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苏政办发〔2021〕3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江苏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的重要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篇章的关键阶段。加快推进新时期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是江苏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自觉行动,是江苏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支撑。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全省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思路、主要目标、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是指导未来五年全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行动指引,是编制全省服务业领域其他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
一、发展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全省服务业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服务业总量规模稳步扩大,内部结构持续优化,综合贡献明显提高,质量效益不断提升,改革开放全面提速,以服务经济为主体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形成。
总量规模稳步扩大。2020年全省实现服务业增加值53955.8亿元,占全国的9.7%,位居全国第二,“十三五”时期年均增长7.3%,高于GDP年均增速1个百分点。服务业占比稳步提高,2018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历史性突破50%,2020年达到52.5%,比2015年提高4.9个百分点。服务业投资吸引力增强,全省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速达5.7%,高于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速0.6个百分点。服务业运行状况良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完成营业收入16210.9亿元,年均增长7.8%;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086.1亿元,年均增长6.8%。
内部结构持续优化。围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创新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的比重达到55%,深入实施生产性服务业“双百工程”,在全国率先启动开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培育形成107家省级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138家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159家两业深度融合试点单位。全省科技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实现收入破万亿,商务服务、现代金融、现代物流发展水平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围绕打造高品质生活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创新线上线下结合的文旅产品服务,全省接待境内外游客4.73亿人次,实现旅游业总收入8250.59亿元;推出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培育认定省级养老服务业综合发展示范基地17家、省级养老服务业创新示范企业21家,养老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
综合贡献度显著增强。全省服务业贡献率超过第二产业并保持相对平稳,2020年服务业对地区生产总值的贡献率达到52.2%,比2015年提高了6.3个百分点,拉动GDP增长1.9个百分点,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全省服务业税收完成额7356.8亿元,占税收总收入比重为52.3%,较2015年提高5.3个百分点,对税收收入贡献过半,成为税收的主要来源。
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深入实施互联网平台经济“百千万”工程,累计认定互联网平台经济“百千万”工程重点企业113家,“互联网+”等新兴服务业成为服务业发展新的增长点。全省数字经济规模突破4万亿元,数字变革催生线上购物、直播带货、网上外卖、在线办公、互联网医疗、在线教育等新消费行为和新经济业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营业收入保持两位数增速增长,为释放经济活力发挥显著作用。分类发展专业性总部、区域性总部和综合性总部,累计认定跨国企业地区总部与功能性机构258家。
对外开放水平明显提升。2020年全省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164.7亿美元,占全省实际使用外资的58%。服务贸易加快创新发展,推进南京、苏州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建设,检验检测、特殊物品通关便利化、人才引进和服务、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等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服务外包加快提档升级,信息技术、云计算、管理咨询、检验检测、工程技术、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等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外包业务增速加快,知识流程外包占比约40%。高能级服务业开放平台取得突破,涵盖南京、苏州、连云港3个片区的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获批设立。
改革创新持续深化。扎实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遴选了16个区域开展新一轮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南京成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示范典型,徐州列入国家“十三五”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两市服务业综合改革和体制机制实现进一步创新深化。发挥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全省服务业项目建设的导向、示范和引领作用,“十三五”期间累计安排20.07亿元专项资金,引导服务业投资“杠杆效应”明显。
“十三五”时期,全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现代服务业市场主体有待进一步培大育强,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融合发展有待进一步深入,服务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涌现速度有待进一步加快,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和品牌培育有待进一步提速,服务业改革开放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等。
(二)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现代服务业在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中作出更大贡献、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从国际看,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要求江苏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开放创新发展。国际环境日趋复杂,服务业在全球跨国投资中逐渐占据主导地位,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署,我国加快推进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的高水平开放。同时,以信息数字技术为代表的科技创新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也催生了众多服务新业态、新模式,服务业向网络化、智能化、个性化、互动式方向发展成为大势所趋。“十四五”时期,江苏现代服务业发展要加快开放步伐、加大创新力度,提升全球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整合能力,展现江苏服务业担当、贡献江苏服务业力量。
从国内看,我国迈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社会主要矛盾发展变化带来新特征新要求,要求江苏加快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质量。实现高质量发展,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由之路,我国将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提升服务业发展质量成为重要内容。同时,我国正向高收入国家稳步迈进,将形成全球最大规模的中等收入群体,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将被充分激发。“十四五”时期,江苏现代服务业发展要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围绕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稳定做好专业化高端化服务,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围绕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高品质多样化服务,全面提升江苏现代服务业综合竞争力。
