅27岁,属家庭主要劳动力,尚有三个幼儿,父母丧失劳动力。在谈到赔偿款与付款方式时,当事人情绪多次失控,双方当事人一直未能达成共识。曾志芳接手这件调解案件后,他一面详细了解事情的经过,一面根据法律法规分别做双方当事人工作,苦口婆心说地、耐心细致地讲,对该起纠纷调解了五天五夜,最终双方当事人都表示愿意接受调委会提出的调解方案并签字按手印,至此该纠纷案件圆满调解成功。事后,商会还根据死者家里的情况,组织发起了捐助活动,为三个孩子募集了教育基金,并表示将一直关注这个家庭的生活。后来,死者的母亲专程来到商会,给商会和曾志芳送来了锦旗表示感谢。“我觉得这面锦旗让我突然间找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那份成就感和快乐感是多少钱都买不到的,它的价值和意义已远远超出锦旗本身。”曾志芳如是说。这个案件的成功调解,更加坚定了他做调解员的信心。
发挥专业优势,快速认定责任
“我觉得老曾和他们调解委员会很了不起,有社会责任感,他们来自于社会各行各业,专业能力强,我们法院审理中很多需要司法鉴定才能确定的事实,他们凭借专业经验看一眼就知道了,是法院很好的助力,既能简化调解流程,又能提高调解效率,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有利于纠纷的及时解决。”安源区法院樊雨兰庭长赞叹。2022年安源区法院审理彭某诉李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李某为彭某上门更换热水器水泵,李某安装完毕后次日凌晨便出现水泵漏水情况,水从六楼渗到五楼、四楼,损毁了五楼、四楼的很多物品。五楼、四楼要求彭某赔偿,彭某认为是李某维修热水器造成的,遂要求李某赔偿。李某不认同,双方争执不下,多次调解无果。如果按照法律程序,该案需两个司法鉴定方能处理,一是责任认定,二是损失认定,不但耗时,还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费用负担。法院于是邀请曾志芳参与调解,曾志芳到现场上上下下看了一圈,根据专业水平,当即确定漏水的原因是安装水泵失误,并依照行情计算出受损财产的价值。一番讲解,彭某、李某都接受了他的看法,法院再从法律层面告知责任后果,终于使这个案件圆满调解成功。这个案件在安源区法院传开后,相继有5个相似的案件都以此方式得到解决,曾志芳“编外专家”的名号就此传开了。
优化调解模式,提高调解效率
2022年3月,安源区法院法之道诉调对接服务站在萍乡市创新发展商会成立。它是通过联系行业组织,引入行业调解力量,采取“法官指导+行业调解+司法确认”的解纷模式,集中对建筑建材、装饰装修、物业合同纠纷进行诉前调解,将这三类纠纷在诉前予以解决。“这一下我们的调解工作就更加有底气了。”曾志芳高兴地说。在法院指导下,曾志芳创立了分类调解法。他将工作站9名调解员分成三个调解团队,对上述三类案件进行分类调解,做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以点带面,引导物业与业主履行责任和义务。2022年4月,安源区审理物业诉十余户业主拖欠物业费及违约金一案,法院引导物业和业主双方代表在商会“法之道诉调对接服务站”进行诉前调解。经过曾志芳等调解员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地疏导,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将有可能进入诉讼程序的物业纠纷,在诉前就得到了及时化解。
坚守初心使命,倾心奉献社会
“你要忙自己公司的事情,又要做法之道的调解员,哪来那么多时间,何况调解没有报酬,图什么?”经常有人这样问曾志芳。他说道:“我是一名党员,是党的好政策让我一个山里孩子走出了大山,全家过上了富足美好的生活,我要尽我所能回报社会。”曾志芳每调解好一件纠纷,就习惯性地要双方当事人握握手。他说他特别喜欢这个场景,那紧紧握在一起的双手,就是对他最好的报酬。
曾志芳同志兢兢业业、踏踏实实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多年来经他调解成功的案件举不胜举,他以满腔热情为群众排忧解难,做了许多实实在在的事情,赢得了人们的一致好评。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典型事迹之四
陈学童 龙口市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陈学童扎根基层30年,利用自己从事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优势,做好基层法律服务与企业调解的结合文章,热心为企业和员工提供优质服务,为基层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他领导的龙口市商会调委会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调解委员会”称号,被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基层调解示范单位”;被山东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确定为全省首批标准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同年又被山东省总工会授予山东省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10年来,共调解各类劳动争议案件623件,调解标的额达8000万元,成功率达95%。
