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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关于推荐第十三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7

全联厅字〔2016〕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商联,有关直属商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荐第十三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的通知》,2016年人社部将组织开展第十三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表彰活动,在全国范围内表彰30名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300名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工商联首次被列为候选人推荐单位之一,重点推荐来自民营企业的候选人。为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一)中华技能大奖人选

  1.须来自民营企业的生产一线岗位,且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时间,取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或同等资格;

  2.原则上从历届全国技术能手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且享受过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选中推荐;

  3.重点推荐从事《中国制造2025》确定的十大重点领域(即: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天航空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机械装备)相关工作的人选。

  4.人选的技术技能水平应在国际国内有重要影响,在本职业(工种)中发扬工匠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技术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并在带徒传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国际国内产生重要影响;

  (3)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全国技术能手人选

  1.须来自民营企业的生产一线岗位,且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时间,取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或同等资格;

  2.重点推荐从事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信息、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的人选;

  3.技术技能水平在国内本职业(工种)中有较大影响,在本职业(工种)中发扬工匠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2)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推荐指标

  省级工商联和全国工商联有关直属商会每家有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推荐名额各1名。如需增加名额,可向全国工商联申请。

  三、候选人产生方式

  由全国工商联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人选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我会推荐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建议名单。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从推荐中华技能大奖的42个人选中产生,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从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以外的37个人选和全国技术能手42个人选中产生。

  候选人建议名单报请主席办公会议审定后,确定为我会推荐的正式候选人。

  四、材料要求

  候选人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报表

  根据申报奖项,填写《中华技能大奖申报表》或《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评选表彰用)》(可在www.acfic.org.cn下载),申报表一式两份,贴好照片,本人所在单位在“本人所在基层单位推荐意见”处盖章,并加盖骑缝章。

  (二)人选事迹材料

  大奖人选事迹材料要求控制在2000字左右,能手人选事迹材料要求控制在800字左右。

  事迹材料着重突出人选在技术技能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人选主要事迹及为本企业(单位)、本行业和国家做出的突出贡献;取得的成绩以及在同行业领域中的重要影响和作用;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的贡献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要求用数字量化反映)以及曾获得的主要的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

  事迹材料具体体例可参考《第十二届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事迹材料》(可在全联网站www.acfic.org.cn查看)。

  (三)证明材料

  1.人选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复印件要包含照片页、职业资格等级页、职业工种页。

  2.人选主要技术成果证明材料。

  3.人选所获各种荣誉称号的复印件或旁证材料。

  4.人选从事本生产一线岗位工作年限的单位证明。

  证明材料统一用A4纸复印或打印,要求整洁、清晰。

  (四)照片

  1.证件照。人选近期正面免冠正装2寸彩色照片5张,红色背景,平光拍摄,成像清晰,光线反差小。

  2.大奖人选工作照。每人10张,不同场景背景,其中横版照片8张,竖版照片2张,工作照以体现其在本岗位的工作情况为主,要能反映出人选的精神风貌。

  以上四种材料纸质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以“人选姓名+单位名称+推荐单位名称”命名文件夹,通过电子邮件提交。

  五、推荐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尽快落实相关工作,对照人选条件,将民营企业中优秀的职业技能人才推荐上来。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有关情况可登陆全国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网(http://www.cettic.gov.cn/zt3)查询。

  推荐单位推荐函和申报材料邮寄到达全国工商联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30日。各推荐单位应在申报表“本人所在基层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处加盖公章。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部联系。


  全国工商联经济部 吴盈禧 刘铁

  联系电话:(010)58050718

  电子邮箱:lindsey_2010@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西大街70号

  邮政编码:100035

  附件:1.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填表说明

     2.中华技能大奖申报表

     3.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评选表彰用)

     4.申报所需电子版图片资料清单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厅

2016年3月3日

 

全联厅字【2016】11号(正文+附件).doc

附件1_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填表说明.docx

附件2_中华技能大奖申报表.docx

附件3_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评选表彰用).docx

附件4_申报所需电子版图片资料清单.docx

 

邮编:1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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