从省内看,党中央赋予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历史使命,且多重国家战略机遇叠加交汇,要求江苏服务业发展要有新的思路、作出新的贡献。江苏实体经济发达、科技水平高、人才资源富集、消费市场巨大,形成了比较完备的产业体系和全国规模最大的制造业集群,先发先行优势明显。同时,随着“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多重战略机遇叠加交汇,江苏迎来在更大范围、更多区域、更深层次的协同一体化发展机遇。“十四五”时期,江苏现代服务业发展要主动、全面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为江苏加快建设“一中心一基地一枢纽”提供有力支撑。
总体上,“十四五”时期江苏服务业规模增长和结构优化仍有较大潜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居民消费升级将为全省服务业发展提供强大市场需求,服务业发展将进入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提升期。但同时也将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中美贸易摩擦呈现长期化和常态化特征,全球经济复苏缓慢且不平衡,服务业开放发展、市场化发展的体制机制还存在不少障碍壁垒,均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江苏服务业健康平稳发展,需要江苏在推进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融合发展、集聚发展、开放发展、改革发展等方面敢于突破、积极作为、干出成效。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历史使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现代服务业“331”工程为突破口,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努力构建优质高效、充满活力、竞争力强的服务产业新体系,助力“一中心一基地一枢纽”建设,为推进江苏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走在前列、奋力谱写“强富美高”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强大支撑。
(二)发展原则。
聚力创新、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创新对现代服务业的驱动作用,营造创新环境,提升现代服务业供给质量。推动现代服务业与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相融相长、耦合共生,促进服务业各个业态之间渗透交融、协同创新。
以人为本、品质发展。以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质量至上、标准规范,大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着力塑造“江苏服务”品牌新形象。
重点突破、特色发展。聚焦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塑江苏服务全新产业链,鼓励各地积极培育竞争优势,强化不同区域服务业梯次发展、错位发展,形成特色彰显、优势互补、功能协调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格局。
深化改革、开放发展。深化服务领域改革,推动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制度体系与发展环境系统性优化。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现代服务业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扩大开放,实施更加主动的国际化发展和区域合作战略。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生产性服务业效率和专业化水平显著提高,生活性服务业满足人民消费新需求能力显著增强,着力强化江苏服务业在主体培育、集聚示范、融合发展、品质提升、综合改革等方面的国内标杆引领作用,基本建成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现代服务业高地。
发展实力显著增强。现代服务业规模不断扩大,发展内生动力、服务供给水平不断提升,全省现代服务业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发展优势进一步彰显。“十四五”时期,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高于GDP年均增速1个百分点左右,服务业增加值达到7万亿元左右规模。
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主攻发展优势型服务业,壮大发展成长型服务业,突破发展先导型服务业,层次多元、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加快构建。到2025年,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程度显著提高,生产性服务业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更加突出。
贡献份额不断增大。现代服务业对经济贡献、税收贡献和就业贡献份额实现稳步增长。到2025年,服务业税收占全省税收总收入的比重超过53%,服务业从业人员数量持续增长,服务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保持稳步提升。
创新能力明显提升。现代服务业前沿技术、高端产品和细分领域取得重大突破,科技服务对产业创新的引领带动作用明显提高。到2025年,培育形成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300家。
载体建设稳步推进。服务业集聚发展水平提高、要素吸附能力增强、辐射支撑作用显著、带动示范作用明显。到2025年,全省培育形成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区300家,其中营业收入达千亿级规模18家。
对外开放水平大幅提高。现代服务业利用外资结构进一步优化、范围进一步拓宽,全省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位居全国前列,高附加值服务出口比重持续提升。
三、重点领域
既着眼全省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又瞄准前沿、引领未来,加快构建优质高效、布局优化、竞争力强的江苏特色“775”现代服务产业体系,主攻发展七个具有竞争力的优势型服务产业,壮大发展七个具有高成长性的成长型服务产业,突破发展五个具有前瞻性的先导型服务产业,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攻发展优势型服务业。
1.科技服务。制定科技强国行动纲要江苏省实施方案,大力提升研发设计、创业孵化、技术转移、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科技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科学技术普及等科技服务能力,加快构建全价值链科技服务体系。系统推进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焦高端装备制造、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重点产业集群和标志性产业链,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标志性技术成果。打造一流科创载体,建设科技资源统筹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全省重大科技平台、国家实验室、重大产业创新载体、重大科技开放合作载体建设,积极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混合所有制产业技术研究机构,打造全国领先、国际有影响的技术转移“第四方”服务平台,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培育建设产品质检中心和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以企业为主体推动创建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加强与上海科技创新中心联动发展,提升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引领能力,支持南京建设综合性科学中心、苏州创建综合性产业创新中心,积极推动苏锡常共建太湖湾科技创新圈,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到2025年,打造全国领先的科技服务发展高地,基本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
2.软件和信息服务。聚焦工业软件、关键基础软件、安全软件、新兴平台软件、行业应用软件等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点突破一批软件核心技术和产品。加快制造技术软件化进程,开展基础软件、高端工业软件和核心嵌入式软件等产品协同攻关适配,培育工业软件创新中心。推动南京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和江苏(国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建设,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工程,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南京灾备节点)。推进中国软件名城、软件名园、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先导区等载体建设,培育形成一批以龙头骨干企业为引领,特色鲜明的软件和信息服务集聚区。实施百亿软件企业雁阵培育工程,制定骨干企业分类分策培育方案,建设国家和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培育库,培育细分领域专业化小巨人和单项冠军企业。推动软件产品价值评估,加大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快软件标准化建设,积极培育自主开源软件生态。到2025年,全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规模处于全国第一梯队,产业总体发展水平位于全国最前列。
