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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出台民营企业政商交往行为规范指引

发布时间:2024-04-01

  近日,湖南省郴州市委统战部、郴州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联合印发《郴州市民营企业政商交往行为规范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明确政商交往的正、负面清单,进一步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家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

  《指引》用正面清单激励担当,用负面清单划出底线。规定不得向公职人员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得为公职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理财或帮助买卖有价证券;不得赠与公职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股权、电子红包、名贵特产、金融产品等;不得违规宴请公职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或安排健身娱乐、旅游观光、出国(境)等活动;不得违规安排公职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企业担任高级职务或挂名领薪、兼职取酬,或给予超出正常范围的薪酬;不得向公职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违规借贷资金,或向其无偿提供汽车、房屋等资产;不得向公职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托办个人事项、承揽企业业务,或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企业产品和服务;不得向公职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工程招投标、银行开户、大额存款等方面进行利益输送;不得以不正当渠道或者非法手段影响党政机关干部人事任免、公共决策及公正执行公务;不得实施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

  “《指引》旨在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厘清政商交往界线,遵守廉洁从业底线,建设法治民企、清廉民企,实现政企双方良性互动,助推郴州经济高质量发展。”郴州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谢程鹍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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