他提出了“小事不出企业、大事不出商会、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不上移”的工作目标,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员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结合多年调解工作经验,探索建立了商事调解工作“四项制度”,即矛盾跟踪排查调处制度、重大纠纷快速报告制度、商会民调信息交流制度和部门配合联动制度;创新了商事调解工作“五项机制”,即调前证据保全机制、伤残等级协商确认机制、赔偿款先行支付机制、调解协议履行保障机制和在劳动合同中设立调解程序前置机制,创新的这种商事调解模式先后在全省做经验推广,并以《发挥商会调解职能,助推民营经济发展》、《商会人民调解的特点和运行介绍》、《典型调解案例分析》为课题受邀到烟台、泰安、徐州等地市做辅导讲座。2021年7月在全国工商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人社部四部门联合举办的全国商事调解工作推进会议上,作为全国唯一基层商事调解组织代表做了典型推广发言,受到了参会领导的充分肯定;2022年6月与烟台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负责同志一起,作客山东台周末说法,讲述为职工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故事;2022年10月应邀参加了全国工商联法律部举办的线上商事调解座谈会,创新提出了在劳动合同中增加“约定调解程序前置”条款,把矛盾压缩在基层,减轻劳动人事仲裁和法院审判压力的观点引起了大家的共鸣。2023年10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为了适应新时代调解工作,使商会服务工作更加具体化和现实化,率先实现了商会调解在全市全覆盖;在龙口市商会会员企业中设立企业调解员并亲自编教材组织培训,目前龙口商会调解工作运行规范化、高效化,深受企业和群众的欢迎;与龙口市人民法院合作,在法院设立了“市商调委驻法院工作室”,协助调处企业会员之间以及会员与员工之间产生的经济纠纷和劳动争议纠纷,根据企业特点,制定完善统一的《劳动合同》和《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并在会员企业推行,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经营工作有章可依、有制可循;依托商会创办了普法宣传刊物《商会调解之声》,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将当前法律动态、企业管理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和该调委会办理的成功案例定期报道,截至2023年8月共出版《商会之声》179期,发行数量8万余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典型事迹之五
饶剑峰 汕头市江西商会澄海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饶剑峰,澄海区第十一届政协委员、澄海区人民医院麻醉医师、检察院听证员、汕头市江西商会澄海办事处(分会)会长、汕头市江西商会澄海办事处(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为更好地为身处异乡的老乡排忧解难,饶剑峰2021年积极向区司法局申请成立汕头市江西商会澄海办事处(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商会调委会),聘任9名调解员。商会调委会获批成立以来,饶剑峰作为调委会主任,积极开展普法和调解工作,解答法律咨询100多人次,成功调处涉江西籍人员矛盾纠纷38件(欠薪纠纷11件,交通事故纠纷9件,房屋、店铺租赁纠纷7件,劳动争议纠纷9件,溺水身亡纠纷1件,家庭矛盾纠纷1件),其中防止群体性事件5起。
起步·调解在路上
“2004年的夏天,我大学毕业后成为澄海区人民医院的一名麻醉医生,作为外来人员,我深深感受到初到异乡的孤独。只要碰到江西籍老乡,我都会倍感亲切,主动交谈。在外听到乡音,仿佛回到家乡,让我轻松不少,更快适应了当地的工作和生活。”饶剑峰谈起他初到异乡时的感受感慨道。随着时间的推移,饶剑峰认识的老乡越来越多,交谈也不断深入,他发现不少异乡人和他初到异乡的感受一样,于是有了一个念头,想组织一个聚合老乡人气的平台,大家能在同一屋檐下,叙乡情、话发展、谋合作,更好地奉献社会、承担责任。恰好饶剑峰在与老乡交谈时了解到汕头市还有个江西商会,为了让在澄海区的老乡也能享受到便利,经多方奔走,于2018年1月经澄海区民政局批准成立了汕头市江西商会的分支—汕头市江西商会澄海办事处(分会)(以下简称江西商会澄海分会)。江西商会澄海分会成立后,吸引众多到澄海务工、创业、生活的江西人员,分会就如一个包容的大家族,时刻为有需要帮助的成员敞开大门,正如饶剑峰所描述,通过商会牵头,成员们各取所需,团结互助,资源互补,以强带弱,共谋发展。