3.金融服务。鼓励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数字金融、消费金融、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证券承销与保存、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金融产品和业务。推动科技金融与创业孵化紧密结合,鼓励金融机构设立技术研发机构,拓展科技信贷、科技保险等科技金融新业态应用场景。鼓励金融机构扩大新型抵(质)押贷款服务。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融资担保、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支持创建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培育长三角绿色金融发展高地。构建数字金融新生态,支持苏州开展央行法定数字货币试点工作,支持苏州(相城)建设国家级数字金融产业集聚区,推动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发展。提升江苏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服务能力,推动普惠金融增量、扩面、提质、降本,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完善金融服务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体制机制。依托中国(江苏)自贸试验区扩大金融开放,引进更多专业化、有特色的外资金融机构和新型金融组织。优化金融生态环境,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加强地方金融监管与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到2025年,全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显著增强,形成有效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融资服务体系。
4.现代物流。全面推进物流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专业化物流、跨境物流、冷链物流、电商物流、航空物流、应急物流等物流业,积极发展供应链物流、快捷物流、精益物流等物流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发展无人配送、分时配送、共同配送等先进物流组织方式,推进多式联运等运输方式,提升物流数智化、绿色化、国际化水平,加快构建现代物流体系,打造现代物流强省。全面构建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国家物流枢纽,加快南京、苏锡常、徐州都市圈物流一体化发展,推进陆港型、港口型、空港型、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加强沿海港口和沿海通道建设,打造对接重点中心城市、融入区域经济循环的物流通道。推进物流降本增效综合改革试点,推动物流园区智慧化改造,建设全国智慧物流发展示范区。加快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推进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和物流标准化工作,构建面向长三角城市群的共同配送体系,打造全球性商贸物流节点。加快发展跨境物流,提升中欧班列运输质效,提高国际快件处理能力,培育壮大一批服务优质、竞争有序的国际物流主体。到2025年,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降至12%左右。
5.商务服务。大力发展法律服务、评估检测、会计审计、税务服务、咨询评估、会展经济、楼宇经济等商务服务业,提升商务服务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水平。健全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规范发展安全工程设计与监理、检测与认证、评估与评价等传统安全服务,积极发展安全管理与技术咨询、安全服务与产品交易电子商务、教育培训与体验等安全服务,重点发展智慧安全云服务,研发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安全与应急领域的产品和科技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商务服务机构,建设一批国际一流商务服务集聚区。鼓励有实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参与国际行业标准制订。健全商务咨询服务的职业评价制度和信用管理体系。加快发展会展经济,积极引入国内外知名会展、大型会议、高端论坛,进一步提升江苏发展大会、世界物联网博览会、世界智能制造大会、全球苏商大会、东亚企业家太湖论坛等影响力,打造一批全国有影响力的综合性会展业发展平台,建设一批功能强、服务好、国际化水平高的会展中心城市。积极发展楼宇经济,优化总部经济发展布局,增强总部经济发展能级,全域联动促进总部经济集聚发展。到2025年,努力打造全国商务服务最好、商务成本最低、商务环境最优的省份。
6.现代商贸。落实扩大内需战略,加速传统商贸转型升级,促进传统商贸企业向供应链管理服务转变,积极发展体验经济、首店经济、首发经济、夜间经济、无接触交易、直播带货、免税经济等新模式,促进消费国际化特色化。大力发展新零售,提高体验式情景商业业态比例,推动零售业向体验复合型转变,支持智慧零售、跨界零售、无人零售、绿色零售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加速电子商务发展,创新拓展C2M等电子商务新模式,积极引导商贸服务企业数字化转型,全面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推进建立网上“江苏消费名品城”。发展壮大商圈商街经济,建设高品质步行街和放心消费示范街区,推动中高端商贸服务业创新集聚,提升多层次差异化区域商圈的辐射功能、时尚引领功能和便民服务功能,培育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加强中小型消费城市建设。大力发展社区商业,优化社区商业网点布局,完善社区便民生活服务圈。加快乡镇商贸中心建设,合理引导连锁商业品牌向中小城市延伸,强化农村消费网络建设和消费品质供给。大力发展跨境电商、保税展示销售、进口商品直销等业态,支持符合条件的航空口岸设立进境免税店,加快建设中国(苏州)等10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打造“买全球卖全球”线上线下互动的商业贸易中心,打造一批国际性、全国性、区域性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到2025年,培育打造南京、苏州、徐州、无锡等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扬州等区域消费中心城市。
7.文化旅游。以旅游强省、文化强省建设为统揽,深化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广“旅游+”“文化+”服务业态,推动休闲度假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等业态提质升级,开发文化体验旅游、研学旅游、自驾车旅居车旅游、商务会展旅游、工业旅游、康养旅游、邮轮游艇旅游等新业态产品,探索开发高铁游、长江生态游等系列品牌旅游线路和产品,积极发展海洋海岛旅游,支持发展通用航空服务,拓展旅游定制服务。壮大发展文化创意设计、新兴媒体、影视出版、动漫游戏、演艺娱乐等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发展数字创意、网络视听、网络原创出版等新兴领域,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积极建设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江苏国家版权贸易基地等文化产业载体。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品牌,打造一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推动旅游风情小镇培育和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打造一批江苏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建设一批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支持建设南京、苏州等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推进扬子江创意城市群、沿大运河特色文化产业带和长三角文化产业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打造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中心。发展面向长三角地区的休闲旅游产业,共建环太湖生态文化旅游圈。完善江苏智慧文旅平台功能,强化智慧景区建设。到2025年,打造“千年运河·水韵江苏”旅游品牌,成为国内领先的旅游强省、国际著名的旅游目的地。
(二)壮大发展成长型服务业。
1.健康服务。大力推进优质健康服务资源扩容,提升健康教育、慢病管理和残疾康复服务质量,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合理配置大型医用设备,鼓励支持社会各类资本发展健康体检、专业护理、养生康复、心理健康和母婴照料等多样化健康服务机构。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推进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探索面向居民家庭的签约服务,强化对医养结合服务规范化管理。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促进中医养生、中医医疗、康复养老、文化旅游、信息服务以及药械研制、流通等产业融合,基本建成覆盖全生命周期、与城乡居民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持续加强“智慧健康”服务建设,扩大“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覆盖面,积极培育壮大互联网医院、共享医院和医生集团等健康服务新业态。到2025年,全面建成覆盖全生命周期、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打造“江苏样板”。
