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深入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中做好推荐先进典型工作的通知
全联厅宣通〔2013〕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目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正在广泛开展,各地在做好第二阶段各项工作的同时,要注重树立典型、宣传典型,以典型引路,不断深化教育实践活动。中央统战部和全国工商联将在10月下旬,召开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报告大会,选择一批先进典型在大会上作报告。各地要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可信、可比、可学的要求,自下而上树立一批先进典型,组织好他们在当地的巡回报告及新闻宣传等工作,并及时上报先进典型材料,为全国报告大会作好准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典型基本要求
这次上报典型的基本要求是:在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通过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进一步坚定,对党和政府充分信任,对企业发展充满信心,富有劳动创造精神和创业精神,自觉把个人梦、企业梦与中国梦有机结合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先进典型。既要有体现时代特色、积极转型升级、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大中型企业出资人典型,也要有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勇于创新的小微企业出资人的典型。要注重典型的代表性,综合考虑不同的企业规模、不同的行业布局。
二、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要严把质量关,确保典型具有导向性和影响力。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进行认真调查,在调查比较中发现典型、总结典型。要对典型人物进行综合评价,对主要事迹进行认真核实,按照综合评价的有关要求,征求工商、税务、环保、工会、安监、公安、计生等有关部门的意见,认真听取企业职工的反映,典型名单由各省级工商联会同当地党委统战部共同研究确定,确保所推荐典型事迹突出,特色鲜明。
9月25日前,各省级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向全国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1个大中型企业出资人典型和1个小微企业出资人典型名单及事迹材料(每份3000字以内)。在2011年全国非公有制经济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上作报告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原则上这次不再上报。
三、进一步深化活动
各级统战部、工商联要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继续组织好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接下来每个环节的工作,坚持正面引导,注重解决问题,不断扩大活动覆盖面,进一步把活动引向深入。要在当地认真组织好先进典型巡回报告,并加大典型宣传力度,主动争取党委宣传部门支持,积极借助当地主流媒体,充分发挥自办媒体,善于利用新兴媒体,拓宽宣传渠道,广泛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要创新宣传形式,通过新闻报道、典型宣传、言论评论、专栏专访等形式,充分反映活动进展和成效,扩大教育实践活动的舆论影响。要不断深化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成长规律的认识和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的探索,不断完善实践中证明的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经验,努力形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王洪武 宋学超
电 话:010-58050885
传 真:010-58050881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厅
201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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