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联团体提案:加强大豆品种选育和推广应用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实打实地调整结构,扩种大豆和油料,见到可考核的成效”。我国是大豆起源国,大豆种植历史悠久。截至2020年底,我国大豆品种累计审定总数为3112个,其中通过国家审定的品种数为491个,地方审定的品种数为2621个,大豆种子的生产量、良种普及率、种子商品化率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但是,我国大豆育种还存在诸多问题:
一是育种技术与方法相对落后。大豆育种体系还处在较低水平,主要采用常规杂交与诱变育种手段,而国外已经广泛采用分子辅助选择育种、转基因育种、全基因组选择育种和基因编辑育种。
二是品种推广产业链衔接不畅。科研与育种“两层皮”,在种质资源、育种技术、品种选育三大环节,资源主要集中在高校院所;在性能测定、繁育加工、营销服务三大环节,资源主要集中在企业。
三是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由于大豆产业品种管理制度不健全、品种权保护范围狭窄,目前市场上白包销售、自留种子现象严重,导致我国大豆换种率仅为70%左右,育种者和种子合法经营者的权益受到损害。
为此,全国工商联在向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加强大豆品种选育和推广应用的提案》中建议:
一是加强育种技术创新。重点从技术和投入上发力,研发优质种子,提高单产水平。加强大豆种质资源的精准鉴定、深度评价与高效利用。依托作物种质资源库,着力完善大豆种质资源的收集、保护、鉴定、评价体系,通过高通量、规模化表型及基因型鉴定,发掘携带优异基因资源种质材料;建立基因数据库,创建种质资源管理与共享平台,为育种提供更多基因源。改进育种技术与方法。以常规育种方法为基础,集成高通量转基因、基因编辑、全基因组选择、智能设计等前沿关键育种技术,建立高效育种技术体系,提高育种效率;规模化、批量化购置与育种相关的仪器设备,改善育种手段,提高育种精准度。加强功能性育种。在兼顾产量、品质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大豆功能性成分研究力度,研发营养性大豆品种,提高大豆种植效益。
二是加强种业创新链产业链衔接。实现育种技术创新与育种实践、生产销售接轨,推动大豆新品种产业化应用。加快实现种子企业与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等公益性育种单位联合,进行资源共享、人员共享、实验平台共享,通过合作育种、委托育种、品种权转让、技术入股和收购育种单位等多种办法,加快大豆新品种培育和推广力度。加强研发与市场有效接轨,利用数字经济赋能种业生产销售,探索大豆种权网上交易新模式,使研发与市场快速衔接;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整合大豆种业交易大数据信息,实现精准销售,降低交易成本;加快建设大豆种子批发市场,完善行业规范,引导种子批发零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强化政策保障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将大豆种业研发攻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连续稳定的投入机制。落实大豆品种后补助政策,对有突出贡献的品种选育单位给予补贴;优化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提高种植户种植高产优质大豆补贴标准,调动农民种植大豆的积极性。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建立人才引进激励机制,加大国内外优秀人才引进力度,提高科研人员薪酬水平;整合大豆产区科研育种单位、涉农院校、种子企业及国家级大豆科研团队的科技与人才优势,通过政策、项目与资金扶持,开展协同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依法行政,建立种业管理部门与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检法机构联动机制,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深入开展种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种业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发挥大豆协会的协调、服务、维权、自律作用,发布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倡议书,引导规范企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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