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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首届云南省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大会举行

发布时间:2023-12-07
  12月6日,首届云南省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大会在昆明举办。大会由云南省工商联主办,云南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法学会联合支持,旨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持续深化工商联与公检法司机关的沟通联系机制,加强工商联与法学会的联系合作,一体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法治民企建设,着力提升云南民营经济法治保障和服务质效,共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和高质量发展。
  会上,云南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高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应杰,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施建邦,云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茶忠旺,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力出席会议并作主旨讲话,全国工商联法律服务部负责人代表全国工商联致辞。大会发布了2023年云南省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十大护航行动”,揭晓了云南省工商联与公检法司机关沟通联系机制、“万所联万会”机制典型事例和“十佳商会调解典型案例”,企业家代表宣读了民营企业“守法诚信、合规清廉”承诺书,并举行了云南省工商联与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合作协议签署仪式。
  会议指出,抓实服务这个关键,确保权益保护行动见行见效。要深入实施“权益保护行动”,协同做好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工作。要建好民营企业政策推送平台、权益维护平台和反映问题交办机制“两平台一机制”。要打造政企沟通协商平台,在涉及民营企业利益立法、修法和作出重大行政决策时,充分听取企业和商(协)会的意见。要加强与公检法司机关联系合作,充分发挥“1+N”机制和投诉中心、服务中心、调解中心等平台作用,汇聚各方力量解难题。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甄别纠正侵犯民营企业产权的问题、防范和处置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合力打通“中梗阻”和“最后一公里”。
  会议强调,抓好合规这个重点,积极推进法治民企行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将民营企业腐败治理和企业合规守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等作为法治民企建设的重要内容予以明确,为今后推进企业合规管理提供了指导和依据。下一步,要积极推动民营企业治理现代化,要继续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要引导民营企业自主加强合规建设,引导行业商(协)会开展整体合规建设,制定合规管理办法或指引,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会议提出,抓牢联动这个合力,汇聚护航“两个健康”力量。希望云南省工商联下一步更加积极互联互动,推进机制建设制度化、常态化、具体化。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须臾不可放松”的紧迫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助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在合法合规中提高企业竞争能力。要接续深化与公检法司机关、法学会等单位的沟通联系机制建设,构建上下联通、横向联动、资源联合的法治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新格局。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云南省委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和加强新时代工商联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有为工商联”的务实举措,不断完善法律服务体系,用好立法协商、普法宣传、依法维权、企业合规、商会调解等工作载体,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会上,云南省工商联副主席、云南省滇商总会会长、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阮鸿献,云南省总商会副会长、云南锦康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莹,作为企业家代表从诚信合规与安全发展、企业家精神与法治强信心等角度畅谈学习贯彻云南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的体会。
  大会采用线上线下、主会场+分会场相结合的方式举办。云南省委统战部、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省工商联各处(室)负责人,省级商(协)会负责人和省工商联执常委企业代表,高校、律协、律所等特邀专家学者代表共150余人在昆明主会场参会,逾2000人通过视频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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