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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发布三十条推动经济恢复好转

发布时间:2023-02-09

  为加快提振市场信心,不断增强发展预期,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哈尔滨市日前出台了《关于提振发展信心推动全市经济加快恢复整体好转的政策措施》(简称《政策措施》),从加速释放消费潜力、加力扩大有效投资、加快培育壮大新动能、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4个方面共计30条措施,推动经济加速恢复整体好转。

  根据《政策措施》,哈尔滨市将加大促消费力度。发挥政府消费券补贴政策作用,上半年发放1亿元以上政府消费券,引导鼓励相关企业开展促销活动,恢复消费市场热度。推动服务业加速恢复,对符合条件的年度新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限额以上企业和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每户一次性奖励30万元。支持早市、夜市市场摊区经营,在市、区县(市)政府权限内免收一切费用;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支持临街固定门店零售、餐饮企业在本门店外适合外摆区域开展外摆经营;支持大型商超在步行街区、广场等开展店外促销活动,在市、区县(市)政府权限内免收一切费用。同时,鼓励汽车消费、住房消费和支持旅游营销活动、支持电商企业加快发展等。

  在扩大有效投资上,《政策措施》支持项目提速建设。哈尔滨市财政设立5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前期工作,对提前复工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的市重点项目,给予一定奖励;加大工业投资力度,对年度入统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的制造业项目,以及2023年新设备购置入统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按其当年审核后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补贴。同时,哈市将全力稳住房地产投资。鼓励金融机构为“保交楼”专项借款项目提供新增配套融资支持;撬动社会资金共同设立城市发展纾困基金,推动化解逾期交付房地产项目,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在培育新动能方面,《政策措施》强调要持续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对通过国家评价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择优给予最高20万元创新能力提升支持;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担保增信支持。开展校所企科技成果产业化行动,利用市科技担保资金,对开展专利权、股权、应收账款等无形资产、流动资产质押贷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担保增信支持。同时,着力打造创新平台。对纳入新序列管理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以及新获批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企业上市挂牌,对在国内主板、科创板、创业板以及北交所上市的本市企业,根据企业上市进程分阶段给予补助,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

  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上,《政策措施》要求推进规上工业企业达产增产。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对产值同比增量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按增量的1%给予市级奖励,每季度每户企业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对新认定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支持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支持物流企业快速发展,并根据相应评级给予相应奖励。同时,还将从常态化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加强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延长实施企业纾困贷款周转金政策等方面对企业开展金融支持。

  此外,按照《政策措施》,哈尔滨市还将继续落实税收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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