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主题培训班的通知
全联厅字〔201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商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全面深化改革为统领,继续深化理想信念教育,促进工商联事业的不断发展,中央统战部和全国工商联拟于2014年上半年共同举办两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主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每期授课3天。第一期:3月25日报到,26日上午开班,28日下午结业(下午5时之后结束);
第二期:4月25日报到,26日上午开班,28日下午结业(下午5时之后结束)。
地点:中央统战部怀柔培训中心(集贤山庄),前台电话010—58314011。
二、培训对象
1.全国工商联十一届企业家执委、常委(2013年已参加全国工商联新任执委培训班的同志不再参加)。
2.省级工商联专职副主席和副省级城市工商联主席、党组书记、专职副主席(2011年已参加全国工商联举办的省级和副省级城市工商联专职副主席培训班的同志不再参加)。
3.省级工商联企业家副主席。
三、培训主题和目的
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加强对全面深化改革,促进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战略以及宏观经济形势与政策、工商联工作等的学习和研讨,聚焦“信念、信任、信心、信誉”教育,引导学员深刻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实质,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和积极投身改革伟大实践,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四、培训内容
坚持创新理念、高端设计、名师授课,务求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训班共设置3个教学板块:安排6次专题报告(全面深化改革与民营经济发展、信念的力量、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与政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司法体制改革与企业经营法治环境、互联网经济对未来中国的影响);1次分组专题座谈会(中央统战部和全国工商联有关领导与学员座谈交流);1次学员讲坛(每组选出1名代表发言,介绍践行两个健康工作主题,促进工商联事业发展的经验做法)。
五、费用
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和食宿费用由全国工商联统一支付,往返交通费由学员单位承担。
六、报名方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商联按照本通知下达的每期须参训名额,统一填报学员参加第一、二期培训班回执;全国工商联直属会员和全国工商联直属商会会长中的执委、常委,直接向全国工商联报名。请于3月20日下午5时之前,将两期报名回执传真至全国工商联宣教部。
请各省级工商联高度重视,按照下达的任务,精心组织,并要求学员统筹安排好工作行程,无特殊情况不要请假。培训期间,全国工商联对学员进行考勤,培训结束后,通报学员参训情况。
七、有关事项
1.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学员赠送礼品和宴请。
2.请学员自备本和笔。
3.请学员将本人1寸证件照片(电子版)发至qlxjbpxc@126.com以便制作通信录之用。
4.安排接送学员,集中接站时间在报到当日下午3-6时,集中送站时间在结业当天下午5时结业式结束之后和次日。
如从机场自行前往,走机场高速到天竺上京密路,行驶到怀柔路口进怀柔城区,穿过城区到青春环岛,由环岛去慕田峪长城方向,行驶约5分钟后见西三村民俗文化村牌楼右转进村,前行800米见集贤山庄路牌右转即到。
报名联系人:王凌燕 李兵书
电 话:010-58050887,58050886
传 真:010-58050889
手 机:13718500616 13910573509
邮 箱:qlxjbpxc@126.com
接送站联系人:赵忠华 13701399217
附件:1.第一、二期培训班参训名额分配表
2.参加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主题培训班(第一期)回执
3.参加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主题培训班(第二期)回执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厅
2014年2月27日
全联厅字【2014】7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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