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全国工商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1.全国工商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全国工商联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负责为工商界人才流动提供招聘就业、档案管理等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为工商联系统干部、商会工作人员、民营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各类专业人才及职业技能人才提供人力资源培训服务,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管理咨询、高级人才寻访、科技成果评价等人力资源咨询服务,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求职者提供任职资格评审、就创业指导、测评等人力资源评价服务。
2.全国工商联商会发展服务中心。全国工商联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为商会及企业提供法律维权、纠纷调解、政策咨询、党建指导等服务工作。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政治立场坚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5年4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2023年全国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应聘人员毕业时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名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应聘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四、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此次招聘涉及7个岗位、计划招聘8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全国工商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有意报考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至4月28日下午5点前,按要求将有关报名材料提交到指定报名邮箱(见附表)。邮件主题格式为:“报名岗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多报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在笔试开考前应当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将于笔试前在全国工商联和招考单位门户网站公布。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名单将在全国工商联和招考单位门户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笔试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低于60分的不列为面试人选。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将通过全国工商联和招考单位门户网站公布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5: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低于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如有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低于60分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具体要求以招考单位面试通知为准。
面试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申请与应聘人员本人及其相关证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等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考单位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人选在全国工商联机关及其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应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体检费用由招考单位承担。应聘人员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
2.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将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将深入考察人选所在学校,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法进行。
体检或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主动放弃资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全国工商联和招考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注意事项
1.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有关信息将及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全国工商联和招考单位门户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2.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要求,报名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资格。
3.工作联系电话(工作日期间)
全国工商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10-64013069
全国工商联商会发展服务中心 010-58050869
监督举报电话:010-58050523
本招聘公告由全国工商联机关党委(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1.全国工商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全国工商联人事部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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