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民营企业雁阵培育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委、省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决策部署,加快培育一批国际国内领军领先民营企业,带动全省广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省民营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工商联、四川证监局近日联合印发《四川民营企业雁阵培育工作方案》。
方案按照“扶优扶强、进位晋级、挂牌上市、全面提升”的总体思路,力争通过发展壮大、引导挂牌上市、强化要素保障、落实财税政策、夯实人才支撑、完善服务体系等措施抓手,形成“龙头领军企业+优势骨干企业+快速成长企业”的雁阵企业群,实现2024年前新增世界500强企业1家;2022—2024年每年新进中国民营企业500强2—3家,每年新增上市民营企业10家以上的工作目标。
方案围绕完善“5+1”现代工业体系、推动建设“4+6”现代服务业体系、加快建设“10+3”现代农业体系,提出七大举措,着力培育一批品牌知名度高、核心竞争力强、行业带动性大的民营企业,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经济承载能力。
建立联系服务制度。省级建立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服务培育企业制度,成员单位建立与培育企业直通联系渠道,结合自身职能和培育需要提供服务,帮助培育企业尽快实现培育目标。
构建监测服务体系。省民营办牵头建立省级民营企业雁阵培育跟踪监测和服务调度工作体系,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育工作提供指引。
形成滚动储备格局。建立培育企业滚动储备工作机制,形成“培育一批、储备一批、梯度明显、接续有力”的培育格局。
加大支持服务力度。各市(州)、县(市、区)要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健全民营企业雁阵培育工作机制,细化实化培育举措,提供精准支持服务。
推动企业提档升级。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注重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从发展战略、企业制度、产品创新、品牌建设等方面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
引导诚信守法经营。加强对培育企业的引导,鼓励培育企业聚精会神办实业、心无旁骛做实业,带头遵守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自觉强化信用管理,做诚信守法表率。
建立完善激励机制。省民营办牵头建立民营企业雁阵培育激励机制,按规定将培育工作成效纳入民营经济绩效目标考评。对成效好的省级成员单位,对企业培育真抓实干、成效明显、进展较快的市(州),结合年度综合评定结果,报请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通过公开通报表扬等方式给予激励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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