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2022年全国“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联厅发〔2020〕19号
关于印发《2020-2022年全国“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商联:
现将《2020-2022年全国“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厅
2020年4月23日
2020-2022年全国“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工商联十二大精神,全面深化工商联和所属商会改革,进一步推进“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着力提升县级工商联建设整体水平,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两个健康”主题,坚持“政治建会、团结立会、服务兴会、改革强会”,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紧扣新任务、新要求,以工商联自身改革和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为重点,加强精准指导,积极创新实践,努力提升县级工商联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能力水平,为新时代促进“两个健康”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任务目标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工商联组织建设,突出工商联自身建设和所属商会改革发展,发挥工商联和所属商会重要职能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深化理想信念教育,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听党话、跟党走;深化县级工商联改革,补短板、强弱项、增活力,努力打造“民营经济人士之家”;推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健全商会组织网络,推动统战工作向民营经济领域全面有效覆盖。到2022年,60%左右的县级工商联达到全国“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标准。
三、建设内容
(一)政治引领好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加强自身建设,增强责任意识。工商联主席要政治素质高,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熟悉统战工作和经济工作,热爱工商联事业;工商联党组书记要政治过硬,领导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班子成员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解决自身问题能力。建立工商联党组并能够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
2.加强和改进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引导作用,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引导民营经济人士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表率和践行亲清政商关系的典范。丰富活动载体,把理想信念教育融入宣传培训、党建工作、调查研究、经济服务、法律服务、外事服务、履行社会责任等各项工作中,全面有效覆盖所属商会和会员。注重对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的教育培养,组织实施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促进计划。加强新形势下的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做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宣传解读,注重掌握企业家思想状况,及时做好服务引导教育工作;关注民营经济领域舆情,建立相应收集、报送和处置机制,针对重大突发性社会事件和问题,准确发声,及时回应民营经济人士关切,加强舆论引导,激发正能量。
3.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向所属商会全面有效覆盖。建立和完善工商联党组领导和管理所属商会党建工作的有效机制,加强对所属商会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推动所属商会成立党组织,条件不成熟的推动成立行业性或区域性商会联合党组织。党组织能够严格按照党章开展工作和活动。积极引导商会会长班子成员与党组织成员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乡镇商会、街道商会可视情由乡镇、街道党员干部兼任党组织负责人。按照同级党委安排,参与民营企业党建工作,鼓励支持所属商会指导会员企业党建工作,引导民营企业出资人支持企业党建工作。切实发挥党员民营企业家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在职工队伍中的政治领导作用、在企业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
(二)队伍建设好
1.加强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家在工商联事业中的主体作用,完善工商联领导机构和领导班子中企业家的履职评价机制。注重发挥企业家常委、执委作用,制定常委、执委工作制度和评价办法,定期分析企业家执常委思想状况。重视民营企业家中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重要作用,引导企业家积极参与工商联工作。注重发挥党员企业家在引导民营经济人士正确判断形势、坚定发展信心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正常谈心谈话制度和党委政府相关负责人联系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制度,搭建企业家互相学习交流、共同合作发展的各类平台,让企业家站前台、当主角。
2.壮大会员队伍。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工商联会员工作的意见》,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会员队伍。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制定会员发展规划,不断扩大会员数量。不以资产规模设置入会门槛,会员覆盖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代表性的知名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重吸收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入会;不断优化会员结构,提升企业会员和团体会员比例,企业会员年均增长率逐年提高。制定会员管理相关制度,对会员入会退会、权利义务、管理监督等进行规范,实行动态管理。
