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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介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商联: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的“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民营企业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建设及运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全国工商联定于2015年10月联合召开“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介电视电话会议。届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有关领导出席,并由部分省(市)发展改革委进行项目推介,有关机构负责人进行政策解读和应用培训。此次推介的项目涉及市政、公路、轨道交通、机场、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保障住房、旅游、卫生、养老、体育等社会事业项目。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10月20日(星期二)14:30-17:00
  地点:主会场设在全国工商联机关三楼报告厅,分会场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商联。
  二、会议议程
  1.国家发展改革委领导讲话;
  2.全国工商联领导讲话;
  3.七省(市)发展改革委推介PPP项目;
  4.有关机构介绍民营企业参与PPP项目注意事项、操作要点等。
  三、参会人员
  1.主会场参会人员:国家发展改革委领导及有关司局同志,全国工商联、中国民间商会领导,部分大型民营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代表,全国工商联直属商会代表、新闻媒体等约150人。
  2.分会场:各省(区市)工商联主席、党组书记、分管副主席和相关工作人员,当地大型民营企业代表和行业龙头企业代表,商会代表等约30至50人(依据会场条件确定,满员为限)。
  四、会议要求
  1.会议之前配合全国工商联信息中心做好视频会议系统的联调准备工作。
  2.积极组织人员按时参会。
  
  联系人:孙昱  沙霖
  电  话:010-58050703  58050701 
  传  真:010-58050585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厅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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