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去”企业防控疫情资讯(第二期)
【编者按】近期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及各地方政府密集出台政策,引导企业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两不误。在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复产情况下,出口企业除了面临开工率不足、防疫物资短缺等其他企业都存在的问题外,还需应对海外订单积压及延期、物流不畅成本陡升、供应链不通畅等系列问题,最终可能导致收汇风险。本期资讯聚焦疫情对出口企业应收账款风险的影响及对出口企业复工的建议。
一、疫情对出口企业应收账款风险的影响
(一)结算风险扩大
一是前期国际快递不达,保函签署困难,部分海运提单临时性变更电放,转而丧失货权;二是信用证复议遇到不便,无法兑现最迟装船日致使不符点,企业被迫沟通改证或临时变更非证结算方式;三是较多赶单货物面临后期空运需求,加大货权丧失风险。
(二)大宗商品跌价风险
疫情对原材料的影响基本可概括为“基础材料跌价,加工材料涨价”,其中因为需求锐减、物流不畅所导致的部分钢材、化工用品等基础材料跌价会导致企业既有库存减值,并传导下游观望下单、弃货及拒收货物风险,特别提示大宗及化工企业注意风险。
(三)订单取消风险
分为即期取消及延期取消两种风险。即期取消主要涉季节性订单及存货模式订单(如电视购物、跨境电商类业务),因无法实现存仓销售而临时性砍单。延期取消主要指受产能复工饱和度影响,四月底前仍无法完成季节性的大货订单,面临滞后的订单取消风险,特别是原春季发货旺季企业。
(四)交期延误风险
警惕买方因交期延后,回溯后期本由下游销售不畅所导致的风险,转嫁致使推诿不愉快发生。
(五)质量纠纷激增
由三类临时性问题造成,一是工人短缺又着急赶单,本身制造瑕疵率提升;二是第三方检测不达,客户着急要货,口头协商暂缓检测或取消检测,至后期纠纷发生;三是大量依赖外协工厂及外发工厂的订单,因供应链参差不齐,复工人力不足至瑕疵风险发生。
(六)进口管制风险
目的港客人因进口管制措施致货物无法提取,发生拒收及拖欠风险,部分管制措施甚至发生在船舷过界后。
(七)国内贸易应收账款风险扩大
部分外销企业同时伴有国内销售业务,因中间渠道回款及下游再销售能力受挫,遭受损失。
(八)订单转移风险
因地区间复工情况不同,致使买方转移订单(含东南亚),并就尾款与后期订单履约形成纠纷。
(九)进口付汇风险
出口企业因自身需要进口防疫物资,遭遇卖方欺诈,面临预付款损失的风险。企业需避免仅因对方提供口罩证书、货物仓库照片就支付全额预付款的风险,需一并就卖方资质背景、历史出口货品、目的国离境证书等情况做全面调查。
(十)疫情目的国蔓延风险
已有迹象表明疫情在日本、新加坡等地有升温迹象,如持续恶化,可能波及目的国市场销售,继而影响买方回款意愿。
二、 当前阶段对出口企业复工的建议
(一)区分季节性订单及常规订单
对于季节性订单,与买方沟通可能的延期极限,并确认取消订单的可能情形与条件,尽力避免出运前备货损失风险。
(二)思考工厂赶单差异化手段
不同企业在供应链的订单配比程度不同,必然导致工厂复工后对待不同订单轻重缓急不同,鼓励思考通过差异化的辅助手段(增加预付款比例、带款提货、修改报价、资金拆借等)抢抓急单。如有可能,一并思考协助工厂提高原材料获得能力。
(三)交期修改要留书面依据
如做不到合同修改,建议邮件留存依据,避免买方秋后以质量及滞销原因回溯找茬。同时注重出口前验货通行报告确认。
(四)观察买方前款执行力状况
对于因疫情原因产生前序订单付款观望、逾期付款的买方,严正交涉后期订单排布与前期付款的独立性,对性质恶劣买方,提前谋划不可抗力证明并做赶单排后。
(五)关注货物清关通达度
清关时按照优先级顺序处理好相关事项,首先须配合目的国清关要求,其次同海外买方进行友好协商,对于无正当理由的客人并借此为由拒收货物的,按照FOB/CIF船舷过界风险移交(目的国出台指令在开船后)、不可抗力两种方式(商业风险、政治风险)层层推进,声张付款权益。对于在手提单等有原件寄送要求的,关注国际快递情况。
(六)利用海外产能积极复工
已建立海外产能企业,应及时扩大海外产能。具备海外采购能力的企业,可适时增加第三国采购供给,一并回避目的国清关障碍。
(七)及早储备签证
如有商务出行需求,应及早储备签证资源,避免有关使馆日益收紧签证政策带来的不便。对于有国际雇员(销售、设计师)使用的企业,积极利用海外员工开展复工上班,做好客人安抚、拜访及市场开发工作。
(八)储备银行授信资源
因疫情发酵时长未知,新增授信审批需一定时日,为有效补充可能现金流缺口,建议及早对接银行临时性政策资源,储藏部分非必需的授信资源,以备后患。
(九)安排专人对接政府临时性政策资源
按政府要求切实履行复工规定动作,加强日常申报,务必安排专人研读政府临时性补救措施,做好资源对接利用。
(十)积极投保出口信用保险,规避出运风险
注重疫情期投保履约,避免申报遗漏及收汇检查缺失。
全国工商联联络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机构合作部编制
2020年2月21日
联系人:中国信保机构合作部 梁磊(13520189993)
全国工商联联络部 宗君(13401059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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