3.广泛联系民营经济人士。密切与广大民营经济人士的联系,改进工作方式,建立健全联系机制,鼓励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加入商会,加强对以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为主体的商协会的联系、指导和服务。通过建立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和常委、执委广泛联系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等工作制度,更广泛地联系民营经济人士,进一步扩大工商联工作覆盖面。同时,配合党委和政府实施人才发展战略,加强民营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
(三)商会发展好
1.推进所属商会改革。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履行好对所属商会的业务主管单位职责,落实好对所属商会的指导、引导、服务职能。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强化所属商会的思想教育和政治引导功能。加强所属商会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商会民主管理。大力发展商会,着力推动在县域民营经济集中的重点行业领域组建商会,探索成立各类专业委员会,创新扩大组织和工作覆盖面,不断壮大会员队伍。注重推进乡镇、街道商会组建,推动乡镇、街道商会登记,进一步发挥乡镇、街道商会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
2.发挥商会职能作用。一是突出思想政治引导,指导商会在会员中持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增强会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二是创新经济服务工作,指导商会引导会员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转型升级;加强功能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商会组建产业技术联盟,提升服务商会的综合能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行业和会员诉求,推动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积极参与地方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建设;积极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参与政府购买服务。三是搭建法律服务平台,指导商会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健全法律维权援助机制和法律顾问制度;大力推进商会调解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商会成立调解组织,开展民商事和劳动争议调解。四是指导商会引导会员履行社会责任,发挥商会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中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参与“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光彩事业、公益慈善事业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商会积极参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五是指导商会在会员企业复工复产、解难纾困中发挥积极作用。
3.深入开展“四好”商会建设。按照全国和省级工商联统一部署,推动所属商会开展“四好”商会建设,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手段,提高对商会的指导引导服务水平,指导所属商会按照“四好”商会建设标准,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注重在实际工作中及时发现典型、推广经验,通过创建“四好”商会带动商会建设整体水平提升,更好地发挥商会在党的统战工作和经济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四)作用发挥好
1.服务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高质量完成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安排和上级工商联的重点任务,协助当地党委政府落实好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推动构建良好营商环境。引导民营企业和商会积极融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主动融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等,建立有效服务区域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的机制和平台。加大复工复产支持力度,帮助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发挥工商联在恢复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2.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围绕当地经济发展实际,积极搭建融资、信息、技术、人才、法律等方面功能性服务平台。不断创新服务载体,引导民营企业开展技术、产品、管理、商业模式创新。支持行业商会和区域龙头企业建立产业联盟和技术创新联盟,形成产业集群和产业生态链。引导民营企业转变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方式、调整发展布局,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鼓励当地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组织其有序“走出去”。
3.积极建言献策。经常深入会员企业和商会了解情况,及时掌握和回应企业的诉求;积极做好民营企业调查点建设工作,开展区域民营经济研究,形成理论研究成果。积极建言献策,注重所撰写调研报告的质量,争取所提意见建议被党委政府采纳或调研报告获得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肯定。
4.有效提供法律服务。持续开展“法律三进”活动,加强对民营经济人士的普法教育,推动民营企业学法懂法用法。积极与当地公检法司等部门沟通合作,探索建立法律维权援助机制和法律顾问制度,设立相关维权机构,帮助企业维护合法权益。持续推进协调劳动关系工作。
5.引导履行社会责任。组织广大民营企业积极投身参与“三大攻坚战”。大力帮助民营企业防范化解风险,引导企业在助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参与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中发挥重要作用。引导商会和企业积极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建立完善自律公约和信用承诺制度,探索建立会员诚信评价指标、评价办法和会员信用档案。
(五)工作保障好
