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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出台《关于创建新时代民营经济“两个健康”示范区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2-06-27

  21项重点任务推进新时代民营经济“两个健康”示范区创建

  日前,江西省赣州市出台《关于创建新时代民营经济“两个健康”示范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进一步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创优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实施意见》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营经济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赣州市第六次党代会和江西省推进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部署要求,深入实施“三大战略、八大行动”,以促进“两个健康”为总体目标,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精神导向,以对标大湾区营商环境、提高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为衡量标准,不断激发民营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提升企业家精神境界,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强调,要持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坚决贯彻“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永远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要引导民营企业家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坚守实业、做强主业、创新创业、回报社会,建设一支高素质、有担当、善作为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要加强融合创新,注重政企联动,突破制约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打造规范有序、透明便利、活力充足、动能持续的民营经济发展生态;要推动民营经济提质增效、结构优化、动能转换、绿色发展、协调共享,民营经济人士信心指数处于景气高位,把赣州建成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优秀企业家精神弘扬传承和商会组织创新发展的示范区。

  《实施意见》从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两个方面制定了21项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激发参政议政热情、引导诚信守法、加强队伍教育培养、引导践行社会责任、弘扬企业家精神、完善激励举措、畅通政企沟通渠道、设立“赣州民营企业家日”、加强企业党建、引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公平准入机制、鼓励参与重大战略、支持科技创新、保护合法权益、完善执法协调监督体系、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多措并举降低企业成本、开展“百千万”工程等内容。

  赣州市工商联负责人表示,赣州市民营经济贡献了该市GDP的六成、税收的七成、城镇就业的八成、出口创汇的九成,已成为了赣州经济发展最广的基础性力量、最大的增长点和最强的创新驱动力,是赣州“三大战略、八大行动”重要支撑力量。赣州市工商联将以促进“两个健康”为主题,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落实,聚焦民营企业的痛点难点,纾民困解民忧,不断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全力推动赣州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赣州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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