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联:紧扣“两个健康”参与政治协商
积极参与政治协商 发挥新型政党制度优势
——全国工商联谈《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
《条例》是党中央专门规范政治协商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做好政治协商工作的基本遵循,对于加强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具有重要意义。工商联作为党领导的以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和要求,参与政治协商,应牢牢把握四方面的原则和重点。
要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两个健康”和工商联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统一制定的政治协商工作大政方针,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政治协商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要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坚决贯彻党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共同富裕、推进科技自立自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更好发挥政治协商功能,切实为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要始终紧扣“两个健康”。参与政治协商,要聚焦促进“两个健康”主题,在了解反映民营经济发展状况和民营经济人士思想状况上持续用力、在推动完善“两个健康”的制度和政策环境上充分建言。
要始终注重发挥企业家主体作用。引导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帮助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利用好政协大会、常委会、专题协商会和协商座谈会等各种渠道,进一步增强民营经济人士对协商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认识,更好团结广大民营经济人士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同奋斗。
(摘自人民日报2022年08月26日第14版文章《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代表谈<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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