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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商联,全国工商联各直属商会:

  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作为全国工商联的重点工作,自1998年以来已连续开展了20年。今年,全国工商联将开展第21次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通过对上规模民营企业连续多年的调查和研究,为分析民营经济发展趋势、民营企业发展规律提供依据,为各地党委政府分析本地民营经济发展水平、制定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提供参考。同时,通过调研发现民营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工商联经济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调研范围和调研内容

  调研数据的时间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调研对象是2018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份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外资绝对控股企业和港澳台资绝对控股企业不在调研范围内)。营业收入总额指企业的所有收入,即主营业务和非主营业务、境内和境外的收入。调研内容包括《2018年度企业基本情况调研表》(表一)、《企业2018年度缴税情况详表》(表一附)和《2018年度企业发展与管理情况调研表》(表二)。表一是企业参加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排序的基础;表二是分析民营经济发展趋势、民营企业发展规律的重要依据。

  三、调研的组织和实施

  1.调研通知在全国工商联网站公布,有关单位和企业可从全国工商联网站上通知通告中下载。

  2.今年的调研将继续采用网络申报系统,请各省级工商联组织各市、县工商联和企业登录上规模民营企业数据库(网址:http://sgm.acfic.org.cn),录入和审核数据。

  3.2018年度调研表做了较大修改,数据库在调整、测试完成后于3月底上线。数据库上线后,请省级工商联先行测试,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全国工商联信息中心(电话:010-58050577)或全国工商联经济部(电话:010-58050703)。

  4.请组织区域内或行业内的上规模民营企业上网填报、打印调研表,收集企业调研表并进行审核,在审核无误后盖章。

  5.请各省符合条件的执委企业参加调研。

  6.2018年营业收入总额在45亿元以上的企业,在报送企业原始表时必须提供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7.各地工商联在上报企业材料时,如有企业被列入诚信、环保黑名单的,请予以说明情况。

  8.请于2019年4月30日前以公函的形式将参加调研企业的名单、企业原始表报全国工商联经济部。

  四、填表要求

  1.调研表一律打印,不得使用传真件、复印件和手写件,避免数据因模糊不清出现差错。

  2.企业填报的各项数据要真实、准确,调研表填写后须经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方视为有效,如无签字和公章一律退回。

  3.集团企业下设多个子公司的,其各项经济指标应按照国家企业会计制度中有关合并报表的规定上报。集团公司在不同省份设有子公司的,请填报“表一附:企业2018年度缴税情况详表”。已合并报表进入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若集团公司已报,子公司不再进入调研排序。

  五、调研成果

  1.调研排序结果将印发通知公布,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将以召开发布活动的形式公布。

  2.各地工商联可适当降低调研门槛,用于了解当地民营经济发展状况,但这部分调研数据不参加调研排序。

  3.全国工商联将在调研基础上形成分析报告,印制成册后分送各地工商联。

  4.有条件的各省级工商联、直属商会结合本省、本行业民营企业的调研情况,开展本省(行业)民营企业排序工作并发布排序结果,撰写调研分析报告,并将研究成果报送全国工商联。

  六、有关事项

  1.此调研及其发布活动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2.未尽事宜请咨询全国工商联经济部。

  希望各地工商联理顺工作程序,积极组织实施,保证上报企业的广泛性、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共同做好这项品牌工作。

  全国工商联经济部

  联系人:孙昱

  电  话:010-58050703    传  真:010-58050585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西大街70号(邮编100035)

  附件:2018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表-2.13.doc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厅

  2019年2月18日

邮编:100035

地址:中国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西大街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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