1.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重视。推动党委政府把县级工商联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政治领导和工作指导。主动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定期听取工商联工作汇报;政府领导班子中有一位领导负责联系工商联工作,建立了与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机制;成为当地党委政府有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与经济社会领域有关重要会议、活动;建立相关重要经济决策委托工商联征询民营经济人士意见的制度;对民营经济人士的政治安排应听取工商联的意见。符合条件的工商联主席应进入同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党组书记由同级党委统战部副部长担任,不是同级党委委员的,列席同级党委常委会相关工作的会议。争取党委统战部支持,推动中共中央组织部2020年3月3日发布的《公务员范围规定》落实,工商联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一般应列入公务员范围。
2.加强机关建设。全面加强工商联机关党组织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机关党建带动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养、考核、激励和监督机制,促进干部掌握科学思维方法,注重增强学习本领、提高专业能力、培育专业精神,熟悉现代市场经济、现代科技、现代管理、法律等方面知识,具备较强的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落实推进能力。
3.改善工商联办公条件。有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编制和内设机构;有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工作经费,办公经费及考察调研、教育培训等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具备条件的县级工商联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建设商会大厦或民营经济服务中心。
四、工作安排
(一)2020年丰富“五好”内涵,统筹推进县级工商联建设。落实2020-2022年全国“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各省级工商联根据全国“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标准,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完善本地区“五好”标准和细则。组织“一个设立、五个有”建设情况回头看,对县级工商联合署办公情况进行调研梳理,推进“一个设立、五个有”县级工商联建设达标,推动《公务员范围规定》落实,努力解决尚未列入公务员范围的县级工商联人员编制问题。全国工商联举办基础薄弱地区县工商联主席、党组书记培训示范班;省级工商联要对省域范围内县级工商联主要领导进行培训;市级工商联要对市域范围内工商联干部进行轮训。建立互学互促常态化机制,鼓励各地组织“五好”县级工商联与基础薄弱县级工商联结对帮扶,密切交流与合作。
(二)2021年开展全国“五好”县级工商联确认。全国工商联将适时印发2020-2021年全国“五好”县级工商联确认工作通知,开展全国“五好”县级工商联确认,期间,将会同省级工商联开展互学互促活动,对各地“五好”建设进行分类指导,对县级工商联“一个设立、五个有”特别是合署办公、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办公条件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深入挖掘典型案例,加强“五好”县级工商联典型宣传。按照换届工作部署,做好县级工商联换届工作,省级、地市级工商联主动配合党委统战部,选好配强县级工商联领导班子,并争取同步解决县级工商联主席书记进入同级党委政府班子问题。
(三)2022年全面总结“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对2018年以来县级工商联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分析,认真总结县级工商联建设工作的经验做法,查找问题与不足,丰富“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内涵,提升建设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逐级压实责任。“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是夯实工商联组织建设基础的重要抓手,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必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各级工商联要认真总结“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经验,梳理工作短板,丰富建设内容,创新工作载体,推动“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取得新成效。省级工商联要结合本地区工商联会员发展和组织建设规划,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地市级工商联要切实担负起在推动“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发挥好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县级工商联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关心和支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合作,积极作为,大胆创新,努力形成全国工商联系统联动的工作局面。
(二)突出重点,解决实际问题。推进“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必须找准县级工商联建设的薄弱环节,紧盯重点问题特别是通过努力能够推动解决的现实问题,持续精准发力,力争取得实效。要把县级工商联自身建设和所属商会发展作为重中之重,持续抓好县级工商联“一个设立、五个有”建设达标,着力解决县级工商联人员力量、办公条件、办公经费和商会组织覆盖、会员覆盖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商会大厦或民营经济服务中心建设,建强工商联机关,充分发挥工商联职能作用。全国工商联将县级工商联建设情况纳入联系调研系统,结合联系调研开展督促检查,“一个设立、五个有”未解决到位的不能申报全国“五好”县级工商联。
(三)加强统筹,实施分类指导。各级工商联要把“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和商会改革工作统筹谋划、一起部署、协同推进,做到县级工商联建设和商会改革工作有机融合、相互衔接、同推共促。省级工商联要从自身实际出发,结合本地区不同发展程度和县级工商联建设差异性,制定“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实施方案,区分不同建设水平,建立帮扶机制,实施精准指导。鼓励各地细化量化“五好”建设指标,不搞“一刀切”和上下一般粗的标准,对本地区不同建设水平的县级工商联实施分层指导,树立标杆导向,带动更多县级工商联实现“五好”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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