2.养老服务。深度推动医养融合发展,推进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鼓励各地探索设置“家庭养老床位”和建立养老服务“时间银行”。推动养老机构设立政务服务便利化,扩大养老服务多元投入,鼓励社会力量提供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及服务设施,引导境外资本在省内参与发展养老服务,享受同等政策待遇。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综合性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机构),推行“物业服务+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模式。扎实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开展农村养老服务提升计划,建立村医参与健康养老服务激励机制。提高智慧养老服务水平,鼓励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发形式多样的智慧养老服务应用,共创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产品和服务在江苏省先行先试。加快推动苏州、南通区域养老一体化首批试点,共同探索建立养老共建对接合作机制。到2025年,全面打造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全国一流、江苏特色”现代养老服务体系。
3.教育培训。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加快建设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幼儿教育培训均衡、健康、安全发展。全面推动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化发展,加大对教育培训机构质量监督监测力度。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重点支持创建更多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和一流专业,鼓励国外一流高校在省内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或开设研究院。重点强化数字经济、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科技服务、现代商贸等重点服务业领域各类人才培训服务供给。加快形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创新职业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继续实施中职领航计划和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计划。完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体系和完善职业认定体系,支持外商投资设立非学制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加快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发展远程教育培训,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新型培训方式。到2025年,将我省打造成为具有影响力和辐射力的教育培训高地。
4.家庭服务。大力发展家政服务、社区服务、病患陪护、家庭日用品配送等综合性基础家庭服务,积极培育家庭理财、家庭营养师、高级管家、家庭医生等高端家庭服务。加快搬家速运、社区零售、电商配送等家庭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提升,构建一站式全过程服务到家网络。实施“服务到家”计划,打造社区和农村便民服务示范点。加快健全育幼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加快实现“幼有所育”。大力推动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车辆保养维修等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加快推进物业管理与家庭服务融合发展。鼓励发展共享型家政服务员平台,拓宽家政服务供需渠道。加快发展农村地区家庭服务业,鼓励在乡村建立综合性服务网点。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家庭服务融合发展,推广“微生活”“云社区”等新兴服务模式。提升家庭服务职业化水平,实施家庭服务经营管理人才和职业人才培训计划,加快省级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制定省级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标准。到2025年,形成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需要的家庭服务体系。
5.体育服务。大力促进体教、体医、体旅融合发展,发展体育旅游、体育康复、体育培训、体育传媒等特色业态和服务新模式。推动健身休闲、场馆服务等体育服务业提质增效,重点布局水上、山地户外、冰雪、航空、马拉松、自行车、击剑、马术和电子竞技等引领性强的时尚运动项目产业。持续推进赛事推广、活动策划、体育赞助、票务、体育保险等多种中介服务发展。打造“赛事江苏”体育品牌,举办“一带一路”“沿大运河”“环太湖”等系列品牌赛事活动。支持省市体育产业集团做大做强,培育一批领军体育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体育企业。推动体育消费支付产品创新,鼓励体育金融消费品开发。支持南京、苏州、常州建设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积极争创国家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到2025年,创建一批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在体育休闲方向培育一批体育特色产业鲜明的省级特色小镇。
6.人力资源服务。鼓励支持发展人才培训、高级人才寻访、测评、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和管理咨询等新兴业态。加快建设专业化、国际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人力资源龙头企业,积极培育一批人力资本服务骨干企业和服务品牌。深入实施“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鼓励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运用互联网技术探索开展跨界服务模式。加快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支持苏北地区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加强省市级人力资源市场和全省网上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构建一批人力资源市场公关服务枢纽型基地和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创新发展平台。常态化推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实施,组织实施“英才名匠”产业人才培训项目。稳步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对外开放,建立支持省内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走出去”的服务平台。打造一批“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到2025年,实现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7.节能环保服务。围绕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积极发展绿色低碳管理服务产业,建设绿色低碳技术咨询服务体系,探索创新合同降碳管理、低碳整体解决方案等服务模式。重点发展生态保护和节能减排工程咨询、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和节能审计等第三方节能环保服务,推广多种形式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发展环境服务总承包。持续在污水处理、除尘脱硫脱硝、工业废气处理、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有机废物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和自动连续监测设施维护、环境监测等领域推进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运营服务。支持专业化公司提供个性化再制造服务。支持优势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培育江苏省大型节能环保龙头企业,加强节能环保自主品牌建设,新增一批环保服务集聚区。积极建设一批企业主导、高校和科研院所参与的节能环保技术创新联盟及信息交流平台。大力推动公共机构、大型公共建筑及重点用能单位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改造,培育打造一批示范项目。到2025年,节能环保服务业实现集约化、规范化、智能化发展,为美丽江苏建设提供高质量节能环保服务。
(三)突破发展先导型服务业。
