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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出台 为中小微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提供坚实法律保障

发布时间:2023-02-01

  从日前召开的浙江省第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获悉,国内首部省级层面的中小微企业保障法规《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获得大会全票通过,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而民营经济是以中小微企业为主。截至去年11月底,浙江中小微企业数已达298.88万家,数量位列全国第三,占到该省企业总数的99%。广大中小微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它们在促进经济增长、推动技术创新、保障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很多人们耳熟能详的浙企浙商,无不是从草根、小微开始——给人修鞋的南存辉、替人拍照的李书福、代销汽水冰棍的宗庆后,还有18个年轻人在一间小办公室里创业起步的阿里巴巴。

  多年来,浙江省竭力为中小企业营造适宜的发展环境。早在2006年,浙江就制定实施了《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十余年间,它护航了众多浙江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历史证明,浙江经济的辉煌,离不开中小微企业。它们是浙江的底气和特色所在。

  浙江中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比中型、小型企业规模更小的微型企业,它们占总体企业数量的84%。疫情三年来,抗风险能力最弱的它们受到的冲击最大,如何保障数量众多的微型企业的权益,更精准地帮助其渡过难关、扶持其健康成长?

  浙江各地在促进中小微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一系列可推广、可复制的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经验。比如,支持中小微企业园建设,通过数字化改革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等。为更好推广这些经验,有必要通过制定《条例》加以总结固化和提升。实现共同富裕,最终要靠市场主体强起来,市场主体强,浙江经济才能强起来,老百姓才能富起来;实现高质量发展,需激发中小微企业活力,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这是浙江出台《条例》的初衷。

  据悉,《条例》分十章六十五条,包括创业扶持、创新推动、市场开拓等专门章节。《条例》以当下中小微企业面临的问题为导向,着眼未来。《条例》特别支持中小微企业,高起点创业,让越来越多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的高层次人才参与创业。这个“三高”创业群体,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高新技术成果孵化,带来新的活力;《条例》培育扶持中小微企业,重点是推动它们向专精特新迈进;《条例》对山区26个县和海岛县的中小微企业,作了专门的政策倾斜,这让《条例》有了浓浓的“共富味”。《条例》规定,行业骨干企业在山区、海岛县(市、区)投资,带动协作配套的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投资项目将被优先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

  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为浙江中小微企业的全生命周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同时表明,浙江将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作为长期发展战略,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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