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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西州出台7个方面50条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22-06-24

  6月13日,湘西州人民政府印发《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推动国省专项政策在湘西州落地落实,切实发挥更大政策效应,着力稳住经济大盘、助企纾困,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全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为全国全省稳经济大局多作贡献。

  文件指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切实做好“三大支撑八项重点”工作,围绕打造“三区两地”、建设“五个湘西”,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6个方面33条一揽子政策措施和湖南省“1+8”政策措施,结合湘西州实际,出台了《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含7个方面50条政策措施,可以说是“干货满满,真金白银”。

  第一部分落实财税政策9条,包括严格执行国家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加快退税办理进度、加强退税风险防范、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争取和使用、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加强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评估等内容。比如,在已实施制造业等6个行业留抵退税政策的基础上,按要求在新扩围的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实施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第二部分落实金融政策6条,包括落实还本付息政策、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加强金融信贷支持力度、推动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提升企业园区融资便利度、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等内容。比如,落实国家将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的资金支持比例由1%提高至2%的优惠政策,更好的引导和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贷款。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做到应延尽延。

  第三部分落实稳投资促消费政策11条,包括加快推进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启动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大力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精准招商力度、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抢抓国家新能源汽车下乡政策机遇、促进文旅等行业消费等内容。比如,加快推进湘西机场及配套工程、张吉怀高铁吉首东站配套基础设施、桑植-龙山高速公路等重大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按期完工。抓好G209高新区至凤凰县城(吉凤融城大道)、铜仁至吉首高铁客运专线、大兴寨水库工程、湘西航运建设二期工程等项目前期,确保应开尽开、能开尽开。

  第四部分落实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3条,包括健全完善粮食收益保障等政策、加快下达农业补贴资金、抓紧推动实施一批能源项目等内容。比如,落实2022年中央财政再次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农资补贴政策,按照省要求力争在6月中旬之前发放到位。

  第五部分落实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6条,包括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网等成本、推动落实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纾困支持力度、优化企业复工达产政策、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加大对物流行业的支持力度等内容。比如,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对州内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减免6个月租金,鼓励引导私人业主房东对租金进行优惠减免。

  第六部分落实保基本民生政策11条,包括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优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加快促进农村人口进城、促进重点人群稳就业、落实保供稳价政策、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办好重点民生实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统筹发展和安全等内容。比如,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高到90%。全州工伤保险行业费率截止到2023年4月30日,在全省统一的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降20%。对符合条件的地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阶段性实施到今年底。对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扩大实施缓缴政策,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阶段性延长到2022年12月底。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4条,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高效推进机制、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加强跟踪督导督办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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