1.大数据服务。围绕建设数字经济强省,加速数据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进程,重点突破数据采集、数据存储与管理、数据挖掘与分析、大数据可视化、大数据治理、大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等部分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形成技术先进、生态完备的技术产品体系。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发展工业、农业大数据应用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行业数据库,持续开展大数据应用试点示范。推进大数据在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城管、智慧公安、智慧交通、智慧环保等公共服务领域的运用。稳妥发展区块链产业,构建技术成熟、自主安全可控的区块链平台,支持苏州争创全国区块链发展示范区。建立政务数据资源开放目录,加快开通网上数据开放试点服务。加快大数据地方标准的研制与推广,打通大数据产业发展标准通道。搭建基于区块链等技术的数据安全共享与开发平台、数据资源交易平台,探索建设数据交易中心,启动数据资本化试点。优化数据中心总体布局,支持无锡、昆山国家级超算中心建设,在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离岸数据中心试点,支持长江以北地区因地制宜建设绿色、高能效大数据中心。到2025年,建设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长三角枢纽节点,构建全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新高地。
2.工业互联网应用服务。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工程和“5G+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工程,推动工业领域“5G+工业互联网”先试先用,打造典型工业应用场景。积极培育工业互联网技术应用创新中心和认证测试中心,支持无锡打造物联网创新促进中心。建设行业领先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和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支持苏州设立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江苏分中心,推动规上企业工业互联网应用全面覆盖。鼓励领军型跨行业平台企业加快整合和开放,全面提升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大数据资源掌控能力、技术支撑能力和价值挖掘能力,打造行业标杆。到2025年,努力建成创新驱动、应用引领、生态活跃的全国工业互联网应用服务领先地区。
3﹒人工智能服务。聚焦人工智能基础理论、原创算法、高端芯片和生态系统等产业薄弱环节,推进人工智能开发框架、算法库、工具集等研发突破,加强计算机视觉、智能语音处理、生物特征识别、自然语言理解、智能决策控制以及新型人机交互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积极培育智能汽车系统、智能家居系统、智能新零售、智能服务机器人等人工智能创新产品和服务,提速发展无锡国家级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先导区,推进苏州打造长三角智能驾驶产业示范区。加快发展人工智能平台,重点支持南京新港人工智能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南京人工智能产业技术研究院、江苏中科院智能科学技术应用研究院、苏州工业大数据众智平台等一批服务平台。建立人工智能重点企业培育库,重点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工智能龙头企业和“独角兽”企业。构建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评估体系,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和规范制定。到2025年,江苏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规模和总体竞争力处于国内第一方阵,成为全国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的引领区和应用示范的先行区。
4﹒全产业链工业设计。完善现代工业设计体系,针对高端制造、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建立“设计+”价值提升体系,逐步实现工业产品功能、结构、外观、流程等全产业链工业设计集聚发展。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龙头骨干企业牵头,分行业、分类别建设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龙头骨干企业创建省级以上工业设计研究院,努力实现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在先进制造业集群全覆盖。推进“工业设计进千企”行动,支持企业建设高水平的工业设计中心,加大工业设计重点龙头骨干企业培育力度。推动建设一批工业设计园区和集聚区。支持工业设计企业发展成为集设计、品牌打造、产品营销于一体的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到2025年,建成20家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或国家级工业设计研究院,打造江苏“名园、名院、名企、名人”工业设计品牌。
5﹒现代供应链管理。优化供应链产品流、信息流、资金流管理,推进大宗物资集中采购、智慧物流管理、购销双方信息互动以及供应链金融服务等供应链管理服务智能化、集成化发展,拓展产品质量追溯、知识产权服务、虚拟生产、报关报检等各类专业化供应链业务。推广运用区块链技术溯源,创新数字化供应链管理模式,推进网络化协同制造。支持核心企业建立协同综合服务平台,引导传统流通企业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扶持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服务辐射力的供应链管理企业,显著提升供应链一体化服务水平。
四、重点任务
重点推进空间格局优化、制造服务创新、服务消费升级、市场主体培育、协同融合发展、集聚示范提升、品牌标准引领、对外开放合作、服务综合改革等九大任务,以现代服务业“331”工程为突破口,全面增强全省现代服务业综合实力,大力推进全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一)优化空间发展格局。
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深度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结合江苏经济空间格局和城市群空间形态,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错位发展、良性互动,加快构建面上辐射、线上联通、点上集聚的“三核、四带、多极”的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
提升三大服务业核心城市发展能级。以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为目标,提升南京、苏州、徐州服务业产业能级和国际化水平,支持南京、苏州、徐州创建国家级服务经济中心,支持南京、苏州打造生产性服务业标杆城市。南京放大南京都市圈辐射带动能力,以软件信息、金融科技、文化旅游、教育培训等重点,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高价值融合,高标准打造全国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引领城市;苏州加强与上海大都市圈功能对接,以信息技术服务、研发设计、人力资源服务等为主导,建设与上海服务功能互补的全国服务经济高质量开放创新引领区;徐州放大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优势,以现代物流、金融服务为特色,建设淮海经济区金融服务中心、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
释放服务业发展的集聚极化效应,逐步推动服务要素由核心城市向周边延伸,引导资源要素向区域服务经济中心优化配置。统筹推进区域服务经济中心建设,加强对区域服务经济中心空间分类指导,促进区域服务经济中心特色化发展,提升区域服务中心能级。
推动四大服务业发展带联动发展。发挥江海河湖经济地理独特优势,立足产业转型升级需求提升区域综合服务功能,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聚力打造沿江、沿海、沿河、沿湖四大服务业发展带。沿江地区制造服务带,以科技创新为引擎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健全制造业供应链服务体系,打造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沿海地区海洋服务带,积极发展高附加值海洋特色服务业,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洋服务体系,打造我国沿海地区业态高端、特色鲜明的长三角国际海港物流走廊、海洋经济特色区。沿河地区文旅服务带,依托大运河“黄金水道”和人文生态优势,推动文旅融合发展,系统建设全景式大运河江苏段文化带,打造中国大运河最繁华、最精彩、最美丽的“江苏名片”。沿湖地区科创服务带,集聚高端科创资源,建设沿湖风景与活力共融的科创商务多元功能空间,推动环太湖产业科创走廊建设,打造“八百里太湖”科创高地、创新湖区。
强化国家级载体示范引领。依托国家级载体,适应服务业创新发展趋势,促进产业跨界融合、协同互动,打造业态高端复合、产业特色鲜明、配套功能完善的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极。南京江北新区,充分发挥双区叠加优势,重点发展科技研发、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商务会展、服务贸易等服务业态,高标准建设自主创新策源地和区域发展增长极。自贸试验区(南京、苏州、连云港),在“自贸试验区+”基础上全面升级服务业扩大开放,积极发展科技创新、跨境金融、服务贸易、法律服务、国际咨询等服务业,打造全国服务业开放新高地。徐连淮物流“金三角”枢纽组团,发挥徐州淮海国际陆港、连云港国际枢纽海港、淮安航空货运枢纽的多式联运优势,推动枢纽经济发展,建成加速苏北崛起、联动苏鲁豫皖、辐射中西部的物流枢纽引擎。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全力推进通州湾江苏新出海口建设,主动承接上海产业转移,积极发展航运物流、商务服务、现代供应链、服务贸易等业态,建成国家重要出海门户。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强化对新亚欧大陆桥沿线地区的服务和支撑作用,加快推进现代物流、商务、科技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态,建成服务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放大昆山对台沿沪独特优势,促进两岸在服务业发展中加强交流合作,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吸引更多台企台商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
