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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召开第七届全国民营企业“关爱员工、实现双赢”经验交流暨表彰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03

全联厅通〔2013〕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联、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商联、工会,各副省级城市工商联、总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民营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国工商联、全国总工会定于2013年9月9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联合召开第七届全国民营企业“关爱员工、实现双赢”经验交流暨表彰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3年9月8日至10日(会期半天,8日报到,10日返程)

二、会议报到、住宿地点

   京西宾馆西楼(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羊坊店路1号,电话:010-68536633)

三、出席人员

1、党和国家领导人。

2、中央统战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领导。

3、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各副省级城市“全国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代表1名、“全国热爱企业优秀员工”代表1名、“全国双爱双评先进企业工会”代表1名。

4、各省(区、市)工商联、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商联、工会负责人和各副省级城市工商联、总工会代表各1名。

     四、有关要求

(一)请于9月3日前将《会议回执》分别报全国工商联宣传教育部和全国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部。

(二)会议不安排接送站,参会人员于9月8日务必凭会议通知到京西宾馆报到,领取会议材料。参会人员住宿费自理(注:京西宾馆房费按自然天结算),随员食宿自行安排。

 

全国工商联宣传教育部联系人:赵忠华、肖 扬

联系电话:010—58050875/0876

移动电话:13701399217/13381330923

传    真:010-58050592

全国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部联系人:汤洪伟、孙向南

联系电话: 010-68591612/1605

移动电话: 18600319297/13521121041

传    真: 010-68562038

附件:第七届全国民营企业“关爱员工、实现双赢”经验交流暨表彰会议回执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13年8月27日

 

 全联厅通[2013]83号.doc

邮编:1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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