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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三部门推出二十条举措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发布时间:2024-02-06
  日前,苏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工商联联合印发了《苏州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近期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决策部署,推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政策举措落地落实。
  数据显示,当前,民营经济为苏州贡献了50%以上的经济总量,60%的税收和固定资产投资,80%的技术创新和劳动就业,90%的经营主体和研发投入。
  《若干举措》共5个方面、20条举措,主要按照“集成性优、针对性强、感受度高”的原则,在汇总梳理我市各领域惠企助企政策基础上,统筹谋划民营经济领域支持举措。在做好与国家、省级政策对接落实的同时,结合苏州实际,主动借鉴吸纳了福建晋江、浙江温州、广东深圳等先进地方做法和经验。
  一是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从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破除招标投标歧视、预防和清理拖欠账款等方面提出政策举措,加快推动解决民营企业预期不稳、信心不足、保障不够等问题。
  二是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从拓展民间投资领域、加强重大项目支撑、加大用地用能保障、强化金融惠企助企等方面提出政策举措,加快推动解决民营企业“不能投”“不敢投”“不愿投”等问题。
  三是完善企业服务体系。从深化行政服务改革、优化监管执法方式、规范涉企收费管理等方面提出政策举措,加快推动消除民营企业“玻璃门”“旋转门”“卷帘门”等隐性壁垒,服务我市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是支持企业做优做强。从加快创新资源集聚、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支持企业转型提升、强化企业梯度培育、助力企业开拓市场等方面提出政策举措,加快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增强发展动力。
  五是加强统筹协调引导。从加强组织统筹协调、引导企业健康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等方面提出政策举措,配强专门工作机构及职能,不断凝聚全市民营经济工作合力,加快创建全国新时代“两个健康”发展先行区。
  记者从苏州市发改委获悉,苏州35个工业行业大类和172个行业中类中,民营工业涉及33个行业大类和163个行业中类,行业覆盖率达到95%。苏州将加强重大项目支撑,鼓励民营企业扩大有效投入,大力支持企业就地增资扩产,到2025年实施1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增资扩产项目1500个,到2027年达到2500个。加大民间投资项目培育和引进力度,建立健全民间投资重大项目库,支持民间投资项目纳入各级重大项目清单,组建1000亿元产业基金用于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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