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18条稳外资举措
从新疆自治区商务厅获悉:近日,我区出台《关于做好新疆稳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培育和用好重大平台、加大产业链招商力度等5个方面提出18条具体举措,明确“十四五”期间,全区实际利用外资规模保持稳定增长,累计实现14亿美元,引进世界500强企业3—5家。
《实施意见》提出,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鼓励外资投向自治区特色优势产业和重点领域,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配套法规,深入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要培育和用好重大平台,支持开放型园区平台建设,提升重点园区平台引资质量,发挥展会对外招商平台作用,不断提升引资规模与质量;要加大产业链招商力度,创新招商引资方式,促进利用外资多元化,加大投资环境和项目推介力度。
《实施意见》强调,要完善外商投资服务保障体系,健全外商投资服务机制,强化重点外资企业联系服务,推动重点外资项目加快落地和建设,持续加大外商投资保护力度,提高重点外资企业境内外业务风险保障,为健全外资服务体系、提升外资促进水平、推动开放平台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和保障;要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入清理与外商投资法不相符、不衔接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完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持续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度。
同时,《实施意见》还提出了全面实施“六重”清单管理模式、落实利用人才支持政策、加强外商投资促进人才队伍建设等保障措施,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新形势下利用外资工作,切实增强做好稳外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做好稳外资工作,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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