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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关于开展民营企业防范化解风险专题调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03

全联厅字〔201853

 

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关于开展民营企业

防范化解风险专题调研的通知

 

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陕西省(区、市)工商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的指示精神,全国工商联将于9月或10月召开由各省级工商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民营企业防范风险工作会。为做好筹备工作,拟组织部分省(区、市)开展民营企业防范化解风险专题调研,进一步引导民营企业强化风险意识,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现将《民营企业防范化解风险专题调研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做好调研准备和组织工作,并按时上报材料。

 

联 系 人:段 伟

联系电话:010-58050650   13811547715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厅

201881

 

 

 


 

民营企业防范化解风险专题调研方案

 

一、调研内容

围绕民营实体经济企业降低整体负债率,促进健康发展开展调研;对民营控股金融机构尤其是民营金控集团规范自身经营行为摸底调研。

(一)对民营实体企业整体债务水平开展调研,重点对企业目前的信贷规模、资产质押(包括股权质押)、负债、偿债能力等基础情况进行梳理,通过本地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了解企业债务违约情况,分析违约风险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结合年初开展的民营企业进入金融领域有关情况的问卷调研,进一步探讨民营金控集团和金融机构现阶段主要风险点,梳理民间资本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的经验举措,并提出有关建议。

(三)了解民营企业对资管新规及有关细则的认识和产生的影响。

二、调研对象

本次调研选择以下省(区、市)开展: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

由各省级工商联挑选本地区有关领域的重点企业进行调研,包括大型民营实体企业(以参与公开市场发债企业和上市公司为主),金融控股集团、民营金融机构(以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行业为主),兼顾部分中小企业。

三、调研方式

(一)实地走访调研

选择本地区重点民营实体企业、金融控股集团和民营金融机构开展实地走访调研,围绕访谈提纲与企业家及公司高管进行深入交流。

(二)与有关部门进行座谈

邀请与民营企业防范化解风险有关部门进行座谈,了解有关数据及情况。

(三)典型案例分析

每省选取5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包括:民营实体企业、金融控股集团和民营金融机构防范化解风险的典型案例,介绍有关背景、主要做法、产生的影响等,同时也要有未妥善防范风险,导致企业出现经营困难的负面典型。

四、调研成果及要求

(一)各省(区、市)工商联要高度重视本次调研工作,由省(区、市)工商联主席和党组书记担任调研主要负责人。调研形成报告后,请报省委统战部及联系工商联工作的政府领导,经同意后上报全国工商联。

(二)提交本地区民营企业防范化解风险专题报告,应包括四部分内容:1.本地区民营实体企业债务水平和履约现状,梳理信贷市场和债券市场违约情况及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情况,分析风险点并提出建议;2.本地区民营金控集团和金融机构发展现状及存在风险点,分析原因并提出建议;3.工商联引导服务民营企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主要做法和意见建议;4.提交典型案例5个,每篇2000字左右,介绍有关背景、主要做法、产生的影响等,同时也要有未妥善防范风险,导致企业出现经营困难的负面典型。

(三)请于910号前将报告纸质版报送全国工商联经济部,电子版请发邮箱acficfzc@163.com

 

附件:1.民营实体经济企业调研提纲 附件1.docx

2.民营金控集团和金融机构调研提纲 附件2.docx

3.参考文件 附件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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