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等决策部署,鼓励先进、宣传典型,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中国企联决定,对2023年度工作突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予以通报表扬,其中涉及工商联系统参与设立的调解组织有15家,分别是:
北京市平谷区建筑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乌兰察布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大连市旅顺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黄浦区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工商联分中心、徐州市铜山区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宿迁市宿豫区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联合调处中心、萍乡市莲花县企业家爱心商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抚州市东乡区法院客商投资企业协会调解中心、中山市南头镇商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柳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桂林市兴安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陵水黎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云南省福建总商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委员会、银川市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这些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内行人管行内事、商人纠纷商会解”特色优势,不断提高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建设水平,积极参与涉企劳动争议纠纷的调解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近年来,全国工商联积极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商会调解工作,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人社部共同开展商会调解培育培优行动。截至目前,工商联商会调解服务平台共入驻商会调解组织4315个,商会调解员9460名,线上调解案件31万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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