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召开第七届全国民营企业“关爱员工、实现双赢”经验交流暨表彰会议的通知
全联厅通〔2013〕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联、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商联、工会,各副省级城市工商联、总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民营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国工商联、全国总工会定于2013年9月9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联合召开第七届全国民营企业“关爱员工、实现双赢”经验交流暨表彰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3年9月8日至10日(会期半天,8日报到,10日返程)
二、会议报到、住宿地点
京西宾馆西楼(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羊坊店路1号,电话:010-68536633)
三、出席人员
1、党和国家领导人。
2、中央统战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领导。
3、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各副省级城市“全国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代表1名、“全国热爱企业优秀员工”代表1名、“全国双爱双评先进企业工会”代表1名。
4、各省(区、市)工商联、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商联、工会负责人和各副省级城市工商联、总工会代表各1名。
四、有关要求
(一)请于9月3日前将《会议回执》分别报全国工商联宣传教育部和全国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部。
(二)会议不安排接送站,参会人员于9月8日务必凭会议通知到京西宾馆报到,领取会议材料。参会人员住宿费自理(注:京西宾馆房费按自然天结算),随员食宿自行安排。
全国工商联宣传教育部联系人:赵忠华、肖 扬
联系电话:010—58050875/0876
移动电话:13701399217/13381330923
传 真:010-58050592
全国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部联系人:汤洪伟、孙向南
联系电话: 010-68591612/1605
移动电话: 18600319297/13521121041
传 真: 010-68562038
附件:第七届全国民营企业“关爱员工、实现双赢”经验交流暨表彰会议回执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13年8月27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