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首页>政策文件>政策速递>部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长三角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5

  发改法规〔2022〕1562号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牵头部门、发展改革委:

  经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衔接审核,现将《长三角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10月8日

  附件:

  《长三角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pdf

  《长三角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ofd

邮编:100035

地址:中国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西大街70号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18056091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10346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