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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十九条举措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1-12-02

  力争到2025年——

  ■ 实现国家高新区地市全覆盖,布局建设省级高新区超过25家

  ■ 高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18%,高新区生产总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0%

  11月30日,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科技厅副厅长王军、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郭晓辉、省科技厅区域创新处处长吕永卫,解读《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近年来,陕西省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的培育和建设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高新区成为陕西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截至目前,全省共有24家高新区,其中国家高新区7家、省级高新区17家,有1家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6个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培育)和8家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

  今年6月,省政府印发了《实施意见》,为推动陕西省高新区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

  根据《实施意见》,到2025年,陕西省力争实现国家高新区地市全覆盖,布局建设省级高新区超过25家;高新区内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3%,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过7000家,占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比重达到70%;高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18%,高新区生产总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0%。到2035年,西安高新区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建成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

  《实施意见》提出了6个方面17条主要举措:在构建引领发展格局方面,提出积极推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支持西安高新区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支持国家高新区特色发展、支持省级高新区量质双升4项举措;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方面,提出打造创新人才高地、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3项举措;在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方面,提出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优化创新创业生态2项举措;在壮大现代产业集群方面,提出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大力培育新兴产业2项举措;在促进开放协同发展方面,提出强化高新区辐射带动作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2项举措;在营造高质量发展环境方面,提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绿色生态发展、强化土地要素配置、加大财政金融支持4项举措。同时,《实施意见》还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和强化考核评价2项举措作为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具有规划站位高、创新举措多、支持力度大、责任夯得实、监测考评严等特点。”王军介绍,《实施意见》既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又能够充分吸收借鉴外省成功经验做法,有30余条措施在省内属首次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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