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联2014-2017年教育培训工作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中央办公厅《2010—2020年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改革和发展纲要》,结合工商联职能作用和全国工商联十一大提出的工作任务,制定本规划。
一、重要意义
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和工商联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工商联工作的一项战略性、基础性任务,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新的社会阶层不断壮大,已经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推动力量。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加强和改进工商联的教育培训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信念,拥护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企业科学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力量的迫切需要;是坚持两个健康工作主题,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方针,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迫切需要;是全面加强工商联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凝聚力、影响力、执行力,把工商联建设成为政治坚定、特色鲜明、机制健全、服务高效、作风优良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的迫切需要。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深入落实中央16号文件要求,牢牢把握工商联两个健康工作主题,以理论武装、凝聚共识、提升能力为重点,坚持统筹规划、分级实施,规范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打造特色鲜明、科学合理、更有实效的教育培训体系,促进工商联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为更好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科学发展和实现工商联自身科学发展,提供思想政治保证和人才队伍支持,为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贡献力量。
三、基本要求
坚持政治理论培训为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把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作为培训的首要任务。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内涵,准确把握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切实承担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政治责任,做优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在坚持政治理论教育为主的基础上,加强有关政策法规、专业知识和文化素养培训。
坚持改革创新,提高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大力推进工商联教育培训工作改革和发展,转变思想观念、创新方式方法、完善体制机制,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坚持引导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坚持思想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坚持教育培训与提供服务相结合,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在自我教育中的主体作用,注重激发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和工商联干部学习的内生动力。紧密结合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和工商联干部的实际,突出主题,因材按需施教,在提高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
坚持统筹协调,优化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全面系统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和工商联干部培训,形成分层次、上规模、全覆盖、成系统的培训工作格局。与此同时,充分利用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重点高等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的优质培训资源,建立合作关系,开展联合培训、委托培训、国内异地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培训,主动拓展培训阵地。逐步与境外著名高校和培训机构建立联系,研究探索合作培训的新途径。
四、培训对象和目标任务
工商联培训对象主要是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商联干部以及工商联所属商会负责人。
按照思想品质优、社会贡献大、公众形象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要求,着力培养一批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在不同领域、不同层次形成具有较大引领作用的骨干队伍。着眼工商联事业长远发展,全面提高工商联干部的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落实推进能力,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工商联干部队伍。着眼中国特色商会组织建设需要,不断提高工商联所属商会负责人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培养更多善于做商会工作的人才。
各级工商联分级负责、共同努力,争取在本届内对各级工商联21万余名执委(常委)、工商联系统1.8万余名干部、各级工商联所属4万余家商会的负责人普遍进行轮训。全国工商联和省、市、县三级工商联每年各自至少要举办一期以执委(常委)为主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培训班,一期以专职领导为主的工商联干部培训班,一期以会长、秘书长为主的商会负责人培训班。重视对新生代企业家的培训。有条件的可根据工作需要,扩大培训对象的规模和范围。
五、培训内容
工商联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16号文件精神,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思想,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人心;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将个人梦、企业梦融入中国梦,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开展世情国情党情和形势政策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责任教育,弘扬感恩文化、光彩理念、优秀建设者精神,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筑牢共同思想道德基础。
