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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打造“枫桥式商会”法治护航“两个健康”

发布时间:2023-01-3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重要指示精神,去年以来,四川省政府外来企业投诉中心、省工商联、司法厅依托全省工商联系统商会组织,在全省范围开展“枫桥式商会”创建活动,按照“政治引领好、制度机制全、服务能力强、调解效果优”标准,评选出崇州商会等10家第一批“枫桥式商会”。

  在典型示范引领下,2022年,四川省工商联系统商会组织共调解民营经济领域各类矛盾纠纷3416件,全国排名第7位,调解成功率为73%,平均调解时长2.78天,构筑起了预防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的“缓冲带”,为“法治四川”“平安四川”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在政治引领方面,创建活动提出党建引领强、服务举措强、企业发展强的党建会建同抓共进的工作思路,深化商会调解工作,在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中实现自身改革和发展。自贡市大安区商会依托区“红色联盟”议事协调机构,参与构建以东北部新城管委会党委为中心,以政务服务中心、群团活动中心、民营经济服务中心为平台,以区域内各类型党组织为盟员的“1+3+N”运行模式和工作体系,推动118家民营企业与乡村振兴重点村开展结对共建,直接提供就业岗位320个,落实合作项目12个,投入资金400余万元,捐款捐物60余万元,营造了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

  在部门合作方面,创建活动提出充分发挥“内行人管行内事、商人纠纷商会解”特色机制作用,调动起基层商会力量,完善与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法院的常态化沟通联系、诉调对接机制。眉山市青神县商会与县委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共建“法治宣传”“民营企业联系”“问题反映直通车”“民营企业接待日”“民营企业家联谊”五项制度,联合入企宣讲70余次,举办联谊会4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反映问题100余件。

  在规范建设方面,创建活动在商会阵地建设、调解员培育、经费保障等方面先行先试,提出有调解室、有标识标牌、有专兼职人员、有工作台账、有工作流程、有工作档案的“六有”标准,实施制度、人员“两公开”,通过规范化建设保障商会调解工作常态化与长效性发展。在与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共同推动将调解员补贴纳入常态化财政保障经费的基础上,指导商会通过商会会费、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接受捐赠赞助等方式拓宽经费保障渠道,2022年,第一批“枫桥式商会”共争取到调解工作经费138万余元,保障了调解工作的有序开展。指导商会注重吸纳退休法官、检察官、司法行政干警等人员进入调解员队伍,落实培训、考评等动态管理制度,打造专业调解工作队伍。

  在服务方式上,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工商联及所属商会熟悉民营企业的优势,不断探索商会调解工作新方法、新路径。南充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提炼出“四心四步”工作法(即热心接待,认真倾听;细心查明,了解事实;耐心引导,找准症结;用心化解,高效调处),总结形成了事前预警、事中调解、事后回访的“立体”调解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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