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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17条措施为民营经济“加油”

发布时间:2023-06-21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重要论述,推动天津市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日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 加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17条措施”),从完善支持民营经济的制度机制、拓宽民营经济投资领域、鼓励民营经济盘活存量资产、加强对民营经济融资支持、强化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等5方面提出17项具体措施。

  在完善制度机制,营造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环境方面,17条措施围绕营造一个有利于顺应市场化配置资源的运行机制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明确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用心用力服务民营经济、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完善公平竞争和市场监管制度、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力争在深化改革破除壁垒、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上见行见效。

  在拓宽投资领域,激发民间投资内生动力方面,17条措施围绕为民营经济发展开拓更大空间、创造更多机遇、搭建更广阔舞台明确提出,支持民间投资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制造业民间投资转型升级、释放民间投资科技创新活力、拓展民营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场景、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导民间投资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力争为民营经济创造更多发展机会。

  在鼓励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民营企业有效投资方面,17条措施围绕支持民间资本积极盘活存量资产明确提出,公开向民间资本推介国有存量资产、支持高质量的民间投资项目参与基础设施REITs试点、加强存量资产优化整合、支持民间投资参与城市更新、鼓励民营企业利用旧厂房老旧商业设施等闲置资源腾笼换鸟发展新业态。

  在加强融资支持,提升民营企业投资能力方面,17条措施围绕提高民营企业融资可获得性和便利化水平明确提出,拓展民间投资项目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支持民间投资项目、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着力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融资环境,持续推动企业降本增效。

  在强化合法权益保护,稳定民营经济发展预期方面,17条措施围绕平等保护企业各类权益和引导企业能力提升明确提出,依法维护民营企业产权和民营经济人士合法权益、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引导民营企业提高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助力民营企业心无旁骛推进高质量发展。

  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17条措施”,一方面,强化问题导向,紧盯民营企业诉求集中、反映强烈的准入难、融资难、权益保护等共性问题,研究谋划各项政策措施,提供契合企业诉求的政策和服务,助力市场主体短期纾困、长期发展;另一方面,积极拓宽民营经济参与社会投资渠道,从重大项目建设、制造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应用场景拓展、乡村振兴等方面强化对民营经济支持政策的供给,着力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发展机会。

  为了帮助民营企业更好了解政策,天津市配套制定了政策解读清单和“一图读懂”,可登录市发展改革委官网查询。(记者 陈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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