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培训,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学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了解工商联发展历史,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水平和政治素质;根据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特点和企业发展需求,开展宏观政策、法律法规、科技创新、转型升级、经营管理、企业党建、企业文化建设和实施“走出去”战略等方面的培训,不断增强他们的综合素质。
对工商联干部的培训,要系统学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掌握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基本知识,熟悉工商联发展历史;学习经济、科技、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运用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底线思维的正确思维方式,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和现代商会建设等方面的全局性、基础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加强作风建设,提升业务水平。
对工商联所属商会负责人的培训,要按照方向正确、管理民主、行为规范、服务高效、充满活力的中国特色商会组织发展目标,针对会长、秘书长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政策法规、商会组织制度和职能作用的培训;既要弘扬我国商会组织蕴藏的中华传统优秀商业文明,也要学习借鉴海外商会建设有益经验。提高商会服务能力,加强商会规范化建设。
六、工作措施
1.实行分级负责。各级工商联与同级党委统战部密切协商,统筹安排,分级负责。全国工商联主要负责全国工商联执委常委、机关干部和直属商会负责人以及省级工商联专职副主席的培训;配合中央统战部做好全国工商联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兼职副主席(副会长),省级工商联主席和党组书记、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兼职副主席(副会长)的培训。省、市、县三级工商联,按照规划主要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与同级党委统战部协商做好培训工作。
2.完善集中培训制度。各级工商联每年要按计划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和工商联机关干部进行分批集中培训。加强对集中培训工作的统筹协调,下级工商联要按照上级工商联的要求,积极配合做好集中培训工作,上级工商联要指导下级工商联开展培训工作。各级工商联要积极与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努力争取将工商联领导班子和领导机构中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纳入党政部门的人才培训计划,参加党政部门组织的集中培训。积极完成党政部门下达的调训任务。
3.建好师资队伍。选聘师资的首要条件,是要确保其政治思想观点的正确性。工商联培训师资队伍主要由工商联领导干部、民营企业家和专家学者构成。建立工商联领导干部授课制度,工商联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积极研究问题,主动承担培训授课任务;选聘有代表性的民营企业家上讲堂,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家在工商联培训工作中的独特作用;选聘既有较高理论水平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专家学者授课,保证培训的效果和质量。全国工商联和各省级工商联抓紧建立适应工商联培训需要的师资库。师资库要实行动态管理、资源共享。
4.改进培训方式。按照培训的目的和学员需求,设计精品课程。在改进讲授式教学的基础上,推广研究式、互动式、案例式教学和现场学习观摩等方法。设置学员讲坛,进行思想交流。办班集中培训与举办报告(宣讲)会、组织开展东西部地区学习交流活动等分散培训相结合。注重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和影像传媒,开展网络教学和典型案例选择性录像教学活动。根据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和非公有制企业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需求,开展差异性培训,打造一批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具有吸引力的培训品牌。
5.编制培训大纲。全国工商联按照本规划确定的培训内容,依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央16号文件精神,结合党的统战工作和工商联工作实际,统一编写工商联培训大纲,甄选和推荐培训必读书目,作为各级工商联培训基本教材。
6.建设培训实践教学基地。全国工商联和省级工商联在严格掌握标准的基础上,在会员企业采取定点、挂牌等形式,建立一批适合工商联教育培训特点的实践教学基地,承担配合工商联开展非公有制企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企业党建、企业文化建设等专题培训的现场教学任务。
七、组织领导
1.强化组织保障。开展教育培训是各级工商联的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各级工商联领导要高度重视,把教育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深入调查研究,因地制宜,下大力气解决教育培训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地市级以上工商联要明确负责培训规划、统计、协调等综合工作的牵头部门和开展政治、经济、法律、外事、光彩、机关干部等专项培训的承办部门,不断完善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地工商联和商会组织应积极开展横向交流,搭建培训平台,共享培训资源。应坚持分类指导,采取灵活多样方法,加大对基层和欠发达地区培训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大对中小企业中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培训力度。注重对所属商会培训工作的指导。
2.开展考核评估。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估内容、标准和方法,建立培训工作考核评估制度。将学员参加培训情况和考评结果纳入综合评价体系,作为各级工商联对其考察使用的重要依据。组织学员对培训需求适配度、课程设计科学性、师资选配合理性、培训内容满意度、培训方法有效性、以及培训对学员能力素质提高的帮助程度等进行评估,不断改进和提高培训质量。
3.落实经费保障。各级工商联要主动请示,争得党委、政府对教育培训经费的支持,把中央16号文件提出的将工商联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的要求落到实处,努力使经费保障与教育培训任务相适应。同时,要进一步拓宽思路,充分利用工商联的资源优势,采取与党政部门联合、与培训机构合作等方式开展培训,降低费用,解决经费保障不足问题。加强培训经费监督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禁止追求奢华。
4.加强检查交流。全国工商联对本规划的实施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各级工商联要采取工作简报、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总结推广教育培训工作先进经验。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商联,每年初要向全国工商联上报头一年的培训工作总结和当年的培训工作计划。
各级工商联要根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要求、任务措施,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取得成效。全国工商联宣教部为教育培训工作牵头部门,负责本规划的督促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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