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36项措施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3月28日从湖北省发改委获悉,省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湖北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以及《湖北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2022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聚焦五大关键领域提出36项具体措施,力争通过5年左右努力,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五大关键领域为:夯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实施高水平市场开放、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督机制。
《若干措施》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基础制度、要素市场、环境质量、市场开放、市场监管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清“路障”、除“门槛”、破“天花板”,提出具体行动举措,畅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
按照《工作要点》安排,今年湖北省市场体系建设将推进一批重点改革事项。在基础制度上,湖北省将启动第二批涉产权纠纷案件再审工作,推动涉产权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探索知识产权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检合一”办案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在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方面,也有颇多亮点。比如,指导推动符合条件的智力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探索设立引才专项基金等。
“《若干措施》充分考虑了国家文件各项举措的事权范围,属于国家事权的突出抓好贯彻落实,属于省级事权的突出系统部署,每项举措都有相应的责任主体,细化实化年度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完成时限,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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