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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特别报道:让企业家尽情绽放创富才能

发布时间:2015-03-12

  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这样几段话让民营企业家们备受鼓舞:“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注重发挥企业家才能。”“让各类企业法人财产权依法得到保护。”

  如今,是不是企业家们的最好的时代呢?

  “20多年前的公务员想下海,现在的毕业生想当公务员”,面对这种现象,不少人感叹当今创业环境竟不如从前了;另一方面,也有人说这是最好的创业时代,互联网时代下的新经济模式正向每一个创业者敞开大门,当下的年轻人有着更丰富多彩的梦想和创业可能。

  改革开放已有30多年,中国已经完全融入到了全球经济当中。但当我们追寻近代中国企业成长的步伐,发现利用社会资源最高效的企业家群体,其成长过程伴随着重重困难与挫折。

  1911年,辛亥革命成功,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制度,众所周知,那之前是重农轻商的时代。随后,近代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使得社会地位提高了的民族资产阶级焕发出热情,掀起了兴办实业的热潮,也迎来了中国企业家发展的第一个“黄金时期”。1918年,帝国主义经济势力卷土重来,加上军阀混战,缺乏一个和平的环境,使民族资本主义严重受挫。再后来,新中国成立,经历了公私合营一系列举措之后,1978年,改革开放如一声春雷,让中国企业家迎来了第二个发展的春天。

  之所以要说这段历史,因为从这些历程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企业和企业家在一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特殊的,也能清楚地看到,什么样的环境能够让企业家最大可能地发挥才能与激情。

  营造环境,让创业者充满信心

  如何让一个地方成为创业者的乐园?

  创业之难,最大的因素在于环境。创业如鱼游于水,而环境恰是水之清浊。因此,创业乐园应该是能营造宽松的创业环境,为创业者提供最有效的孵化器。宽松的创业环境,不仅表现在人们就业观念的更新,也表现为政府在政策、服务、措施各方面要尽可能地为创业者创造条件,简政放权,减少审批,为创业者扫清不必要的障碍。

  尽管目前,互联网经济下的创业门槛已经相对变低,但目前我国大学生创业比例仍然低于发达国家水平,约在大概1%左右。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介绍说,我国的创业空间仍相当大。目前,发达国家和地区平均每千人口拥有40个-50个企业,发展中国家为20个-30个,而我国仅有11.66个。据了解,影响大学生创业的因素不少,资金缺乏是大学生创业的困难之一。现在,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将自主创业的方向投入到资金门槛较低的网络创业领域。

  周天勇也指出,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鼓励创业创新措施已在实践中生根,将在2015年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人社部近期就表示,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各地应纳入当地创业服务体系,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融资服务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并将提供持续的创业扶持,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我国将从今年到2017年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扶持80万以上的大学生实现创业。

  当然,营造全社会对企业家尊重、尊敬,甚至崇尚、尊崇的氛围,促进全社会更加尊重、爱护企业家特别是创业家,也是培育良好创业环境的必要条件。

  良禽择木而栖。“雷尼尔效应”启示我们,人才成长的“水土环境”好了,就能留住人才。只要再给创业者多一点阳光、多一点养分,让创业环境宽松起来,人们创业的热情自然就会高涨。

  建立机制,让企业家大胆搏击

  从经济学意义来说,一家企业的负责人至少需要具备四个责任和目标才能被称为“企业家”:给社会创造高的品质,或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给员工谋取福利,给千万个家庭带来福祉;通过解决就业和纳税,完成自己的社会责任;通过“唯利是图”追求利润,让企业可持续。

  从世界500强的分布来看,世界500强最多的国家是美国,其次是日本。谁都无法否认,企业家才是市场经济的主角,而尊重企业家,就是尊重市场经济。

  中国30年改革波澜壮阔,如今已经进入“深水区”,且已经形成一些共识,经济决策的主体必须由政府官员转向企业家。全社会形成企业家是国家最宝贵财富的氛围,认可企业家是社会最值得尊重的精英人群之一。

  不少学者承认,中国经济30多年高速增长,最根本的动因即在于市场机制激励了中国企业家;企业家精神在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起到了不可估量的牵引作用。商海沉浮让中国企业家的嗅觉更加灵敏,敢于冒险和创新让他们抢到先机,勇于拼搏和勤奋工作使得“任正非们”极具号召力。

  那么,如何才能激发企业家创新?保护知识产权,才能让企业家发挥创新动力。企业是创新的引擎。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是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构建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重要内容,要营造有利于创新和创业的成熟环境,使我国企业能够在推动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作用,并跻身于全球市场。

  同时,厘清公司经营边界,减少甚至杜绝灰色地带,明确责权利,建立透明政府以及健康的政商关系,才能为企业家在市场中大胆搏击保驾护航。

  保护私产,让企业家无后顾之忧

  全国工商联向全国两会提交的一份提案有这样一条内容:“加大民营企业私有财产保护力度,确保民营企业家在国内安心创业守富。”

  之所以有这样的提案,当然与近年来中国富人的移民潮密切相关。

  据英国《经济学人》报道,超过16%的中国富人已经移民或向其他国家递交了入境文件,44%的中国富人打算近期移民。而胡润《2014中国投资移民白皮书》统计,2013年,中国以930万的移民数量,成为次于印度、墨西哥、俄罗斯之后,全球排名第四的移民输出国。

  除了子女教育、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因素之外,“忧虑个人资产安全”成为移民重要原因。

  全国工商联在提案中强调,需要理性看待民营企业家投资移民,采取合理措施引导其留在国内,创业守富。“原罪清算说”凸显出中国私有财产法制保障的不健全。必须完善并落实保障私有财产权的制度,在立法和现有法律修订上,通过立法考虑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家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切实营造公平、公正的生存经营环境。

  其实,早在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形成了《宪法修正案草案》,其中最令人瞩目,也直接关系到公民个人和民营企业切实利益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把保护私人财产权写进了宪法。2004年,保护私产入宪。

  但这些年来,民营企业家的忧虑并未消除,中国民营企业家财产遭侵犯的事件并不鲜见。

  专家认为,中国民营经济在发展过程中,除了一贯受到市场准入限制外,民营企业家财产权及人身自由被公权力侵害,已成为一种值得关注的现象。相当部分的民营企业家安全感下降而移民境外渐成趋势。私营企业家财产权受到侵害的背后,有共通的规律:地方官员利用权力,以“专案组”的形式,组织公、检、法联合办案,先罗织罪名,把企业家甚或家庭成员投入牢狱,然后侵夺民营企业资产及个人合法财产。还有很多富商的财产以“打黑”的名义被剥夺。

  能让企业轻易毁于一旦的,正是官员手中没有受到法治约束的审批、监督、管理等权力。为了企业生存,一些出资人不得不把很多时间和精力耗费在与各种政府人员建立关系上,而这也为企业发展埋下了隐患。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兵认为,民营企业家财产权受侵害,是中国公权力缺乏制约、法治建设滞后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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