2021年6月初,他接到澄海区法院执行局领导的电话,告知有宗涉江西籍老乡租房纠纷需要分会出面协助。当时情况危急,现场有两名江西籍老乡有轻生的念头,时间紧迫,饶剑峰只身一人迅速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上到楼顶,用一口熟练的江西话跟2位老乡表明自己是一名江西籍调解员,同是一个地方的老乡,有什么难处可尽管告知,并答应他们江西商会澄海分会将全程参与协助调解,消解他们的顾虑。经过与澄海法院、澄华司法所、西门社区调委会多方沟通,耐心说服,最终顺利把2位老乡带下楼。在取得当事人信任后得知:2019年3月份,3位江西籍老乡合伙一栋自建房做出租屋,合同期8年,已租了2年3个月左右。因受疫情影响,生意连续亏本,拖欠租金。房东就此事于2021年初向凤西法庭提起诉讼,进行庭前调解,要求租户必须5月底交清房租。后因租户未能按时执行,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实地了解情况,当事人误以为法院来强制执行,出现了过激行为。在交流中,饶剑峰利用乡音获取共情优势,让当事人放下戒备,消除对抗的局势,逐步打消当事人轻生念头,得知当事人并非恶意拖欠,主要是因为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亏损严重。破冰后饶剑峰向3位老乡明确履约责任,顺水推舟做了多场思想工作。经过不懈的努力,最终在法院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顺利解决一起涉稳纠纷,破解案件执行难题。
这起纠纷的顺利解决让饶剑峰内心成就感满满,本身就乐于助人的他对于调解工作有了更深的感悟和兴趣,他认为在调解中,除了下“实功”,也要用对“巧劲”,一口乡音、一份乡情正是最大的招牌。“碰到纠纷时,陌生的环境加上自己一个人在外打拼的孤独,更加束手无策,在这个时候能听到熟悉的家乡话,就会有了归属感,也就会慢慢放下戒备,打破交流的壁垒,提高调解效率,加快解纷进程。”于是他下定决心在调解领域扎根下来。2021年9月,在澄海区司法局的批准下,江西商会澄海办事处(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挂牌成立,饶剑峰被推荐为商会调委会主任。他尽心尽职,用着一口亲切的乡音,安抚了无数老乡在维权过程中产生的激动情绪,也正是他饱含着“老乡利益无小事”的情怀,再小的矛盾也都当成要事,从不厌烦。他始终认为,这是作为一名调解员的责任,而每次看到老乡满意的表情、听到老乡一句感激的谢谢,是他孜孜不倦做好工作的精神动力。
探索·调解在路上
经历大大小小的调解后,饶剑峰认为有了商会调委会特色招牌之后,还必须把调解工作当成具有条理性、系统性的过程。他总结出可行易操作的“3x3=0”调解法,第一个“3”指说通“情理”、讲通“法理”、聊顺“事理”;第二个“3”指的是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以朋友亲人、对方当事人、调解员的三重角度的转换,和当事人进行交流调解,让当事人能够客观看待纠纷;“0”指实现零矛盾、零纠纷。调解员一开始以当事人相对亲密的关系方的角度与之对话,对当事人的情绪进行安抚,走进当事人的内心,让当事人愿意将内心的激愤、无奈、纠纷等负面情绪发泄出来,松动积压在当事人心里的“疙瘩”,为后续理性客观解决纠纷做好铺垫,再用“情理”展开,阐明对事件过程的发展要合情合理;俗话说,解铃还须系铃人,调解员以对方当事人的角度想法进行分析,让当事人换个角度,思考相对应的一方是如何进行衡量,在考虑自己的难处时,也要客观看待事物存在、变化和发展规律,聊顺理清当下的“事理”,才能顺理成章地解决纠纷;最后,回归调解员的身份,以第三方的角度来讲通“法理”,说通“情理”、聊顺“事理”之后,也要在“法理”的框架内进行调解,从法律层面评判当事人双方的主张或请求有无法律依据。
谈到印象中比较深刻的调解经历,饶剑峰回想起2022年9月的一宗涉及工人死亡赔偿的聚众围堵纠纷。当天晚上饶剑峰接到区委政法委领导的电话,告知溪南镇某工地一位江西籍建筑工人在施工过程中不慎坠楼死亡。事故发生后,镇政府派员将死者送往区殡仪馆。死者家属及老乡们接到消息后情绪十分激动,聚集了150多老乡在区殡仪馆门外,与施工方对峙。由于当时又是疫情防控严峻时刻,希望商会调委会协助调解并尽快帮忙疏散乡亲们。商会调委会接到协助调解通知后,作为调委会主任的饶剑峰带领6名都昌籍会员(调解员)迅速到场并积极配合区、镇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做好工作,充分发挥地缘、情缘、亲缘优势,倾听当事人诉求,缓和当事人情绪,做好集聚者的思想疏导工作,迅速劝退了大部分集聚者,只留下死者家属代表若干人,与镇政府工作人员就死者善后事宜进行协商。第二天上午,商会调委会组织调解员赶到殡仪馆门口时,发现陆续又有江西都昌籍人聚集。为防止群体事件再次发生,商会调委会安排2位都昌籍调解员与死者家属同吃住,作为死者家属在异乡“最亲”的人进行情绪疏导,预防家属因丧父之痛出现的过激行为,并且在疏导情绪的时候也摆出“情理”,告知家属该结果的发生固然可悲,但是解决矛盾靠聚集围堵是“治标不治本”,与对方当事人进行谈判才是行之有效的办法。