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颁布涉企信息归集管理办法
为适应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新形势、新任务需要,进一步规范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加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近日,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涉企信息统一归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强化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法治保障,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应用提档升级。
《办法》从起草到正式出台历时达半年,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在起草阶段,就多次召开会议反复研究、论证、修改;形成初稿后,先后三次征求了30个相关省级单位的意见,收到并采纳了十几条修改意见;在通过了法制部门的合法性审查后,最终报请省政府印发。
《办法》明确“涉企信息”的范围、划定各单位(部门)责任分工、统一涉企信息归集的数据类型、细化涉企信息的共享应用要求、强调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运用、制定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具体举措。
在努力推动《办法》出台的同时,青海省市场监管局也在同步持续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截至2021年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归集公示行政许可35.26万条,行政处罚信息0.84万条,归集公示1072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对应的抽查结果20.52万条,商标信息2.2万余条,专利信息1.1万余条,还有38类各部门的其他涉企信息31.43万条。
下一步,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将以新《办法》印发为契机,加大宣传解读力度,主动加强与省级各部门的联系协调,精准打通涉企信息归集渠道,及时、完整、准确、规范归集涉企信息,依法依规保护、开发、应用涉企信息,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提供分类更加精准、应用更加丰富的信息支撑,更好的发挥企业信用的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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