(二)推进制造服务创新。
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核心战略,加快服务业创新发展,以高质量的服务供给引领制造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链与创新链精准对接、深度融合,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实施生产性服务业十年倍增计划,深入实施专业服务提质增效行动。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升面向制造业的社会化、专业化、综合服务能力,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带动制造业流程再造、模式创新、质态提升。培育壮大制造服务业主体,支持企业和专业机构提供质量管理、控制、评价等服务,发展面向制造业的研发、制造、交付、维护等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鼓励专业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制造业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加快培育一批集战略咨询、管理优化、解决方案创新、数字能力建设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支持建设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制造业企业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研发设计、创业孵化、计量测试、检验检测等社会化、专业化服务。制定重点行业领域数字化转型路线图。到2025年,形成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制造服务业集聚区和示范企业。
加快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实施产业强链三年行动计划,着力培育“大数据+”、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车联网、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工业软件等重点服务业产业链,完善服务业供应链管理、企业流程再造和精益服务。突出龙头带动,加快产业链优势服务业企业和专业配套企业集群协同发展,加强供应链协同、创新能力对接、数据资源流通,形成合作共赢生态体系。争取更多“国字号”平台落户江苏,推动长三角科技创新资源和平台共建共用共享。
(三)促进服务消费升级。
顺应消费升级和产业升级趋势,切实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提高供给质量,引领消费需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增加服务有效供给。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创新服务业态和商业模式,不断拓展新型消费场景,优化服务供给,开发新型服务。进一步放宽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家政、教育培训等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推进幸福产业培育工程。合理引导连锁商业品牌向中小城市延伸,扩大消费品质供给。提高农村消费供给能力,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畅通农产品和消费品双向流通渠道。
扩大服务消费需求。实施国内消费振兴计划和海外消费回流计划,适应消费结构升级新需要,深度开发人民群众从衣食住行到身心健康、从出生到终老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服务新消费。深挖网络消费、绿色消费、智能消费、时尚消费等新型消费潜力,释放汽车消费潜力,提振家电等大宗商品消费,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积极培育文旅网络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等消费新热点,吸引健康体检、文化创意等高端服务消费回流。着力挖掘农村电子商务和旅游消费潜力。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扩大节假日消费。打造中高端服务消费载体,支持建设新型消费体验中心。大力开展江苏省“品质生活·苏新消费”系列促进活动,支持各地打造消费促进品牌。引导培育健康的消费习惯。
提升服务质量水平。开展消费品牌培育专项行动,支持老字号企业技术、服务、文化和经营创新发展,加强老字号原址保护,推动老字号企业“三进三促”。打造商贸流通服务品牌,培育商贸流通领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展会。强化消费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设覆盖线上线下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深入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和流通消费领域价格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侵权假冒商品、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强化质量责任意识,完善服务质量治理体系和顾客满意度测评体系。
(四)创新培育市场主体。
突出市场导向,强化现代服务业企业分类指导,注重现代服务业企业培大育强,全面提升现代服务业市场主体创新力、影响力和竞争力,增强服务经济发展活力。
强化龙头骨干企业引领作用。支持有实力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实施跨行业、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开展国际化经营,打造一批在国际资源配置中占主导地位的世界级现代服务业企业。支持龙头骨干服务业企业向规模集团化、服务专业化、功能体系化发展,打造一批连锁型、平台型现代服务业企业集团。实施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培育工程,引导领军企业加强产业链整合和价值链延伸,增强领军企业创新引领力和辐射带动力。到2025年,培育形成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300家。
激发中小微企业发展活力。在细分领域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独角兽、瞪羚企业。围绕技术创新、业态创新、品牌创新等方面,完善中小微企业孵化体系和创新服务体系。鼓励大型企业及专业服务机构建设面向中小微企业的云服务平台。鼓励中小微企业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和现代经营管理理念,开发服务新产品,培植服务新业态。拓宽现代服务业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成长性中小微服务业企业上市。
大力培育总部企业。完善总部企业发展服务体系,积极引进跨国公司总部及地区总部和国内大企业集团总部。引导企业加强研发中心、运营中心、结算中心、销售中心、客服中心等建设,提升市场化、国际化、资本化运营能力,打造生产服务、销售管理、决策运营、科技研发等功能性总部。扶持综合实力强的本土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培育一批优势本土总部企业。积极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先进制造业领域和现代金融、现代物流、商务服务、科技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形成一批关联带动力强、发展层次高、品牌影响力大的本土总部企业。
(五)加速协同融合发展。
紧跟全球产业融合发展新趋势,加快推进服务业数字化发展,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相融相长、耦合共生,促进服务业内部融合发展,拓展服务业新领域、新功能,加快形成服务业发展新动能、新增长点。
加快推进服务业数字化发展。实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加速行动计划。推进生产性服务业数字化发展,拓展数字技术应用场景,深化行业应用,推动智能物流、智慧交通、数字金融等领域发展。推进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升级,聚焦文旅、健康、养老、商贸、教育等领域,促进线上线下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利用,发展体验式消费、个性需求定制服务等新业态。大力发展数字生活、数字娱乐、数字体育、数字教育、数字文博、数字创意等新兴业态,丰富移动支付、无人零售、场地短租等新模式,积极发展在线医疗、在线旅游、在线教育、在线交通、线上办公、直播电商等在线经济。
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积极推进两业融合发展标杆引领工程,推动制造业企业向附加值高的服务环节延伸、服务业企业向制造领域拓展。发展服务型制造,鼓励企业从产品制造商向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变,支持开展总集成总承包、定制化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模式,支持创建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城市、企业、项目、平台。推动服务向制造拓展,鼓励服务企业发挥数据、技术、渠道、创意等要素优势,通过个性定制、委托制造、品牌授权等方式向制造环节拓展,实现服务产品化发展。鼓励先进制造业集群、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创建两业深度融合知名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牵头组建跨行业、跨区域的两业融合发展产业联盟。开展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打造面向主要产业集群的两业融合发展服务平台,打造一批两业深度融合的优势产业链条、标杆企业、新型产业集群、融合示范载体。到2025年,培育形成省级两业融合发展标杆引领典型100家。
