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工商联 2025年质量和标准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厅文件
全联厅发〔2025〕17号
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直属商会:
《全国工商联2025年质量和标准化工作要点》已经全国工商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厅
2025年4月10日
全国工商联2025年质量和标准化工作要点
2025年全国工商联质量和标准化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强国建设和标准化发展的决策部署,凝心聚力、笃行实干,服务引导民营企业加强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助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开展质量和标准化宣传培训
1.召开全国工商联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第5次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和标准化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国家质量强国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机制有关会议精神,审议委员会委员调整方案、全国工商联2025年质量和标准化工作要点等。
2.举办2025民营经济质量和标准化大讲堂。开展质量和标准化政策宣讲、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等,普及质量和标准化理念、知识和方法。
3.开展民营企业质量和标准化典型案例征集工作。发现一批通过质量支撑、标准引领,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典型企业,做好宣传推广。组织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
二、打造民营经济质量和标准化交流平台
4.开展2025年民营经济标准创新周活动。与市场监管总局共同印发活动通知;主场活动由全国工商联经济服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司等有关司局牵头筹办;地方专场活动由有关省份工商联、市场监管局主办,展示民营企业标准化工作成果,开展标准化培训、研讨,举办产品和服务展览等活动。
5.在中国质量(南京)大会期间,举办“质量支撑民营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暨2025年民营经济标准创新周江苏专场活动”,举行2025年民营经济标准创新周启动仪式,发布民营企业质量和标准化典型案例,组织质量强国建设领军企业、中国质量奖获奖企业等研讨交流。
6.举办2025民营经济创新发展大会。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委领导出席大会并致辞,发布研发投入前1000家民营企业创新状况报告,企业标准“领跑者”和商会团体标准“领先者”名单等成果。探索与市场监管总局合作发布“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标准化指数”。
三、引导工商联所属商会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
7.依据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组织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国标委发〔2024〕34号)和2024年商会团体标准组织自评结果,加强对工商联所属商会团体标准化工作的指导、引导和服务,提升商会标准化工作水平。
8.实施全国工商联商会团体标准“领先者”制度。修订全国工商联商会团体标准“领先者”评选办法,优化完善评选工作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适当提高团体标准应用实施环节的评价权重,加强团体标准与国家强制性标准、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一致性的审核把关等。
四、赋能民营企业质量效益型发展
9.加强民营企业标准化工作调查研究。修订2024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表,充实民营企业参与国际标准组织、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团体标准组织情况等标准化工作有关内容,与市场监管部门共享调研数据。
10.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适用我国的企业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领域基础性国家标准。
11.会同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评选工作。动员拥有自主创新技术、先进技术、取得良好实施效益的企业标准成为行业“领跑者”。鼓励企业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以高水平标准树立行业标杆。
12.开展标准国际化合作与宣传。鼓励民营企业和商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搭建国际标准化协作平台,推动先进团体标准向国际标准转化,加强标准海外应用方面的典型案例征集等。在工商联系统组织开展世界标准日宣传活动。
五、推动民营企业和商会质量和标准化人才培养
13.贯彻落实《标准化人才培养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国标委联〔2023〕56号),鼓励民营企业、商会组织技术人员参加各类标准化培训;支持民营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合作,联合建设标准化实训基地;发挥民营标准化服务机构作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的标准化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标准化总监制度。
14.支持国际标准化杰出贡献奖励基金会举办“2025国际标准化青年之星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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