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万企帮万村”行动中受表彰民营企业家的重要回信精神,推进行动提质增效、行稳致远,请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向我会报送信息和材料。
一、按照《关于做好“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全联厅发〔2016〕5号)要求,各省级“万企帮万村”行动领导小组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全国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省行动台账汇总数据和年度工作总结。同时,按照《关于印发<全国工商联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联发〔2018〕15号)要求,各省级工商联要将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年度工作总结重要内容一并报送。全国行动领导小组将于明年上半年开展台账工作抽查、检查专项行动。
二、按照《关于推荐参与“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的民营企业纳入政策性金融支持的通知》要求,各省行动领导小组应于每季度向全国行动领导小组推荐一批积极参与行动、扶贫成效显著、有融资需求的民营企业,供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建立项目库并提供融资服务。按照《关于在全国深入推进“万企帮万村”消费扶贫活动的通知》(全联厅发〔2018〕30号)要求,各省级工商联应于8月31日前报送《“万企帮万村”扶贫产品推荐表》、于9月30日前报送《“中国农民丰收节”消费扶贫统计表》。尚未报送的省份应尽快将上述资料补报全国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关于印发<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的落实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全联发〔2018〕18号)要求,“鼓励各级工商联到对口帮扶地区或在省内选择一个深度贫困村开展结对。参与‘携手奔小康’行动的东部县市,其县级工商联要到携手帮扶县选择至少一个深度贫困村结对”。请将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于12月31日前报送全国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为全面掌握民营企业参与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请填报2016年以来组织省内民营企业参与“三区”、“三州”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一并报送。
四、鉴于部分省份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调整发生变化,请将你省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名单和办公室联系人、联系方式于12月31日前报送全国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特此通知。
全国“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全国工商联扶贫与社会服务部 崔星
电话:010-58050723,010-58050586(传)
邮箱:cuixing0013@163.com
附件:参与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统计表.docx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厅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