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钦敏主席出席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成立60周年座谈会
2015年8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在呼和浩特市召开成立60周年座谈会。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王钦敏出席并讲话。
会议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布小林主持。内蒙古自治区政协主席任亚平、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工商联、农工民主党派代表及内蒙古自治区内外相关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商会、协会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王钦敏首先代表全国工商联向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表示热烈的祝贺!他说,六十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工作。自治区工商联成立初期,积极引导工商业者参加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为自治区经济的恢复和逐步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改革开放以来,自治区工商联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统战和经济工作政策,在思想政治工作、议政建言、经济服务、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了党委政府和社会各个方面的高度肯定。他认为,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紧紧围绕两个健康工作主题,加强作风和能力建设,努力打造一支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加强政治引导,努力培育一支抱负远大、义利兼顾的优秀民营企业家队伍;加快会员发展和商会组织建设,努力把工商联建设成为团结之家、服务之家、发展之家、和谐之家,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是分不开的,与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的有力指导是分不开的,与自治区人大、政协及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与帮助是分不开的,与自治区各级工商联机关干部职工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针对当前工商联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王钦敏指出,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强调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明确要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作用,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做强、做精、做优,不断释放民间资本的活力和潜力。前不久,中共中央先后召开了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党的群团工作会议,颁发《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央统战工作会议集中体现了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为新形势下开展统战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是重大经济问题,也是重大政治问题。他强调,《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明确指出工商联是党领导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三性有机统一基本特征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要围绕促进两个健康工作主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要求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提出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依法诚信经营,了解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诉求,帮助其依照法定程序维护合法权益;规定商会是工商联的基层组织和工作依托,统战工作要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要对所属商会进行指导、引导和服务;要求工商联要按照党委安排,参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所属会员企业、各类商会党组织组建工作,推动成立行业性或区域性党组织,等等。
王钦敏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了党的群团工作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不断开创党的群团工作新局面提供了根本遵循。王钦敏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工商联要把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统战工作和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中的新思想新观念新要求,牢牢把握两个健康工作主题,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方针,一手抓鼓励支持,一手抓教育引导,把解决企业发展实际困难和关心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困惑,贯穿到工商联各项工作中,团结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座谈会上,内蒙古自治区政协主席任亚平、内蒙古自治区各人民团体代表、原工商业者代表、外埠内蒙古商会代表、海外内蒙古商会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直属商会代表和青年企业家代表在会上发言。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有关部门负责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负责人,以及部分企业家代表100多人参加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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