促进服务业与农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健康养老、文化创意、农村电商等服务业态。提高农业产学研合作水平,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以科技创新促进农业发展。大力发展“互联网+农业”,支持“苏农云”建设,鼓励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业生产经营决策、农民技术培训等各类服务。引导农业生产向生产、服务一体化转型,探索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大力发展农村金融、涉农物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村劳动力培训、农机租赁等为农服务产业。
加强服务业内部融合发展。深入运用“互联网+”“文化+”“生态+”“金融+”“健康+”“旅游+”等新理念新手段,推进服务业内部渗透融合,重点推动信息服务与传统服务业、科技服务与金融服务、健康养老与医疗卫生、文化与旅游、物流运输与快递服务等领域互通融合发展,促进服务业优化升级。凸显文化引领作用,提升技术研发、品牌设计、商务咨询、市场营销等服务产业的文化内涵,推动区域传统特色文化、民俗风情注入旅游休闲、健康养老、体育健身等产业,提升服务业附加值。
(六)提升集聚示范效能。
加快推动现有服务业集聚区提档升级,培育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区,打造业态高端复合、产业特色鲜明、配套功能完善的各类服务业集聚发展载体,提升集聚区对区域经济的支撑力和带动力。
推动集聚区提档升级。按照“优进劣出、滚动发展、形成特色”总体要求,坚持高端化、高新化、融合化、集聚化发展方向,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支撑能力,创新运营管理模式。加强集聚区联合布局、协同创新,畅通信息共享和资源优化配置渠道。加大集聚区重点项目布局、科技资源导入、高端人才引进、政策制度试点等支持力度,将集聚区打造成要素吸附能力强、辐射支撑作用显著、带动示范作用明显的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集聚发展的主要载体。到2025年,全省培育形成省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区300家。
分类引导多种类型集聚区特色发展。注重因地制宜,强化集聚区发展的分类指导和引导,增强集聚区发展特色和优势。充分发挥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集聚和带动作用,以提高现代服务业集约化发展水平、促进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目的,按照企业集中、产业集聚、资源集约、发展集群、功能集成的要求,引导各类集聚区围绕产业链培育创新链、立足创新链打造价值链。合理布局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提高集聚区集聚化、专业化、国际化发展水平,打造成为具有区域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空间支撑。
(七)强化品牌标准引领。
健全现代服务业质量标准体系,创新服务品牌培育模式,营造良好的品牌标准化发展环境,积极推进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构建与国际接轨的服务标准体系。
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围绕提高现代服务业标准化、国际化发展水平,推进实施“标准化+”行动,提升产品和服务的地方标准。重点推动金融科技、智慧物流、商务服务、软件信息服务、知识产权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标准体系建设。鼓励服务业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支持服务业企业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定,加强地方(团体)标准研制和推广。突出工业互联网、智慧城市、服务贸易等重点领域,积极推进国家级、省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一批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分类推进服务业重点领域标准研制工作,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支持开展面向新兴服务业态的服务模式、服务技术与服务市场等标准的制定、实施与推广。开展服务标准、服务认证示范。到2025年,培育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100个。
加强江苏服务品牌培育。支持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和地方政府开展服务品牌培育和塑造工作,树立行业标杆和服务典范,构建形成具有江苏特色的品牌培育和价值评价机制,推进品牌区域化、国际化发展。引导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重点培育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科技服务、商务服务、大数据、知识产权等服务业品牌,形成一批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有影响力的江苏服务品牌企业和江苏服务区域品牌。鼓励服务业企业收购、兼并、参股国际品牌,推动国内外著名商业品牌在江苏集聚。开展“江苏精品”品牌认证工作,到2025年,培育“江苏精品”品牌100个左右。
健全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在服务业领域加大力度推广质量管理体系和新版质量管理方法,开展现代服务业重点行业质量监测。开展物流、金融、商贸流通、知识产权及售后服务等领域质量提升活动。加快交通运输、金融、信息、商务、健康养老、教育、旅游、体育、节能环保等领域认证认可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推动开展专业服务质量认证。推进“安全、诚信、优质”服务创建活动,探索建立服务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核定机制、产业行业地方标准制定。充分挖掘质量认证市场,鼓励第三方开展服务,提升质量认证供给水平。
(八)扩大对外开放合作。
以“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为总揽,积极探索从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拓展,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以更大力度推进全方位高水平服务业开放,在全国率先建成服务业开放强省。
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全面深化南京、苏州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深入探索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体制机制,切实提升江苏服务贸易国际化、专业化水平。发展壮大技术贸易、文化贸易等服务贸易,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中医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新兴服务贸易。发展高附加值服务外包,积极发展并推广众包、云外包、平台分包等服务外包新业态、新模式。持续打造“苏新服务•智惠全球”等境内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自主展会平台,扩大“江苏服务”国际影响力。推进服务贸易数字化,实施数字贸易提升计划,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国际规则制定,争取跨境数据流动开放,鼓励跨境电商平台向全球数字化贸易平台升级。
深入推进服务领域对外开放。严格落实“非禁即入”,全面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积极争取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率先在现代金融、科技服务、医疗教育、商贸物流等领域先行先试,支持设立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金融机构。探索扩大新兴服务业双向开放,完善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等模式下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制度,逐步放宽或取消限制措施。提升服务业利用外资质量与水平,引导外资投向高端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领域,鼓励外资进入建筑设计、商贸物流、咨询服务、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领域,不断延伸外资企业服务链。完善国际商务服务体系,健全企业涉外专业服务体系。
打造服务业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创新全球服务资源配置方式,支持服务企业以跨国并购、绿地投资、联合投资等多元方式,高效配置全球人才、技术、品牌等核心资源。加快境外投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增强境外投资环境、投资项目评估等服务功能。融入和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以苏州和南通为主体主动承接上海服务业溢出效应,强化与浙江、安徽服务业发展的分工协作、错位互补。优化区域开放布局,重点推进“南京片区+苏州片区+连云港片区”的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建成一批服务业对外开放的强支点。引导外资更多投向苏中、苏北等地区,助力区域服务业均衡发展。
(九)深入推进综合改革。
