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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表彰活动中拟表彰的全国工商联直属会员进行公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12-03

  对“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

表彰活动中拟表彰的全国工商联直属会员

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关于开展《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全联发[2013]8号)精神,经全国工商联初步删选和评比,并报全国工商联领导审核,拟同意从全国工商联直属会员中推荐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候选企业参加“第五届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评选表彰,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310101018)。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全国工商联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全国工商联会员部

  电  话:(01058050858

  传  真:(01058050590

  电子邮箱:acfichyb@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西大街70号全国工商联会员部

  邮政编码:100035

 

 

 

2013109

 

邮编:1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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