经过三天四次调解,商会调委会密切关注事态变化,及时疏散调解现场的集聚老乡,稳控调解现场,在调解的过程中,双方一开始也因赔偿数额相差过大而无法达成一致,调解员向死者家属分析了施工方的角度,以及摆出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提供赔偿数额的计算方式,告知死者家属在法律层面上的赔偿数额范围。与此同时,调解员也向施工方叙法普法,并告知死者是其家中顶梁柱,他出现意外是任何人都难以接受的,建议要基于人道主义做出适当的让步。最后,在三种角度的巧妙转换加之“法理、事理、情理”三把尺子,帮助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圆满化解这起江西籍工人意外坠亡引起的矛盾纠纷,成功疏导聚集的死者家属及老乡们150多人,将一场群体性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深化·调解在路上
饶剑峰为了能在调解工作上“尽善尽美”,长远地服务有需要的务工人员,他认为应从“思、地、人、事”上“创四新”。“思”是多反思调解方法,源源不断在原有经验的基础上进行创新,而不能长久吃旧经验的“老本”,要与当下的经济、社会、潮流相适应。作为调解员应对自己不断加码,力求调解方法走在前列。“地”指不断规范与创新商会调委会办公场地,做好场地的氛围布置和调解文化宣传,调解场地的舒适性,可以增强视觉上的冲击力和情感上的亲和力,帮助当事人静心、净脑,在平静温馨的气氛中敞开心扉进行交谈、消除隔阂,而调解室的规范性又能让当事人看到一把隐形“法律的尺子”,调解的场地不仅仅是一间简单的房间,而是一处可以走进当事人内心的港湾。“人”指不断广纳贤才,丰富调解员队伍,饶剑峰认为在调解工作中,“单打独斗”无法长久,应鼓励新人积极参与到调解工作中,以老带新的传帮带方式,让调解员能够从生到熟到优,成长为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调解员。“事”指面对广而细的调解事,应在原有的知识体系上不断学习新事物,不断提升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积极参加司法局等有关部门举办的相关业务培训班,苦钻业务,虚心请教,力争将乡音乡情融入法律法规等调解知识,熟练运用在调解中,提高解纷效率。
饶剑峰认为,调解之路漫漫亦灿灿,在力促商会调委会规范化、法治化运作的同时,还要在创新性和便利性上有更大的突破,使商会调委会“双轨并行”,不断向上向好发展。他今后也会朝着这个方向不断深耕,有效为辖区营商环境“减负”,不断在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中发挥积极作用,助推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典型事迹之六
苏广华 成都盐城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苏广华同志自担任成都盐城商会秘书长、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以来,聚焦服务异地商会会员企业高质量发展,依托成都盐城商会民营(外来)企业投诉服务工作站和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探索建立外来企业投诉和多元纠纷化解一站式服务模式,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先后调处各类涉企纠纷146件,调解成功率达88.4%,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受到企业、社会和政府的一致好评。苏广华同志连续四年获评省人民政府外来企业投诉中心先进工作者。
一、坚持党建引领。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指示精神为目标,持续夯实党建基础,切实发挥商会支部委员会“把方向、议大事、促落实”的作用,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开展“学党史我为企业办实事”“延安精神放光芒”“建党百年遵义行”等活动,从红色文化中汲取奋进力量,在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中实现商会改革和发展。
二、完善制度机制。积极参与“枫桥式”商会建设,按照“六有”标准,落实制度、人员“两公开”要求,不断完善调委会章程、规章制度和调解工作流程,以规范化建设保障商会调解工作常态化与长效性发展。加强与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联系合作,与金牛区人民法院共建联动机制,以诉调衔接强化商会调解服务职能;与蒲江县人民检察共同设立蒲江片区投诉服务工作站,在成都大足商会、周口商会、达州商会、巴中商会等20家异地商会设立投诉服务处,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
三、打造专业队伍。吸纳47名熟悉企业经营管理、有一定社会威望和影响力的律师、工会代表、司法部门退休人员等充实调解员队伍。成立商会法治培训中心和人才培训中心,培训专业调解人员200余人次,持续提升调解员知识水平和调解技巧。制定“商会调解之星”调解员评比标准,落实培训、考评等动态管理制度,打造专业调解工作队伍,逐步实现让企业预防纠纷借助商会调解、有了纠纷想到商会调解、解决纠纷信赖商会调解。