强化改革和服务意识,持续深化服务业综合改革,加速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最优服务业营商环境,为服务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持续深化服务业综合改革。聚焦制约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难点、堵点和痛点问题,积极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推动全省服务业改革创新发展。加快推进科技、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事业单位改革。放大南京、徐州等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的改革效应,积极争取新一轮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在市场准入、发展新模式、服务新体系等方面开展新一轮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力求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要素资源配置、深化跨界融合发展、引导服务业集聚发展、促进服务贸易自由化、推进服务政策精准化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全面深化服务业“放管服”改革。建立公开透明的审批程序,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做好行政权力事项标准化和办事指南标准化工作,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不断扩大告知承诺和即办件范围。取消互联网融合发展等领域不合理的经营限制条件。建立健全市场退出机制,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推进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推动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探索运用“负面清单+事中事后监管”“标准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等管理方式取代行政审批的管理方式。对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采用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创新市场监管机制,完善在线监管,提升全过程监管,构建多元化监管方式。
完善诚信高效的市场竞争秩序。加快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服务市场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放宽公共服务业、新兴服务业的市场准入限制,培育一批优质专业服务企业。吸引民间资本投向服务业领域,在规定范围内给予民间资本最大的政策扶持,有序支持采用股份制、PPP等模式,推进民间资本参与服务业创新发展。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机制。优化升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深入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价和市场信用评价。创新小微企业征信服务模式,支持苏州高标准建设小微企业数字征信试验区。
五、保障措施
强化政策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体制机制、重点推进、要素资源等保障,充分发挥对全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建立健全保障规划实施的长效机制。
(一)组织实施。
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建立健全现代服务业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领导作用,研究制定江苏现代服务业发展重大战略和政策,统筹解决现代服务业跨区域、跨领域和跨部门重大问题,协调推进现代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建立完善重大事项统一汇报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健全各部门产业融合联动发展机制等协调会商机制。推动各市政府成立相应协调推进机构,健全统分结合的现代服务业工作机制。
加强任务实施管理。明确规划在现代服务业发展中的战略引领地位,按年度将主要目标和重大事项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充分考虑地方产业特色和区域差异,细化传导落实,切实保障现代服务业规划的贯彻执行。积极引导各市围绕规划,编制相应服务业发展规划。
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加大政府对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鼓励发展国际性、区域性行业组织和新兴服务业行业组织。推进现代服务业领域的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支持服务业行业联合会、协会等社会组织参与现代服务业发展与管理。
(二)体制创新。
深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快转变以行政审批为主的政府管理模式,精简明确审批事项和准入限制,提升服务业运行效率。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在营商环境建设和监管模式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整合建设现代服务业专项领域大数据云,构建现代服务业省、市两级一体化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推进国家、省、市现代服务业数据共享。
建立健全统计评估考核机制。健全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建立健全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分类,完善统计分类标准和指标体系,逐步形成年度信息发布机制。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示范区、示范企业监测评估,完善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细分领域、不同地区进行分类考核制度。组织开展规划年度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工作。完善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创新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探索建立第三方考核评价制度。
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以信用数据为基础,示范推广全过程信用管理模式。构建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守信、失信奖惩机制。制定信用修复政策,引导失信企业纠正失信行为。培育发展具有较高市场公信力的省级征信机构。
(三)项目推动。
谋划一批重点项目。围绕服务业重点产业领域和新业态、新模式、新增长点,积极谋划和培育储备一批服务业重点领域优质项目,每年确定150个服务业重点项目予以推进实施,年度新增服务业投资1000亿元左右,加强项目储备和分类指导,突出规模性、先进性和区域性,重点支持转方式、促转型、重创新、补短板项目。
切实保障重点项目推进。强化项目带动,科学编制项目清单,对列入清单的省服务业重点项目,推动各设区市发展改革部门,依法合规予以协调指导和服务推进。健全各设区市发展改革部门工作机制,推动重点项目及时落地见效。有序实施项目滚动管理,完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服务业重点项目情况报送、协调调度等工作机制,加强重点项目信息上报工作落实,将重点项目完成情况纳入年度服务业重点考核范围。
(四)要素保障。
优化财政支持方式。贯彻落实国家支持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持续优化使用股权投资、融资增信、贷款贴息、项目补助和政策奖励等多种方式组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重点支持符合现代服务业发展趋势、代表产业发展前沿或引领产业创新的现代服务业项目。
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充分运用好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积极吸引各类社会资金进入现代服务业领域。鼓励企业通过发行股票、信用债、项目融资、股权置换以及资产重组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积极利用知识产权质押、信用保险保单质押、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产品(ABS)等市场化方式融资。大力推广“苏服贷”“苏信贷”“苏贸贷”等金融产品,探索提供“互联网+金融服务和信贷”创新产品。
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修订完善符合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需求的投资强度和用地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现代服务业重大事项、集聚区和领军企业优先安排用地计划。鼓励采取低效用地再开发、盘活存量土地、对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实行年租制和“先租赁后出让”等方式支持服务业发展。
强化服务业人才支撑。加大力度引进培育符合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方向的人才和团队,探索设立服务业人才特别贡献奖。放大各类现代服务业论坛、培训班、创新创业沙龙等人才培养组织影响力,招引储备一批现代服务业高层次人才和领军人才。完善以知识资本化为核心的激励机制,通过技术入股、管理入股、股票期权等多种分配方式,吸引集聚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体系,放宽学历、学位等条件限制,注重实践经验和贡献程度。加大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在住房、配偶就业、子女教育等方面政策支持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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