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首页>政策文件>惠企政策>税收

国家税务总局: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发布时间:2022-02-11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税费支持政策,持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助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降低经营成本、缓解融资难题。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成长迅速,已成为我国繁荣经济、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2021年“两会”期间,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发展形势,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扶持力度,为广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再添助力。

  为了便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时了解适用税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对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的编写体例,从减负担、促融资、助创业三个方面,梳理形成了涵盖27项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内容。具体包括:

  一、减免税费负担

  1.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阶段性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

  3.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4.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部分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

  5.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地方“六税两费”

  6.符合条件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7.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

  8.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推动普惠金融发展

  9.金融机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10.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

  11.金融企业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

  12.金融企业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

  13.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14.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15.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

  16.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7.为农户及小型微型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及再担保业务免征增值税

  18.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9.账簿印花税减免

  三、重点群体创业税收优惠

  20.重点群体创业税费扣减

  21.退役士兵创业税费扣减

  22.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税

  23.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

  24.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免征增值税

  25.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免征个人所得税

  26.残疾人创业免征增值税

  27.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即征即退

  附件1: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编

  附件2: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文件目录

邮编:100035

地址:中国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西大街70号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18056091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10346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