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二十四项举措帮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是辽宁振兴征程上的攻坚战,事关全局、决定未来。近日,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力度的政策措施》。2022年至2024年,辽宁省将从减轻税费负担、加大融资支持力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支持稳岗扩岗、维护合法权益、实行专项帮扶、抓好政策落实等七方面发力,以24项政策举措,减轻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负担、激发发展活力。
辽宁省将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全面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再减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重大技术装备、鼓励项目和科技创新进口等税收优惠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做到增值税留抵退税应退尽退。在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方面,辽宁省将对承租国有房屋(包括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2022年3个月租金,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免除2022年6个月租金;转租、分租国有房屋的,要确保免租惠及最终承租人。
由于缺乏稳健的信用状况、可靠的财务信息及合格的抵押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普遍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对此,辽宁省提出,将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积极推动银行拓展“首贷户”,引导信贷资金更多流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促进融资增量、扩面、降价。引导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稳中有降。通过补贴,引导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到2023年纳入再担保体系的融资担保业务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打造“成本竞争力强”的营商环境,需要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生产要素成本。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辽宁省将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建设全省统一的“一件事一次办”系统,聚焦“我要开超市”“我要开饭店”“我要开网店”等与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实现“统一标准、统一入口、统一管理”。
账款清欠,关系市场主体资金链稳定。辽宁省将保障中小企业款项及时支付。进一步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加强大型企业应付账款管理,对滥用市场优势地位逾期占用、恶意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加大联合惩戒力度。继续开展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推动大型企业及时支付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服务的账款。
确保政策落实,贵在强化执行。为此,辽宁省将畅通政策供给沟通渠道,建设“政企直通车”服务专区,实现7×24小时在线政策咨询、反映诉求、建言献策、举报投诉,做到涉企服务全覆盖;加快实现全省统一的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功能,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主动推送服务信息、主动兑现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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