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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部关于“两个健康”的地方性法规 《温州市“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促进条例》表决通过

发布时间:2021-10-26

  在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获批三周年之际,10月22日,温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温州市“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促进条例》。这意味着,今后温州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强化了法治保障。

  温州是民营经济的发祥地,也是新时代“两个健康”发展的改革“试验田”。立足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时代背景,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提出要加快对优化营商环境立法。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列为2021年度立法审议项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条例草案起草工作,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两次审议通过,以立法推动“两个健康”从实践层面向制度层面跃升。

  诞生“三合一”法规 立法让非公经济获得感更强

  一份条例,激起千层浪。

  今年年初,市人大财经委按照立法计划的要求,密切联系有关部门,提前介入、全程参与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今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对《温州市“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促进条例(草案)》进行一审。“一审中我们认为,制定这个《条例》是总结温州‘两个健康’改革创新经验并以立法固化提升的有力举措。条例草案仍需修改完善,进一步贯彻党和国家最新政策精神,体现立法的时代性和前瞻性,强化主管部门职责和后续执法保障,凸显温州地方特色。”市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主任谢逢越说。一审后,市人大常委会又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建议,开展立法协商,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专门征询意见。

  “我们在立法过程中,时刻把握对非公经济及其人士鼓励支持与规范引导并行的立法方向,将固化现有经验与制度创新相结合、立法引领与监督检查相结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旭东介绍说,《条例》是一部“三合一”的法规,包括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巩固“两个健康”创建成果三大目的,其最大特点在于政策固化多于制度创新、宏观宣示多于微观照应、促进效应多于规范效应。

  《条例》字里行间凝结着温州对“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的思考和总结。章节设置中,“亲清政商”“规范引导”章在全国范围内具有高度的首创价值。以“亲清政商”章为例,规定了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对邀请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人士参加会议、调研等活动合理统筹,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和数据报送,减轻他们的精力负担。“与同类立法不同,我们将‘规范引导’单独归出来作为一章。”王旭东解释说,“这样做是为了体现《条例》在鼓励和支持‘两个健康’的同时,也重视对其进行规范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秩序。”

  《条例》还适应形势所需,在制度设计上粗细有度,不但增加了宏观性、引领性规定,凸显“两个健康”作为优化温州营商环境主抓手的时代价值,还尤其关照制度设计的细微周到,增强非公经济的立法获得感。如增加对服务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态度、明确一般工业项目自有用地内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可建建筑面积比例可以放宽等。“此外我们还增加了‘监督检查’章,规定评价指标体系、创建工作考核制度、政策措施制定及评估清理机制和容错免责,推动法规落地实施。”王旭东说。

  持续三年依法履职 赋能“两个健康”步履不止

  以立法促进“两个健康”建设,是市人大常委会为民营经济厚植法治保障的重要举措。三年间,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助力打造流营商环境、建设全国民营经济示范城市之路上步履不止。

  依法作出决定,引导全市上下聚成一条心——

  2018年12月29日,经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温州市率全国之先作出设立“温州民营企业家节”的决定,确定每年的11月1日为“温州民营企业家节”。

  2020年7月,市委十二届十次会议作出决定,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全国民营经济示范城市,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迅速作出《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建设全国民营经济示范城市的决议》。

  加强依法监督,助推决策部署一杆子到底——

  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把助推“两区”建设、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贯穿全年的重点监督议题,分赴各县(市、区)开展两轮集中调研,助推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聚焦新生代企业家健康成长,2021年6月至7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调研,进一步推进政府及有关方面重视解决好新生代企业家成长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

  发挥代表作用,汇集社会各界拧成一股绳——

  2019年10月,一场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融入长三角跨省代表活动展开,20多位全国、省、市三级企业界人大代表走进上海嘉定区,推动建立两地更高质量、更深度融合发展的合作交流机制和平台。

  2020年9月,全市人大上下联动,各级人大代表共同参与,开展为期4个月的《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建设全国民营经济示范城市”主题活动》,监督推动市委《决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精神落到实处。

  全国人大代表连续两年为温州民营经济发声,提出“授权温州开展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大力支持温州获批第一批全国民营经济示范城市”等建议。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倾情助力下,温州市“两个健康”创建工作捷报频传:聚焦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两大命题,坚持先行先试、创新突破、系统集成,针对性实施责任清单189条,解决各类企业问题2万余个,55项典型经验做法向全国全省推广。

  热议《条例》建言献策 期盼法规尽快落地见效

  在这两天的分组审议现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条例》的重要意义、具体内容、宣传实施等方面讨论热烈。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余爱玉认为,《条例》具有区域性特质和时代特征,在总结固化中予以发扬创新,立法意义重大。

  “政策是法律的渊源与来源,法律是政策的转化与固化。将政策以法规的方式固化下来,有利于长期稳定的执行。”市人大代表杨康乐说,“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条例》通过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一些规定,进一步凸显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平等保护,可以提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信心,促进温州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市人大代表陈时满也直言,要全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更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紧扣经济发展大局和营商环境重点,要积极发挥人大制度优势和职能优势,从法律、制度、组织上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省人大代表李星涛说,《条例》的制定体现了温州对非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关心、关注和爱护。“于民营企业家而言,这是一个重大利好,特别是亲清政商、柔性执法等方面的规定,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他希望,《条例》出台后,有关方面尽快制定高质量的配套细则,各地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加以贯彻执行,确保《条例》真正落地见效。

  “此次立法是温州以法治力量,护航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有益尝试,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省人大代表王茂法尤其点赞了《条例》对要素保障、规范引导、创新发展的相关规定,并建议要加大人大监督力度,让法规制度更具生命力。

  《温州市“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促进条例》将由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定程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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