四、确保服务质效。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通过工商联
商会调解服务平台、工作站网络投诉中心和成都市人民调解信息系统,及时掌握民营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实现线上线下矛盾纠纷快速调处。借助参与国内外招商引资活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案例解读和风险隐患排查,助力企业提升依法治企能力,全力投身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项目。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典型事迹之七
马文奎 古浪县土门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本人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始终遵从“天理、国法、人情”相结合的调解理念,不图名、不图利,诚信做人,公道说事,凭借自己丰富的社会阅历和熟悉乡风民俗、擅长交流沟通等优势,本着对调解工作的执着和热爱,对每个当事人都耐心细致地讲情、说法、论理,凡事都以和为贵出发,引导当事人以德为本,以法为准。我的尽心付出和对社会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赢得了当地人民群众的好评和社会各界的认可,2019年4月至今被县人大聘任为“古浪县人民法院陪审员”;2020年11月至今被古浪县公安局聘任为“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2022年3月至今被古浪县人民法院聘任为“特邀调解员”;2022年4月至今被古浪县人民检察院聘任为“听证员”。本人所在的武威市古浪县土门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2020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本人也于2022年被武威市委、市政府评为“平安武威建设先进个人”。
自担任武威市古浪县土门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以来,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修养和综合素质,刻苦学习《民法典》、《人民调解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认真领会和充分运用“全国人民调解能手”马有信同志总结的“以理服人、以信服人、以法服人、以德服人、以正气服人、以事实服人”的“理、信、法、德、实、正”服人服众的“六字”调解法和“要正视不要回避,要有耐心不要急躁,要相信不要轻信,要公正全面不要偏听偏信,要果断不要草率,要容让不要软弱,要实践不要教条,要有策略不要和稀泥,要贴心不要失信,要理解不要误解”的“十要十不要”调解理念。每当受理案件后,我耐心细致地多方调查了解,全面掌握案件的事实情况,准确分析研判纠纷的焦点所在,引导双方当事人遵循法律法规,尊重客观事实,顺应公序良俗,互谅互让,换位思考,通过摆事实,论道理,讲法律相结合的多措并举,最终使矛盾纠纷得以化解。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经本人参与调解的各类矛盾纠纷2000余件,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有效预防群体性上访事件23件,预防民转刑案件44件,跨县区跨乡镇调处100余件。2022年担任法院特邀调解员以来,成功调解诉前案件149件,所调案件质量得到了法院系统的肯定,做到了零差错。本人主持调解的典型案件有:2020年12月10日王某某与徐某某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引发的几方当事人家庭连环家族式群体性纠纷;2021年1月1日程某与某单位涉及人身死亡赔偿纠纷;2022年5月10日古浪县黄花滩镇两个村民小组因土地问题群殴致人受伤的民事部分赔偿纠纷。
今后,我将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投身于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践行新时代人民调解员的担当和责任,在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有决心、有信心,知难而上,奋勇向前,一如既往,不断创新,总结经验,取长补短,把人民调解这份平凡而伟大的事业继续干下去,干得更好,争做社会的“稳定器”,党委政府的“减压阀”,人民群众的“暖心骨”,调解行业的“排头兵”,为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动创稳行动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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