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优化营商环境迎来4.0版 222项改革任务
近日,深圳正式发布营商环境4.0改革政策。在此前3版方案先后推出500多项改革举措的基础上,此次4.0版打出“组合拳”,围绕构建要素高效配置的市场体系、打造创新驱动的产业发展生态、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等5大方面,提出26个领域共计222项改革任务。
2020年,深圳GDP同比增长3.1%,累计商事主体达到359万户,同比增长9.3%,中小板和创业板商事企业数量连续13年居全国第一;全市新设外商投资企业4434家,实际使用外资86.83亿美元,增长11.8%;《财富》世界500强中8家深圳企业入围,其中6家是民营企业;在全国工商联《2020年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报告》中,深圳获评“营商环境最佳口碑城市”第一名。
据介绍,4.0改革政策由《深圳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深圳市2021年推进四个“十大”改革措施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深圳市贯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重点任务清单》《四个“十大”工作方案》《条例实施方案》)等部分构成。
其中,《重点任务清单》围绕构建要素高效配置的市场体系等五大方面,提出26个领域共计222项改革任务,全面涵盖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的12项指标和中国营商环境评价的18项指标。《四个“十大”工作方案》拟通过十大率先改革试点、十大功能性营商环境服务平台、十大营商环境前瞻性立法、十大市场主体获得感提升专项行动4个“十大”改革措施,以点带面推动营商环境全面优化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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