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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强商贸扩内需促消费

发布时间:2022-12-30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出台强商贸扩内需促消费行动方案,以实施“强商贸扩内需促消费行动”为抓手,力促进一步振兴全区商贸业。

  《方案》明确发展目标:通过实施“筑基础”“强主体”“活市场”“畅流通”“惠民生”“优环境”等行动,到2025年,建成或改造提升一批城市商圈、购物中心、商贸服务中心、专业市场、物流配送中心等消费基础设施,高效流通、城乡融合的商业体系基本形成,流通数字化和绿色转型成效明显;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万亿元,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达到1200亿元,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持续提升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方案》支持南宁、桂林建设区域性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加快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玉林、百色市等广西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对评定为广西区域消费中心城市的市,给予授牌和一次性500万元奖励。引导各地对标国家级、自治区级步行街标准对本地步行街进行改造提升,打造各具特色的步行街100条以上。在全区认定10至15条自治区级步行街,给予每条步行街区管理机构一次性200万元奖励。在全区打造10至15个自治区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给予每个集聚区管理机构一次性200万元奖励。

  《方案》力促培育壮大商贸企业,广西将培育年销售额超过100亿元商贸企业达20家以上,50亿元商贸企业50家以上,广西“老字号”企业100家以上,培育内外贸一体化优质企业10家以上。计划新增规模以上商贸企业2000家以上。并对达规企业给予50万元至200万元的奖励支持。

  《方案》提出,持续推动全年“造节”营销,打造1至2个具有影响力的自治区级促消费活动品牌、10个以上市级促消费活动品牌,培育100个会展品牌。促进全区每百户人口汽车、家电拥有量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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