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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19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

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全联厅发〔20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商联、扶贫办、光彩会:

  根据全国工商联、国务院扶贫办、中国光彩会《关于印发<“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方案>的通知》(全联发〔2015〕11号)和《关于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的实施意见》(全联发〔2016〕2号)要求,现就做好“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以下简称行动)的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宣传信息

  宣传信息不定期报送。请各省及时上报本省及所属市县开展行动的新闻素材和案例材料,包括:就推进行动专门出台的文件,开展的重要活动情况,民营企业帮扶典型案例和民营企业家先进事迹等。各省级工商联负责信息的汇总上报。行动开展情况、案例材料直接登录全国工商联网站信息发布系统,在“‘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栏目直接上传。各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行动的重要批示或参加的重要活动,以及具有重要宣传价值的新闻素材,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同时报全国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全国工商联扶贫与社会服务部)。

  二、统计数据

  统计数据每半年报送一次。各级工商联、光彩会要为本地参与行动的民营企业建立帮扶台账,及时掌握企业的帮扶对象、具体帮扶举措、实际投入情况和精准脱贫进度;扶贫办要指导乡镇扶贫工作站和扶贫驻村工作队负责数据核实。各省级工商联负责汇总数据填报《“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帮扶进度统计表》(附件1),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上报全国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每年度报告一次。省级行动领导小组要认真总结年度行动开展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报告(提纲见附件2),由各省级工商联将报告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报全国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本省精准脱贫任务全部完成以后,省级行动领导小组要撰写本省行动总报告,上报方式同上。

  四、工作要求

  1.各省工商联、扶贫办、光彩会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加强沟通协作,确保信息和数据的全面、详实、准确,坚决防止弄虚作假,杜绝“数字脱贫”;

  2.各省级工商联通过全国工商联网站信息发布系统上报的信息,须经分管会领导审核把关;

  3.各省级工商联上报《“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帮扶进度统计表》、年度工作总结和本省行动总报告,须充分征求扶贫办和光彩会意见,加盖三方办公室公章;

  4.全国工商联、国务院扶贫办、中国光彩会将不定期向全国通报各地信息报送情况,抽查统计数字。

  联 系 人:全国工商联扶贫与社会服务部 崔星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西大街70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  话:010-58050723,13716201931

  传  真:010-58050586

  电子邮箱:cuixing0013@163.com

  附件:1.“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帮扶进度统计表

     2.“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工作总结(提纲)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人事司   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办公室

2016年2月15日

 

全联厅发【2016】5号-附件1.docx

全联厅发【2016】5号-附件2.docx

 

邮编:1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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